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7日 星期日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台灣立報」相關報導


台灣立報【嚴文廷/台北報導】

宣佈大專校院學雜費調整名單時,教育部一併公布照顧弱勢利多,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的私校學生,助學金全部提高2千元,學雜費獲調漲的8所學校將提供近5萬個助學機會。

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表示,為確保學生就學權益不受經濟影響,將編列2.8億元補助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學生,只要就讀私立校院,助學金將從1萬至33千元,提高至1235千元。

另外,獲准調漲的8所學校,經過試算後,學生每年所增加的學雜費支出約在5812,692元,尤其是某校醫學院調漲幅度超出補助的2千元,將會調高至2,692元。

何卓飛強調,只要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絕不會因調漲增加學雜費支出。

8所學校也在教育部的要求下提供49,550個助學機會協助校內弱勢學生,助學金將達3.7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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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嚴文廷/台北報導】

「大學弱勢生助學計畫」96學年支出23億元,公私立大專院校總計10萬餘人申請,沈重的經濟負擔讓教育部醞釀訂出排富條款,遏止逐年呈倍增的金額。

根據教育部統計數據,「大學弱勢生助學計畫」光助學金部分,從94年的2萬多人次申請,逐年急遽攀升至96學年突破10萬人次,不止教育部不堪負荷,連大學也紛紛建議必須訂出排富條款,否則這樣無限擴張下去,從學雜費提撥5%的助學金也不夠用,甚至得由校務基金倒貼。某大學校長私下表示,不是不願意幫助弱勢學生,但太寬鬆的門檻造成資源不敷使用,才會主動串連大學要求教育部想辦法,他強調,善用資源遠比通通有獎來得有效益。

教育部擬出草案,新增的排富條件增列:家庭年所得70萬以上、年利息超過2萬元、擁有第3筆不動產都遭排除。高教司副司長王俊權表示,台灣稅制中很多人都未課到稅,2萬元利息依目前利率大約有一百多萬元存款,門檻已是最低標準。

大學代表在會議中建議須納入學業與操行成績標準。因此,草案中特別納入學業必須達到60分及操行成績70分的門檻,王俊權笑說,這已經是超級低標,有校長笑稱,操行成績未達70分根本不太可能,可知這門檻只是給學生警惕。雲林科技大學校長林聰明認為,訂出70萬以下的門檻以及操行學業分數都太低,可以把標準調高一點,尤其是家庭所得,金額再拉高一點讓有限金額造福更多弱勢學生。

另外,草案中排除碩士在職專班的補助,王俊權強調,這些學生已經出社會工作多年,再申請補助不符合常理。具有農漁補助以及原住民補助也被摒除在計畫外,避免造成重複補助。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中特別納入領補助必須增加生活服務學習,加註:「學習成果將成為下學期補助參考。」王俊權解釋,這是希望讓學生瞭解「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至於執行哪些生活學習,由各大學自主決定。林聰明深表贊同,認為規定非常合理,應讓受補助的學生了解自己必須有所付出,生活勞動服務具備教育意義,但他主張這些應歸由大學自主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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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嚴文廷/台北報導】

「助學金」在大學校長會議上遭砲轟,高教司長何卓飛允諾將研議「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設立排富條款,最快97學年度實施,將排除利息收入、租賃所得與不動產超出標準的家庭。

長榮大學與玄奘大學建議教育部新增排富條款,比照「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子女及低收入戶學生就學費用減免辦法」草案,家庭年所得或存款1百萬元以上,或不動產超過650萬元者,不納入學雜費減免範圍。

何卓飛表示,實施兩年的助學金計畫,只以家戶年所得為標準的補助,確有檢討必要,尤其近年申請人數激增,目前研議包括利息收入、租賃所得、持有不動產、未繳稅的軍教人員以及台商子女都排除,補助最需要的學生。

他強調,今年擴大實施的政策多加了一級,年收入70萬以下、60萬以上,全由教育部支付,不會造成大學負擔。不過,他說大學也有社會責任,放眼先進國家都有協助弱勢學生的措施,台灣的大學也應具備相同責任。另外,印製學雜費繳費單是否要直接扣除助學金,何卓飛明確表示由大學自主。

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東吳大學校長劉兆玄表示,助學金引起私校校長的關心,雖然教育部已明確回應,還是希望把案子直接送教育部討論,釐清校長疑慮後再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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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嚴文廷/台北報導】

景氣差,申請大專院校弱勢學生獎助金的人數從94學年的2萬人暴增至10萬人。昨天大學校長會議上,校長群起痛批:「教育部開的支票,自己買單!」

截至這學期為止,大專院校包含碩博士生共有131萬人左右,其中超過10萬名學生申請獎助金,比例逼近10%,對私校財務造成沈重負擔。

前教育部會計長、育達技術學院校長劉三錡認為,74所私立技專院校的4項助學計畫需要支出8億元,所有大專院校更達到16億元,如果加上教育部補助的金額,光這項「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96學年度就要支出30億。

劉三錡表示,教育部支出的部分是從給私校的獎補助金中提撥,再加上學校必需另外從學雜費提撥3%至5%,根本就是連扒兩層皮。他強調,《大學法》明文規定大學擁有自主權,但這件事情卻完全沒有自主可言,教育部長杜正會議致詞時說的「大學人管大學事」,聽來格外諷刺。

私立技專校院協進會理事長張一蕃認為,私校的財務狀況已經不佳,再要提撥金額作助學金,會排擠人事費用與設備經費。他強調不是不願意照顧弱勢學生,但把家長繳的學雜費提供給弱勢生,情理上都說不通,況且這是教育部開的支票,怎麼會要大學買單呢?張一蕃建議,助學金應該屬於社會福利,不應動用教育經費,尤其是教育經費沒有成長的前提下,瓜分教育資源,對提升品質沒有幫助。

劉三錡擔憂,這項助學計畫目前已逼近10%,未來甚至計畫提升至40%,私校根本不可能負擔,他推估,支出總經費可能高達70億元。劉三錡提到,教育部要求把獲得補助的金額直接從學雜費中扣除,學雜費繳費單印製公文一直在他桌上無法批准。他苦笑,雖然號稱大學自主,但他們連印個學雜費繳費單都需要教育部批准,大學怎麼辦得下去?

張一蕃也表示:「收費歸收費,補助歸補助。」依照前兩年的例子,補助尚未入帳前都很難說,他們認為把這兩部分分開處理是64所私立技專院校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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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嚴文廷/台北報導】

景氣不好,近3年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的人數倍增,和春與高苑兩所技術學院陸續砍掉工讀生預算,崑山科大希望接受助學金學生能負擔工讀時數,減輕學校負擔。

高教司與技職司統計,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人數從94學年度21,215人增加至96學年度83,261人,足足增加4倍。私校校長紛紛喊窮,育達技術學院校長劉三錡表示,助學金由學雜費收入提撥35%,受資助的學生若能負擔部份工讀生工作,可以體會「天下沒有不勞而獲」的道理。

教育部官員私下表示,各大學會的提案與工讀生將納入勞基法很有關係,加上少子化影響,各大學學雜費占學校總收入的比例從83年的57%,增加至去年的76%,證明大學對學雜費的依賴越來越深,各項開源節流措施一一出籠。

全國大學教師聯合會理事長唐麗英批評,這些學生就是貧困弱勢才要申請助學金,現在若要他們以勞務換取資助,原本可在校外打工的時間將被瓜分,對窮學生雪上加霜,要動省錢腦筋,不能動到弱勢學生身上。

九五聯盟執行秘書林柏儀說,說穿了大學是為省下工讀生薪資,甚至省下因勞基法擴大解釋而須支出的勞健保費用,讓中低收入戶的學生必須花更多時間打工,無助於學習「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他相信窮學生早就知道這些道理,只是無力改變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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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嚴文廷/台北報導】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自96學年度開跑,今年教育部將原來對私立學校的獎補助經費,提撥約10%額度改為直接補助學生學雜費用,由政府與學校共同負擔弱勢學生的照顧責任;各校相關申請即日起到10月底截止,符合資格的同學可提出申請。

這項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措施包含助學金、生活學習獎助金、緊急紓困金、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等4項。各校可於開學日起到1031日止受理申請,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請記得檢附申請書及3個月內有效戶籍謄本向學校學生事務處申請。

各項就學補助措施有相關問題,可透過教育部的「圓夢助學網」www.edu.tw得到所需要的助學資訊,也可撥打0800-056-668「圓夢助學協詢專線」,由教育部專人協助回答就學經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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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嚴文廷/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日一口氣通過3項「周延弱勢學生助學措施」,包括擴大扶持5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全面提供國中小弱勢學生課後扶助、強化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預估政府第一年將投入43億經費,約有657千學子受惠。

行政院長張俊雄昨日宣布,幼兒免費教育向下延伸一年將分階段實施。即日起,年收入30萬元以下家庭、5歲幼兒全部免費教育;年收入30萬元到60萬元者,學費免費,總計受益人數從95學年度的1419人增加到81千人,其他階段的落實,張俊雄責成政務委員林錦昌率領相關部會,一個月內提出完整計畫。

弱勢幼教全面免費

教育部常務次長吳財順表示,學前教育以全面免費幼教為目標,院長指示後,將召集相關司處一個月內擬出計畫報行政院,目前無法提供相關資訊。

「擴大扶持5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方面,96學年起,全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家庭及家戶年所得新台幣30萬元以下滿5足歲幼兒,優先且免費就讀公立幼托機構;家戶年所得30萬元至60萬元以下的滿5足歲幼兒,優先免學費就讀公立幼托機構,受益人數達81千人,96學年度實施一學期經費約11億元。

國中小免費課輔

「全面提供國中小弱勢學生課後扶助」部分,96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全面提供弱勢學生補救教學機會,只要符合原住民學生、身心障礙學生、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免稅農工漁子弟及外籍配偶子女的學生,每校辦理一班,預估每年約有18萬人次學生受益,所需經費每年約9億元。

高中職學費加碼補助

「加額補助私立高中職經濟弱勢學生學費」方面,家戶年所得30萬元以下,高中職由現行補助1萬元,加額補助24千元,合計補助34千元;五專前3年,由現行補助14千元,加額補助2萬元,合計34千元。家戶年所得30萬元至60萬元以下,高中職由現行補助1萬元,加額補助1萬元,合計2萬元。總計受惠人數187千人。

大學生最多補助73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部分,將實施助學金、生活學習助學金、緊急紓困金、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等四項措施,大專校院弱勢學生每人每年最高可獲得73千元的經濟協助,另配合學雜費減免,約21萬名弱勢學生都能獲得照顧,總計1年約需16億元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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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文/姚欣進、社會評論者】

最近又到了教育部審查各公私立大學學費調漲時間,許多同學提出了保障自己權益的訴求。這些訴求是在接受高學費的前提下而提出的貸款繳學費的改善條件,如助學貸款利率降低、還款時間延長等,並非質疑學費調漲。

但,學費為什麼要調漲?這才是真正需要討論的問題。

教育部專家眾口一詞地說,在近年來大學自主、財務獨立、自負盈虧的政策原則下,以成本收支平衡的準據來審查各大學應否調漲學費。如果一個大學有其教學品質但收支嚴重不平衡時,為了彌補大學機構的成本虧損,就必須調漲學費。況且,大學教育並非是義務教育,而是個人投資於自己未來職場上的專業能力,所謂使用者付費,當然必須繳交高昂的學費來換取等價的教育商品(專業技能)。

這是一個非常混淆,值得商榷的說法。

首先,大學自主與自負盈虧是兩回事。大學自主的原則乃是︰大學本身應屬於與大學運作有直接關係的所有成員們(如學生、教師、職員等)所共同積極參與、民主決策與自主管理的機構。

另一方面,大學乃是整體社會一環,它的教育成果將由社會所分享,所以大學運作的主要經費應由整體社會來承擔,而非丟給各大學自己想辦法。

其次,所謂自負盈虧、收支平衡的原則,乃是將各大學視之為在商品市場上的企業單位,各大學必須絞盡腦汁來提高售價(學費)、促銷花招(如高額獎金吸引明星學生)、壓低成本(大班制、校內設備使用收費、促使教師降低與學生互動以研究來爭取輔助等)。

然而,作為栽培人才、傳授知識的教育事業,它的成本是非常昂貴的。即使是要有一定程度的教育品質,它所需要的成本就絕非一般學費、或業外收入所能負擔的。

以美國私立大學為例,許多名校一年學費平均約為34萬美金,但這嚇人的學費收入卻僅僅是這些大學成本的4分之1而已,這還是近10年逐漸上揚的結果,過去平均在20%以下。而法、德這些有著悠久公立大學傳統的學費根本是象徵式收費,絕大多數教育成本由整體社會負擔。

換句話說,教育機構不是收支平衡的企業單位,教育更不是使用者付費等價購買的商品。高等教育固然是由個人受教,但其成果卻是由整體社會受益的,因為若國民專業水平提高,則社會生產力就會大幅提升。

唯有以上述教育公共化的角度,才能掌握今日學費調漲爭議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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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曾美惠/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審議國民黨團提案「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要求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學生,只要是身心障礙、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清寒家庭學生等任一身分者,可以減免學雜費。但教育部認為教育經費將額外支出291.6億元,目前已研擬「經濟弱勢家庭學生就學協助方案」因應。

國民黨團提案,政府應該保障青年學子就學機會,對於經濟弱勢的孩子,應給予補助,提出「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只要是就讀高中職以上的身心障礙、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清寒家庭等任何一身分的學生,應該給予學雜費全部或部分減免。

目前僅有大專以上學生的學雜費作為個人綜合所得稅的申報減免,國民黨團提案,希望擴大至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者,只要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每人每年可扣除綜合所得稅中的子女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25千元,減輕家長負擔。

立委郭素春表示,這些身分的孩子都需要照顧,但應制定排富條款,如很多原住民經濟條件優,根本無需補助,教育部補助時應注意。

教育部長杜正勝表示,教育部已擴大獎學金、助學金、貸款等,給予青年學子更多的補助,對於國民黨團的提案,共需要352.3億元,扣除現行的60.7億元,還需291.6億元,不僅無足夠的財源,甚至可能排擠其他教育經費,教育部認為應該暫緩。

教育部估算,綜合所得稅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若擴大至高中以上的子女教育學費,稅收損失約84億元;原住民就讀高中職級大專校院,學雜費全免的部份,減免金額可能需增加11.2億元;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學雜費全免的話,減免金額需增加8.4億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就讀高中職以及大專校院,學雜費全免則需增加61億元支出;至於父母為綜合所得稅免稅戶及家戶財產價值在新台幣100萬元以下者,就讀高中職以上者,補助12學雜費,所需經費預估要211億元。

教育部認為,不僅財源無法確定,更可能排擠教育經費;另外,補助類別劃分過於廣泛,未能反映資源分配的有效性,根據初步統計,有超過4成家庭符合申領條件,未能有效區隔家庭人數、就讀學生人數及學生家庭實際生活經濟狀況等因素,造成家庭經濟狀況有顯著不同,但卻可能處於同一個補助行列,有違公平。

教育部表示,目前已研擬「經濟弱勢家庭學生就學協助方案」因應,整合各類身分弱勢助學措施,以「經濟需求」為補助主軸,未來只要學生就學成本(含學雜費、生活住宿費、書籍費等)高於家庭預期貢獻者(所得扣除基本生活費),就能獲得補助,高教司司長陳德華表示,過去依身分別、經濟情況作為補助或減免的依據,未來則依家庭經濟收入多寡、家庭子女數、子女就讀公/私立學校不同,而有不同的教育支出,至於適用對象,則以高中職以上的學生為主,國民教育則維持原有補助方式。

陳德華說,新方案會在年底前提出,未來新方案上路後,受影響者包括以身份別作為補助依據的身心障礙人士及其子女、原住民學生,未來會配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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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舞賽/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審查國民黨團提案「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原住民立委孔文吉表示,原住民學生家庭經濟條件不佳,中輟問題嚴重,青年教育津貼對於原住民學生的向上流動幫助很大。如將原住民高中以上學生納入草案中,政府預算經費增加約20億元。

原住民籍立委孔文吉在教育委員會質詢原民會官員時指出,目前原民會對原住民高中以上學生之獎補助經費編列約8.8億元,但是並不是學生人人受惠,因此青年教育津貼納入原住民青年學子,有助於原住民學生向上流動。

原民會教文處處長汪秋一表示,青年教育津貼草案的優點除可整併相關部會對青年學生獎助外,事權統一將可有效解決青年學子的需要。他表示,目前教育部隊原住民學生的獎補助措施係針對原住民學生高中以上採學雜費減免,而大專以上是減免學雜費3分之2;至於原民會之獎助學金補助要點則有限制人數,依93年度的資料顯示,獲獎補助人數僅2千多人,核發人數只佔原住民學生數的21%。

孔文吉建議,對原住民青年學子的照顧,除青年教育津貼外,現行措施也不能刪除,才能真正照顧到原住民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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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社論】

據報載,為照顧弱勢學生,教育部前日提出「共同助學措施」,新增對中低收入家庭就學補助,其主要內容包括:只要家庭年收入在40萬元以下且未請領政府各項公費減免,就讀公立學校者,每人每年學雜費可抵減7千元,私立學校可抵減14千元;若家庭年收入在4060萬元且未請領政府各項公費減免,公立學校可抵減5千元,私立學校1萬元。根據教育部的統計,這項措施預計可擴大嘉惠近23萬名學子;然而,關鍵在於,這項措施估計每年將多花費21億元,而最重要的經費來源,「將由各校學雜費核撥35%支應助學經費,不足的部分,再由政府編列預算補助。」

很顯然的,教育部口中的這項「利多措施」,其實是慷他人之慨的作法,表面上是由教育部請客,卻由各校來分別買單。教育部在成本最小化的盤算下,想要達成外部效益的最大化:一來既能博得「照顧弱勢學生」的美名,二來又可將學費上漲所增加的公眾壓力丟回給各校承擔,這個算盤的確撥得既精且妙。

不過,教育部這個算盤要能撥得通,還必須各校願意配合,因此,問題是,如何保證各校願意配合呢?關鍵乃是在於,雖然教育部對於各校在挹注經費上所扮演的角色越來越小,但是教育部卻仍然手握著政策工具得以捏著各校罩門:對於學費調漲的核可權。亦即,當國家對教育經費的投入越來越小時,各校透過收取學費來維持運作──特別對於私校而言──便成為一項極為主要的方式;至今,在學費收取的標準上,教育部仍掌控著核可權,因此得以挾制各校配合教育部的政策。我們不就看到了高教司長如此表示:「只有辦學績效卓越、能確保弱勢學生就學及配套措施完善的私立大學,才能擁有這個(自訂學雜費的)彈性,不必每年將調幅報教育部審核。」換言之,如果學校不配合撥出這項「共同助學」的款項,那麼,未來自行彈性調漲學費的可能性就更加侷限。

因此,對於各校而言,反正在「量入為出」的考量下,一部份經費撥至助學金上,那就以減少其他科目的支出來因應即可,受害的還是教學資源最終端的使用者:學生與教師;況且,目前被迫支出的款項,未來還有因自行彈性調漲學費而得以增加的更大「收益」空間來彌補,一出一入之間,恐怕更有賺頭,那就何樂而不為呢!
教育部的這項「德政」,事實上就是一種五鬼搬運法,搬來運去,將所有成本轉嫁至學生及其家庭身上,國家可能一毛錢也不必多付出,卻能賺得照顧弱勢者的美名。教育部,果真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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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陳揚盛/台北報導】

對於立委有意挪用軍公教子女補助款,做為經濟弱勢及特殊境遇子女教育津貼補助一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副局長歐育誠表示,對於立委所提的「教育津貼條例草案」人事行政局樂觀其成,但應以另行籌措財源方式才可行,因為自民國85年迄今,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金額就已「凍結」,不再調整補助額度。

歐育誠並強調,5職等以下公務員薪資確實較民間企業員工薪資來得高,但中、高級公務員薪資卻比民間來得低,因此對於立委有意挪用所得較高公務員子女教育補助金,做為其他經濟弱勢家庭子女的教育津貼,人事行政局認為不妥。

教育部次長范巽綠則進一步指出,教育部統計目前全國中小學生中,屬低收入戶學童約28千人、中低收入戶約119千人、特殊境遇學生約3千人,若要針對這些學生發放教育津貼的話,則約需6億元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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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不該以學生身分決定補助對象應考量經濟弱勢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台灣立報【陳揚盛/台北報導】

91年度政府對工作穩定的軍公教人員子女發出高達60634萬的補助金,窮人家子女卻領不到教育津貼;立委程振隆認為,政府應將高所得公務人員的子女教育津貼,挪用做為補助經濟弱勢及特殊境遇家庭學生。

立法院教育委會昨日針對程振隆所提案的「教育津貼條例草案」進行討論,敲定條例草案名稱為「教育扶助條例」。程振隆強調,現行子女教育補助金發放對象並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特別是部長級以上高所得的公務員,竟還可以請領教育津貼,實在說不過去。

程振隆並提出具體數字指出,台灣地區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約87萬,若有兩子女就讀私立大學,其學雜費負擔可達支配所得的23%,而最低20%家戶的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僅為28萬,若有兩子女就讀私立大學,其學雜費負擔則高達可支配所得的70%。程振隆進一步表示,現行教育津貼條例補助對象不符合公平正義,軍公教子女不論家庭經濟狀況一律齊頭式補助,而社會弱勢族群大部分卻要經過嚴格資產調查,或家庭收入調查才能得到補助。

但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顯示,公教人員平均收入是普通勞工的一倍以上,子女受教育卻可全面接受政府補助,極不合理。

此外,程振隆也痛批現行制度只補助高中以上教育階段費用、補助金額漫無標準、補助法規令出多門等不合理處,他建議,應修改現行教育津貼法案,應以經濟弱勢及特殊境遇家庭學生為補助對象,而不是以學生身分為補助的標準,且將補助對象擴及義務教育階段,並整合現行各項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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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莊嚴/高雄報導】

高雄市慈善團體聯合協會給清寒學生每學期1萬元助學金,可是推行了兩學期,有些學生領走錢卻不履行志願服務工作的義務,協會打算取消這些學生的助學金。

高市慈善團體聯合協會配合市政府社會局的脫貧計畫,由會員中的十多個慈善團體以「認養」方式幫忙高中職以上的清寒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窘困但未達到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資格,不能接受政府補助的學生,都可以提出申請,協會透過志工查訪確認後,往後每學期都可獲取1萬元的助學金,直到不再就學為止,但每一名學生每年要做至少16小時的志願服務工作。
慈善團體從91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發起,當時接受的有79名學生,第2學期發給103名學生。
1學期因倉促推出,志願服務工作無法落實,第2學期整個措施上軌道,協會即嚴格要求受助學生一定要做志願服務工作。

慈善團體聯合協會理事長張來川說,要求學生做志願服務,也是想讓這些學生了解為社會付出的意義,現在別人幫助他們,希望將來他們也能幫助別人。

可是,助學金搭配志願服務工作的方式實施以來,聯合協會發現有些已領取助學金的學生不願意做志願服務,不管協會人員如何勸導,受助學生就是不為所動。

為了落實助學金的獎助意義,慈善團體聯合協會決定在本月下旬檢討助學金發放成果和接受新的申請案時,請已受助學生拿出志願服務卡,檢視他們累積多少義務工作時數,如果完全沒有做、或累積時數太少者,將取消往後助學金領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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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杜文靖/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游錫堃昨日指出,大學學雜費的調漲與國際間相比,收費標準尚屬合理;近3年來,公私立大學學雜費每年調漲幅度約為3%與0.04%之間,顯見教育部控制公私立大學學雜費的努力。

游揆指出,教育部將在92年度將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額度擴增為2倍。游錫堃指出,為了不讓學生因經濟因素喪失就讀大學的權利,並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提供更多的扶助方案或獎助學金,幫助失業及經濟弱勢家庭子弟就學,請政務委員陳其南協調教育部、內政部、勞委會、農委會、原民會等相關部會在一週內提出方案。

教育部長黃榮村上午在行政院院會就「大學校院學費調整與相關因應措施」進行報告。黃榮村指出,歐洲稅負40%以上的福利國家,大學學雜費全免,但是近年來台灣稅負約為17%,相較之下台灣公私立大學學雜費仍為偏低。他說,政府對於高比例中上家庭子女就讀學費較低的公立大學,中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讀學費較高的私立學校的情況,採行多項方式予以協助。此外,教育部也對原住民、身心障礙家庭子女進行學雜費減免與補貼,這部分從過去的40億元增加為100億元。

黃榮村說,部分人士建議學雜費全免,但是,如果所有大專院校全部免除學雜費,一年金額高達800億元,「恐怕除了加稅,沒有別的辦法」。

游錫堃指出,依照現行教育政策,大學教育雖非義務教育,但政府仍盡力做出適當的資源分配。游錫堃同時要求教育部,對近日報載大學學雜費調整的情況,教育部應主動說明,以利民眾了解政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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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陳康宜/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日審議「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擬提高政府對各類青年教育津貼補助費用,不過,由於總計需要142億元經費,教育部長黃榮村認為,若沒有另籌財源,教育部無法實施。

「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由立委黃德福、郭添財、洪秀柱、張昌財等76人提案,立委們有鑑於政府將龐大資源用在老人福利上,包括現有敬老津貼519億元、還有研議中的敬老津貼123億元,卻未對未來社會生產力中堅,即青年身上,投入一樣多的照顧,現有青年教育津貼經費僅有65億元。而65億元的費用,分別用在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就學貸款利息補貼25億元;原住民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費全額補助、雜費23補助5億元;大專院校子女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5億元;身心障礙及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30億元。

立委們認為,這些補助項目有著需要加以檢討的空間。例如,綜合所得稅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對40%免申報所得及免繳納所得稅者而言,便沒有任何實質助益。同時,依照行政院主計處「中華民國台灣地區90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為868651元,若有2子女就讀私立大學,其學雜費負擔達可支配所得的23%,而家庭收入最低的20%家戶,每戶可支配所得僅有279,404元,若有1人就讀私立大學院校,其負擔率更達35.8%,顯見有經濟狀況下,子女教育經費已成為一般家庭最大支出。

因此,立委們提案,建議將「原住民、中度、輕度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雜費全部減免」、「中低收入戶者,就讀固定修業年限,具正式學籍的公私立大專校院、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在學學生學雜費全部減免」、「綜合所得稅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擴大至高中職及所有大專院校的子女教育學費每人每年25,000元」以及「父母親為綜合所得稅免稅戶及家戶財產價值在新台幣100萬以下者,政府補助高中職及五專前3年學生應付學雜費的12。未補助者可申請就學貸款。」、「父母親為綜合所得稅免稅戶及家戶財產價值在新台幣100萬以下者,就讀二專、五專後2年及大學院校者,政府補助12學雜費。未補助者可申請就學貸款。」

不過,固然受惠者高達134萬名學子,但所需高達的142億元經費,讓黃榮村說了NO。他表示,此條例若能對青年教育提供幫助,教育部沒有理由反對,但懇求立法院能依過去慣例,在提出新的法案增加經費時,應協助另行籌措財源,並表示,若「沒有另籌財源,教育部不可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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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姜姿伊/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張俊雄昨天上午在行政院院會中聽取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補助辦理情形」專案報告,隨後指示教育部依相關措施有效照顧弱勢學生。新學期開學在即,私立學校高昂的學費對一些家庭來說,可能又是一個頭痛的問題。

張俊雄昨天指出,學生就學貸款制度,除了幫助學生順利就學外,也可養成學生自力更生的獨立心態,比起一般直接補助,更能建立學生的權利及義務觀念。教育部對照顧弱勢學生就學補助實施的低收入戶子女學雜費減免、特殊學生學費優惠、工讀助學金、獎學金等,對維持社會正義與公平有實質的幫助,值得繼續推展。因此,在聽取教育部專案報告後,張俊雄責成教育部要依相關措施有效照顧弱勢學生。

2011年2月24日 星期四

拿助學金服勞務 窮學生陷兩難(2008/10/06)華視新聞



華視新聞【曾馨霈、連源濱/台北報導】

教育部新規定,學校可以要求申請助學金的大專院校學生,服勞役,像是影印接電話等等,如果學生拒絕,學校不發放助學金。有學生痛批,打工都不夠了,那有時間服勞役。
核對資料,電腦打字建檔,要幫忙影印、接電話。申請清寒助學金的同學,這學期開始不能白白拿錢!教育部新規定,設立【回饋學校社會】條款。凡是申請大專弱勢學生助學金的同學,學校【得】要求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如果學生拒絕服務,學校可拒絕發放助學金。學生反應很兩極。
這項清寒助學金,只要家庭年收入30萬以下,到七十萬元以下,各個級距不同,學生可以拿到16500元到5000元不等助學金,是不是綁住學生?讓學生不能打工收入變少,以台師大為例,拿16500元的學生每年必須服務55小時,拿五千的要服務16小時,學校認為規定輕鬆就能達成。
教育部認定助學金取之於社會,就要回饋,不過這樣【規定的】回饋,能不能讓缺錢的學生領略其中的精神,恐怕還要觀察。

2011年2月2日 星期三

補充意見:有關監察院調查報告「助學金是否變相要求學生工讀或參與學習服務」乙案(2011年1月31日)

2011131RICE向監察院提出補充意見

主旨:有關「助學金是否變相要求學生工讀或參與學習服務」乙案(調查文號:0990800582),謹提出補充意見,敬請監察院明察,深入調查教育部之失職責任。

說明:

一、監察院99101999)院臺教字第0992400549函敬悉。感謝監察院迅速完成調查,並列入監察院保障人權個案(教育權)。

二、10013日本人向法務部全球資訊網「人權大步走專區」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所設置「人權信箱」提出意見:建請教育部儘速公布如何妥善處置。100113日獲得教育部部長信箱回復(附件一)。

三、為澄清本案疑點,特提出補充意見臚列如下,敬請監察院考量深入調查之必要。

(一)教育部聲稱:97學年度後增列申領「助學金」之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係採納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私立技專校院協進會及各大專校院代表所提修正建議。事實上,大專校院三大協會於96學年度全國大學校長會議聯合提案,建請教育部重新檢討此計畫(附件二)。因此,應該要檢討的是教育部助學措施政策規劃不當,而不是去檢討受助的經濟弱勢學生。敬請監察院明察,向三大協會求證教育部的說法是否公然說謊,及辨明三大協會真正的訴求何在。

(二)教育部97318「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檢討會議」、97414「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修正會議」,提出「課予生活服務學習義務,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及方式由學校自行規劃」,此等荒謬作法,疑以交換條件出賣弱勢學生。尤以教育部其後一再強調堅守該檢討會議決議,事有蹊蹺、必有隱情。該計畫修正案以國立中山大學提供之相關辦法當作範本,更凸顯教育部政策前後矛盾之處(附件三)。敬請監察院明察,調閱原始會議記錄及約詢相關出席人員查明真相。

(三)本案雖經輿論報導、立法委員質詢、監察院調查,然教育部連續二年餘一再推拖,甚至將「圓夢助學網」討論區關閉(附件四),嚴重傷害政府形象與公平正義。建請監察院明察,調閱該討論區原始檔,究明教育部處置不當之缺失責任。

四、1002月開學在即,多數學校將於99學年度第二學期中,實施申領「助學金」之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部分學校仍有規定時數偏高問題(附件五),教育部應立即妥善處理,不應推託俟下一學年再檢討修改相關辦法。

五、本人雖非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謹以一介公民身分,竭盡所能廣蒐資料(附件六),大聲呼籲社會重視。本案衡諸教育部之說法,其中疑點甚多,尚期待監察院深入調查、還原事實真相。監察院前次調查已強調「保障人權」為要,則行政院、教育部、大學校院、學務相關人員等,均有過度濫權、明知故犯之嫌。建請監察院以此案例,責成相關行政單位自我檢討,並擴大宣導法律行政平等原則及維護人權正確觀念。

附 件(因資料量龐大,敬請參見相關網址)
 
(附件一)向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提出意見後,教育部部長信箱回復內容
網誌>監察院保障人權個案:教育權-助學金是否變相要求學生工讀或參與學習服務【http://ricelohas.blogspot.com/2011/01/blog-post.html
 
(附件二)96學年度全國大學校長會議大專校院三大協會聯合提案
網誌>20081月全國大專校院建請教育部重新檢討「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http://ricelohas.blogspot.com/2010/09/20081.html
97大學校長會議手冊
http://www2.nqu.edu.tw/html/km/ppt/doc2.doc
 
(附件三)國立中山大學提供之相關辦法當作範本
網誌>舉發不適任國立大學校長
http://www.wretch.cc/blog/RICELOHAS/551094
網誌>大遠見:一位擇善固執的大學校長,領助學金須工讀始作俑者
http://www.wretch.cc/blog/RICELOHAS/600828
97年度公私立大學校院學生就學貸款、學雜費減免及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等綜合業務研討會成果報告
http://www.edu.tw/files/download/B0068/大學校院學生就學貸款研討會成果報告手冊.pdf
 
(附件四)教育部關閉圓夢助學網討論區
網誌>教育部為何關閉★圓夢助學網★討論區【http://blog.udn.com/ricelohas/4508940
網誌>教育部★圓夢助學網★討論區文章精華摘錄【http://ricelohas.blogspot.com/2010/09/blog-post.html
 
(附件五)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生活服務學習」時數
網誌>私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生活服務學習」時數
http://ricelohas.blogspot.com/2010/12/99.html
網誌>公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生活服務學習」時數與方式
http://ricelohas.blogspot.com/2010/11/blog-post.html
 
(附件六)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網誌、部落格)
RICELOHAS - Bloggerhttp://ricelohas.blogspot.com
RICELOHAS - udn部落格【http://blog.udn.com/ricelohas
RICELOHAS - 無名小站【http://www.wretch.cc/blog/RICELOH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