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7日 星期二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蘋果日報」相關報導

(2008/09/20)服務240時換助學金 挨轟
蘋果日報【投訴組╱綜合報導】

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劃」助學金變更補助規定,要求本學期起申請學生須做生活服務,有學校甚至規定義務服務時數達兩百四十小時,引起家長和學生反彈,紛紛向《蘋果》投訴。教育部表示,如此變更是避免減少社會資源浪費,並教育學生補助非不勞而獲觀念。人本基金會則批評,補助設但書已失去意義,教育部應以加強審核資格做控管才是。

「窮學生這樣被貶低」

北市黃小姐抱怨,她女兒就讀康寧醫護暨管理專科學校,九月開學後提出一年三萬五千元助學金申請,但校方竟規定,獲助學金學生一年內須替學校服務兩百四十小時,包括洗校內廁所、掃地等,「女兒做這些服務,很容易被其他學生指指點點,根本是刁難。」

樹德科技大學的吳姓學生則說,領助學金一年須服務一百四十五小時,他抱怨,課餘時間在外打工,這樣規定很不合理。台南科技大學陳姓學生則認為:「窮學生需要這樣被貶低嗎?」

對此,三所學校均指按教育部規定執行。教育部高教司四科長朱俊彰解釋,這項計劃實施四年來,不少學校反映,許多小康家庭學生,因家長收入不需報稅卻仍申請助學金,有浪費社會資源疑慮,這學期開才新增生活服務規定。

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批評:「這樣已失去福利的原始精神。」教部應做好資格審核,並呼籲,非迫切需助學金家庭應放棄,讓社會資源幫助應幫助的家庭。

弱勢生助學金申辦規定
資格:
.家庭年收入低於70萬元,或不動產價值無超過650萬元。
.前一學期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或操行成績達70分以上。
.家中有教師、軍人等公務身分者,須檢附相關證明。
條件:配合學校生活服務時數;每年10/25前提出。
金額:一年最高3萬5000元,最低1萬2000元。
資料來源:教育部高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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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3)台師大迫弱勢生工讀 挨轟 上課也打電話通知「簡直欺負人」
蘋果日報【楊桂華╱台北報導】

台師大要求領取助學金的弱勢生須到系上免費工讀,引發反彈。

台灣師範大學上個月初未經事前通知,突然發文要求領取助學金的弱勢學生必須免費到系上工讀。台師大學生向《蘋果》投訴,痛批學校單方面改變規定,根本沒考慮到經濟弱勢學生必須靠打工維持生活,校方的做法不僅加重學生負擔,也打亂他們的打工安排。台師大昨坦承,公告作業的確有疏失,新制將延後到九月實施。

補助金月僅400至千元

學生小蘭向《蘋果》投訴表示,去年九月申請弱勢學生助學金時,校方根本沒有提到領取補助,每年必須要上十五到五十五小時的服務學習課程,免費到系上打工;更令她氣憤的是,四月初她收到要免費打工的通知後,校方工作人員隨即「奪命連環叩」,甚至上課時也打電話來,要她快到系辦填班表,「嚴重干擾上課!」

數學系學生小小說:「補助金平均一個月只有四百多元到一千三百七十五元,弱勢學生光靠補助根本活不下去,還是得利用課餘時間打工,如今還要免費工讀,簡直欺負人!」

校方允延至九月實施

台師大突然要求領取補助的弱勢學生免費工讀引發反彈,不少學生在校內BBS站(bbs://bbs.ntnu.edu.tw)上群起抗議「誤上賊船」,抱怨校方把弱勢生當免費人力。

對此,台師大學務長方進隆昨表示,新規定主要是希望讓學生有回饋的概念。但他也坦承,未事前通知就公布新做法確實有疏失,目前已決定延後至九月實施,讓學生在申請助學金前自行考慮清楚。

台師大要求弱勢生免費工讀爭議
◎爭議
.台師大未經事前通知,突然要求領取補助金的弱勢學生,必須免費到系上工讀
.打亂經濟情況欠佳學生課外打工的安排
◎後續處理
.校方坦承,通知作業有疏失,暫緩實施免費工讀
.新制近期重新公告,9月起實施
資料來源:台師大校方、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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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6)助弱勢大專生 增排富條款
蘋果日報【楊惠琪╱台北報導】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修正草案》出爐,為防堵假弱勢,教育部將增訂「排富條款」,八月起申請補助的學生,除家庭年收入必須在七十萬元以下,還增加家庭存款利息年所得不得高於二萬元或不得擁有三筆以上不動產的門檻。

學期成績不應設限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王俊權昨表示,去年約有十萬零七百名學生獲得補助,依家庭年收入每人一年可以獲五千元至三萬四千元不等的助學金,總計教育部和各大專校院去年總共支付二十三億元,但後來發現部分家長明明是大地主或月入數十萬元的小吃攤業者,但因沒有薪資所得證明,也被當成家庭年收入七十萬元以下的低收入戶,形成弱勢助學黑洞。

王俊權指,研議中的修正草案增訂「排富條款」,家庭存款利息年所得超過二萬元(相當於存款達一百萬餘元),或家庭擁有三筆以上(含第三筆)不動產均不得申請助學金。

另外,增加接受補助學生平均成績須達六十分以上、操行成績七十分以上,且須從事一定時數的生活服務學習,以免讓學生有「不勞而獲」的感覺,而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因為已在工作,因此取消補助。

海洋大學航管系陳姓學生說,增訂排富條款很合理,他曾看過有些同學,「明明家裡很有錢,還拿著弱勢獎助金去吃吃喝喝。」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也贊成增訂排富條款,但認為學期成績不應設限,因為「學生個別差異大,成績設限只會讓弱勢更弱勢。」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修正草案
◎適用對象: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的學生
◎增訂條件:
.「排富條款」:家庭存款利息年所得不得超過2萬元(換算存款約100餘萬元)或家戶擁有3筆以上不動產
.學生學業成績60分以上、操行成績70分以上
.領取助學金學生須參加生活服務學習
.碩士在職專班取消補助
◎實施時間:8月起
資料來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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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2)家年收30萬以下 5歲童免學雜費 讀私立大學 年補助三萬多元
蘋果日報【陳怡靜、徐珮君╱台北報導】

國民教育向下延伸一年政策逐步成型。行政院昨宣布,九十六學年度擴大「扶持五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家戶年所得三十萬元以下的五歲幼兒免學雜費,三十萬到六十萬元則免學費;大專院校助學金申請資格放寬;另國中小弱勢學生課後輔導、加額補助弱勢私立高中職學生等,總計六十五萬八千人受惠。

擴大扶持

行政院長張俊雄指因應少子化,政府願共同承擔育兒責任。教育部次長吳財順說,原一萬多人受益於及早教育計畫,擴大扶持對象後增為八萬一千人,每年增加十一億元預算。二○○一年九月二日到二○○二年九月一日的出生幼兒可受惠。

吳財順說,未來希望全國五歲幼兒及早教育費用全免,一個月內研擬配套報行政院討論。另將投入約四點五億元,明年開辦約十二萬兩千人的國中小學習低成就弱勢生課輔。

助學金資格放寬

另擴大辦理弱勢大學生助學,除現行助學計畫受惠五萬多人,再多照顧約六萬多人,搭配學雜費減免措施,可讓家庭年收入在後百分之四十、約二十一萬人獲就學補助。

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說,助學金申請資格放寬並分五級,如家戶年所得低於三十萬元者,讀公立大學每年補助一萬六千五百元,私校前兩年各三萬三千元,後兩年各三萬四千元。另提供生活學習獎助金、緊急紓困金與低收入戶免住宿費等。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副理事長林文虎對弱勢補助「樂觀其成」,但目前公私立幼托師資品質不齊。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陳東升說,弱勢補助應再放寬標準,同時檢討軍公教補助,避免資源排擠。

弱勢幼兒與大專生助學計劃

5足歲弱勢幼兒:
.低收入、中低收入戶、家戶年所得30萬元以下,讀公幼免學雜費,私幼最多補助同公幼學雜費
.家戶年所得30至60萬元,公幼免學費,私幼每年補助最高2萬元
.離島3縣3鄉、原住民鄉鎮市的家戶年所得逾60萬元,讀公幼每年最高補助5,000元,私幼2萬元

大專弱勢學生:
.助學金:家戶年所得70萬元以下,分5級給助學金,5,000至34,000元
.生活學習獎助金:校方安排家戶年所得70萬以下者服務學習,每月核發獎助金約5,000元
.緊急紓困金:家庭急難者由校方依實際狀況補助
.免費住宿:限低收入戶

查詢:
.圓夢助學網:www.edu.tw
.諮詢專線:0800-056-668(暑假開放)
資料來源: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