2010年6月25日 星期五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人間福報」相關報導

(2008/09/24)弱勢生獲助學金 開雙B也在列
人間福報【高雄訊】

教育部推動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家庭年所得低於七十萬的學生,可獲一萬至三萬五千元不等助學金,高雄縣有大學審核申報資格時發現,開雙B、穿名牌的學生竟也在列,由於舉證資料符規定,只能受理。樹德科大學務長鄭時宜認為這種「假弱勢」,已排擠真正弱勢學生。

多所大學執行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計畫,這學期起要求申請學生須達一定時數義務服務,引發反彈,遭投訴的包括樹德科大、台南科大等校。

樹科大學務長鄭時宜昨天表示,弱勢學生助學款項部分來自大學自有資金,教育部也鼓勵申辦弱勢助學金的同學,能在校內從事服務性工作,學習「自助人助」精神,此政策轉變並無任何貶低窮學生的意味,反而值得支持,但有學生及家長不諒解。

她說,教育部推助學計畫是美意,但過去審查資格時,因以學生家庭年所得為唯一依據,結果有些學生家長收入根本無需報稅,他們竟也「鑽漏洞」,以年所得低於七十萬的名義提出申請,令人質疑這種補助措施,未能用所當用。

鄭時宜表示,在校內,她就碰過一名開雙B車款的學生詢問,「老師,我要去那裡辦弱勢助學金?」讓她傻眼;也有些學生,全身不乏名牌,但舉證申報的資料卻又符規定,令審查人員無奈。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也遇過上述情形,但高科大表示,今年各校增設「排富條款」,增加不動產等存款利息的限制後,至今還沒碰到「假弱勢」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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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8)助學措施 突發變故可放寬人間福報【台北訊】

教育部指出,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為使助學金發放更公平,九十七學年度起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訂適當條件,但家庭列計成員放寬為僅列計父母及學生本人,未包括祖父母及兄弟姊妹;如家中未符規定,但突發變故有困難者也可申請放寬補助標準。

為了照顧到確實需要的學生,教育部在九月開學起將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增「排富條款」,訂門檻,教育部強調,這是依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訂適當條件,但家庭列計成員放寬為僅列計父母及學生本人,同時發給私校學生的助學金比九十六學年度提高二千元。

依規定,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規定申請人之家庭年所得須在七十萬元以下,且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須在二萬元以下;同時不動產價值合計須在六百五十萬元以下。

教育部表示,考量申請資格的審核是採計九十六年度的財稅資料,如學生在今年度有特殊困難或家庭突遭變故,可於申請助學金時一併向學校說明,學校會衡酌同學困難狀況放寬經濟條件之計列,協助申請助學金。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受理申請時間自開學日起,十月二十五日截止,符合申請資格者,需檢附申請書及三個月內有效戶籍謄本向學校學生事務處申請。依各級助學金申請資格標準,學校將依家庭年所得查核結果於下學期註冊繳費單中扣抵該筆補助金額。

另外九十七學年度就學貸款資格仍依原有規定,以家庭年所得作為得否申辦的標準,並未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另外設限。相關詳情可查詢教育部「圓夢助學網」http://helpdreams.moe.edu.tw/home.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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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6)調漲大學學雜費的幾個思考面向
人間福報【社論】

日前有幾所公立大學紛紛表示要在下學期調漲學雜費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由於準閣揆劉兆玄在其東吳校長任內擔任私立大學協進會理事長,曾帶頭提案呼籲教育部開放大學學雜費自主調漲,漲幅應為百分之十,而被認為國內大學學雜費調漲勢在必行。

成功大學校長賴明詔表示,國內大學的學雜費只有美國的百分之五,學雜費太低將無法讓大學法人化;他並進一步強調,台灣社會應該了解低學費是讓有錢人占便宜,成功大學計畫把調漲學雜費收入回饋到弱勢生的獎助學金。

對於大學學雜費調漲的問題,我們必須從幾個面向來思考:

首先,必須照顧弱勢族群學生。如賴明詔校長所指出的,低學費是讓有錢人占便宜,但是問題在於調高學費後是否能夠直接照顧到弱勢族群學生,這要有配套措施。目前,主要的作法是把調漲的學費收入回饋至弱勢學生的獎助學金,事實在教育部就有明文規定,在調漲學費的第一年就要增加一定比率的獎助學金,所以問題在於這些獎助學金是否足夠讓弱勢生減輕學費調漲後的負擔。

教育部在這一、二年已規畫出家庭年收入七十萬以下者,依不同等級予以不同比率的學雜費補助,並要求學校給予這些學生固定的生活津貼;因而若調漲學費也要依一定的比率提高補助,方能夠照顧到這些學生。

但問題較大者則是一些家庭年收入非七十萬以下的弱勢族群學生,如父母分居、單親家庭無法獲得其他經濟支助或其他家庭變故等種種個案者,這些急需補助、卻無法以年收入來證明是經濟弱勢者,常常被法規排斥在外,如果再面臨學雜費調漲,恐會陷入更大的困境。如何讓這些弱勢學生不會增加負擔,是各校在調漲學雜費時首先要考慮的問題。

其次,要重新思考社會M型化後,公私立大學學費調漲與補助比例的公平性。低學費讓有錢人占便宜,進一步言之,讓多數有錢人去念學費比私立大學少一半的公立大學,更是讓有錢人占盡便宜。事實上,在M型化趨勢和不公平的教育考試競爭下,公私立大學學生經濟狀況已呈現明顯的M型化,在公立大學中,經濟富裕者和經濟弱勢者的比例約為五比一,相對地在私立大學卻是三比一。所以,必須在兼顧照顧弱勢學生的前提下,應同意公立學校調漲較高的學費,但同時也要減少公立大學的補助;對於私立大學,則要進一步對辦學績效良好的學校給予更多的教育經費補助,讓更多就讀私立大學的弱勢學生在調張學費下獲得更好的照顧。

大學並非營利機構,也不是慈善機構,大學學雜費調漲必須從教育資源分配的公平性來考量,讓每個人都得以享有均等的教育資源,並可進一步照顧到弱勢族群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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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2)弱勢家庭教育 政院擴大補助
人間福報【吳亭秀/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張俊雄昨天宣布教育利多,擴大低收入戶扶助措施,分成四大部分進行,包括五歲以下免費入公立幼托、國中小弱勢學童課後扶助、高中職經濟弱勢學生加額補助學費,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等,以落實政府照顧中下階層美意。教育部次長吳財順表示,九十六學年度實施,合計共有六十五萬八千人受惠,一整年約多支出十五億元經費。

國教向下延伸,年收入三十萬元以下家庭,五歲以下幼兒入公立幼托機構,免「學雜費」;若因公立不足而選讀私立者,以公立學費額度補助,估計約有八萬多名幼兒受惠。年收入三十萬到六十萬元間,入公立幼托「免學費」,讀私立最高補助二萬元。

國中小教育扶助部分,吳財順說,偏遠地區弱勢學生,班級課業在後百分之二十五,都會地區再後百分之十五,免費課後輔導,每個學校都要強制設置一班,估計約有十八萬人次受益。

高中職經濟弱勢學生加額補助學費方面,年所得三十萬以下,原本學費補助一萬元,加額補助二點四萬元,合計共三點四萬元;年收入三十萬元至六十萬元,現行補助一萬元,加額補助一萬元,共二萬元,約有十八萬人受惠。

吳財順說,原本的私立高中職及五專前三年學雜費補助措施不變,今年高一起,加額補助弱勢學生學費,明年擴展至高二,後年全面實施。

大專生弱勢學生助學方面,吳財順說,分成助學金、生活學習助學金、緊急紓困金、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等四項措施,意即年收入由原本六十萬元提高至七十萬元以下,依其所得給予不同的助學金,並安排生活服務學習,並給予獎助金,每月核發約五千元,並配合學雜費減免,大專院校弱勢學生每人最高可得到七萬三千元補助,估計約有二十一萬人次受惠。

吳財順說,幼兒免費教育向下延伸是世界趨勢,張揆已責成教育部針對五歲到六歲的幼兒免費教育,一個月內必須擬定計畫呈報政院。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副理事長林文虎對行政院的利多表示樂觀其成,但在幼教部份,建議幼托整合步調要加快,否則良莠不齊,差距大,但國教向下延伸比向上確實更迫切重要,難度更高,教育部應有配套措施,才能讓新政策真的讓全民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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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1)弱勢家庭大學生 專款補助26億人間福報

大學學雜費年年喊漲,不少學生家長大喊吃不消,教育部次長呂木琳表示,將針對弱勢家庭研議二十六億元助學專款計畫,家庭年所得在全國分配的後四成的大專院校學生將可申請,預計明年元旦起實施。

呂木琳指出,他曾經聽到一位私立學校教授告訴他,有學生就是因為無法負擔學費,必須面臨休學命運。這名學生說,去年是姐姐休學,今年就得輪到他休學,由於家中經濟收入吃緊,每年都必須有一個小孩休學才能支付開銷。

據統計,大專院校弱勢學生的整體經費逐年成長,從九十一年度的八十七點七二億元成長至九十五年度的一百零二點二億元。目前大專校院的共同助學經費提撥給中低收入家庭的補助,公立學校學生每人一年七千元,私立學校學生每人一年一萬四千元,但顯然是不敷使用的。

呂木琳表示,目前大學以在學成績為獎助學金申請條件的比率偏高。校內工讀時薪又低,若以學生每個月生活費五千元計算,時薪若為七十元,每個月就必須打工超過七十一小時,平均每天打工至少要三點六小時,無法專心求學。

教育部指出,未來助學金的補助標準將依照家庭可支配所得,列出不同狀況學生的助學金額度,至於補助如何分級及各級補助金額都尚未確定,目前正針對多項構想做精算比較,可以確定的是,一定會比目前助學補助更高。

教育部規畫,明年元旦起放寬對弱勢學生補助的標準,擴大至家庭可支配年所得為五十五萬元以下(約家戶年收入在七十一萬元以下)者均可申請,估計約有二十一萬名學生受惠,其中約十四萬七千名就讀私校。

教育部表示,過去提撥給私校獎補助款共六十六億元,明年起將撥出二十億元作為學生補助的專款,加上工讀金及研究生獎助學金,共可提撥二十六億元作為私校弱勢學生的補助金,公立學校則由校內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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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1)私大爭學費自主 寧少補助
人間福報

教育部日前公布今年大學學雜費調整標準,限制調整範圍以百分之三為限,私立大學協進會理事長、東吳大學校長劉兆玄昨天表示,寧願教育部減少補助學校的款項,改為補助學生就學,也要爭取讓大學不受限制的自主規畫權利。

劉兆玄表示,政府宣稱要推動十二年國教,大學高等教育幾乎已經成為國民教育,他認為,教育部控制大學的學雜費調整幅度,將導致公立、私立大學都成為一灘死水。

劉兆玄主張,大學學雜費調整和弱勢學生補助政策應該搭配在一起,學校的責任在於把學校教學或研究成果辦好,學生的學費補助應由政府提供配套措施,將學費調整給予適度自由化,讓學校根據需求進行財源規畫。他認為,教育部應該提高學生助學數量和額度的比率,甚至建議教育部可以減少補助給私立學校的金額,將預算撥給學生助學申請。

高教司副司長黃雯玲則回應說,今年學雜費議題不純是教育問題,還涉及政治其他方面考量,但是,學費自由化是共同努力的目標,如果弱勢助學做得好,學費自由化的阻力應該可以減少。

弘光科技大學副校長陳昭雄表示,少子化趨勢逐漸浮現,去年的新生兒出生人口降至二十萬四千多人,預計民國一百一十年時,大學新生招收人數將下降至二十一萬人,全國將有六十二所大專院校招收不到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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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7)補助弱勢 私校補助款須指定用途
人間福報

為協助經濟弱勢學生就學,教育部規畫從明年起,給私立學校的獎補助款中,部分補助款必須指定用途,作為補助弱勢學生的學雜費,以減輕經濟弱勢學生的學雜費負擔。

教育部高教司長陳德華昨天表示,私立大學獎補助款,其中獎助部分佔百分之六十五,補助部分佔百分之三十五,這些款項並未指定用途,規畫明年起,私校補助款將有一部分指定用途,補貼學生學雜費。

陳德華說,初步規劃直接減免私校經濟弱勢學生的部分學雜費,短收的部分,就由學校從私校補助款的指定用途經費補足,以維持學校正常學雜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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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7)挽救經濟弱勢與教育弱勢的惡性循環
人間福報【社論】

教育部日前發布《近十年教育發展概況統計》顯示,最高與最低所得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比率差距,由民國八十年的十三個百分點,擴大至三十個百分點,表示低所得家庭子女的教育處境益趨不利,勢將導致兩極化的惡性循環。

教育部對近十年來高等教育部門發展情形所做的統計,是將全國戶數依所得多寡,平均區分為五個等級,各占總戶數的五分之一。計算其年齡在十八至二十三歲人口接受高等教育的比率,結果發現民國八十年時,家庭年所得在前百分之二十最高一級家庭的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比率為百分之三十六點七;家庭年所得在最低百分之二十家庭的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比率為百分之二十三,兩者相差為十三點七個百分點,換算比例約當五比三。

但這項差異,隨著近十年來政府的財經政策與租稅制度,逐漸走向兩極化趨勢,對高所得有利,卻傷害低所得者,貧者益貧的現象愈趨明顯。教育改革雖然使高等教育機構的設立開放,其數量與容量都大幅擴張,但廢除聯考後欠缺公平的入學方式,反而剝奪低所得者進入高等學府的機會。

政府在財經與教育方面的不當政策與措施,非但使整體經濟情勢惡化,也使低所得者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遭到侵害。富裕家庭子女與貧窮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差距逐年拉大。民國九十一年百分之二十最高一級所得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比率為百分之六十七點四;百分之二十最低所得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比率為百分之三十六點九,兩者的差距為百分之三十點七,換算比例約當五比二,差距拉大的情況明顯而嚴重。

另據行政院青年輔導會在其所發表的《青少年政策白皮書綱領》中特別指出:「社會弱勢者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求學歷程會比所得較高家庭子女艱辛得多;加上所接受到的教育資源分配不均也不足,導致學習上的障礙與困難,進而影響學習意願,形成一種惡性循環。」並指出「這種教育上的弱勢,必將影響弱勢學生未來的就業情況與市場競爭力」。直截了當的講就是貧者恆貧,且難有翻身機會。

前述這種讓低所得家庭子女,因經濟上弱勢,連帶影響成為教育上的弱勢,陷入惡性循環的悲劇命運。在知識經濟時代的數位社會,低所得家庭子女的教育機會不公平。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日前提出調查報告,特別顯示台灣的數位發展程度,由於地區分布與資源配置不均等因素,相差極大。許多家庭根本就隨著科技的發展,變成越來越沒有條件了。

教育部為挽救此種情況所提出的辦法是增加助學貸款比率、降低就學貸款利率、提供低收入戶就學補助等。但這只能救一部分人的燃眉之急,而無法挽救整體情況的繼續惡化,只有全面的經濟發展與經濟平等兼顧的財經政策才能消滅貧窮;只有投注更多教育資源到低所得家庭與偏遠地區,才能讓低所得者公平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也才能把當前這種經濟與教育的惡性循環,轉換為善的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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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31)高教貧富落差大 造成惡性循環
人間福報

教育部分析近十年教育發展概況發現,最高與最低所得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比率差距,由民國八十年的十三個百分點,增加至民國九十一年的三十個百分點,顯見低收入家庭子女的教育處境愈來愈不利;青輔會表示,落差有待教育資源投入,以緩和教育不平等問題。

教育部近十年教育發展概況統計,將家庭年收多寡分為五個等級,分析十八至二十三歲民眾接受高等教育比例,發現民國八十年時,家庭年所得在前百分之二十的最高所得家庭子女,接受高教比率為百分之三十六點七,家庭年所得在最後百分之二十的最低所得家庭子女,接受高教比率為百分之二十三,兩者差異為十三點七個百分點。

分析也發現,最高、最低所得家庭子女接受高教育比率差距逐年拉大,民國九十一年,最高所得家庭子女接受高教比率為百分之六十七點四,而最低所得家庭子女接受高教比例只有百分之三十六點九,兩者差異增加到三十點七個百分點。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在「青少年政策白皮書綱領」分析,社會弱勢者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求學歷程往往比一般學生艱辛,加上所接受到的教育資源分配不足,導致學習上的障礙與困難,進而影響學習意願,形成一種惡性循環,而教育弱勢將影響弱勢學生未來的的就業情況與市場競爭力,牽涉範圍相當廣泛。

另外,隨著網際網路高度發展,也衍生數位落差;青輔會表示,經濟落差導致的教育落差,有待教育資源投入,以緩和種種不平等問題。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長黃雯玲指出,對弱勢族群學生,教育部提出的助學政策包括減免學雜費、大幅調降就學貸款利率、共同助學措施等,教育部近幾年投入資源,致力提供中低收入戶子女就學補助與扶持,為縮短經濟落差造成的教育落差,教育部也蒐集各國資料,希望能參考各國經驗研商政策,致力縮短經濟落差造成的教育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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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03)教部公布共同助學措施
人間福報【羅智華/台北報導】

針對九十四學年度大專校院的學雜費審核事宜,教育部高教司昨天表示,為加強弱勢照顧,將協同各校的清寒助學金提撥款,實施「共同助學措施」方案,內容包括中低收入家庭學生就學補助、緊急紓困金的發放、低收入戶學生提供免費住宿等多項措施。

高教司司長陳德華表示,為了讓清寒學子也能安心就學,教育部已在去年規定各大專校院的學雜費收入應提撥百分之三,作為學生就學獎補助之用,並從提撥百分比中訂定合理的清寒學生助學金的比例。一旦調整學雜費,則應將提撥比例調高為百分之五,多增加的百分之二應全數作為清寒助學金使用,以照顧每位弱勢學子。

陳德華表示,教育部將協同各校的助學金提撥款,實施「共同助學措施」方案。項目包括有「中低收入家庭學生就學補助」,只要是家庭年收入低於四十萬元或是四十萬元以上但低於六十萬元,且未請領政府各項公費減免的公私校學生,都可以提出申請,補助金額從五千元至一萬四千元不等。此外,還將針對家庭發生急難的學生發放「緊急紓困金」;以及提供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希望藉此減輕清寒學子的就學負擔,估計有近三十萬清寒學子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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