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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9日 星期六
105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2016年6月22日)
105
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生活助學金
為提供經濟弱勢學生每月生活所需費用,參酌全額獎學金之精神,學校得依學校扶弱措施及學生需求情形,擇下列方式之一或全部辦理:
1.
核發每生每月
6,000
元以上之生活助學金者,學校得安 排生活服務學習。
2.
核發每生每月
3,000
元以上未達
6,000
元之生活助學金者,學校不得安排生活服務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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