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0日 星期六
112學年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教育部圓夢助學網 - 弱勢助學
校外住宿: 自113年度(112學年度下學期)起,為避免同類補助造成申請競合,弱勢學生校外租金補貼將回歸至內政部營建署300億租金補貼專案辦理。
2024-03-29。大專校院弱勢學生校外租屋補貼標準遠低於內政部最低補貼標準,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
教育部108年9月9日修正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新增弱勢學生校外租屋租金補貼,經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補貼金額遠低於內政部住宅補貼標準,對減輕學生經濟負擔容有檢討空間,經函請檢討改善,已修正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自111學年度起比照內政部第三級住宅租金補貼金額補助弱勢學生,落實對弱勢學生之照顧。
審計處指出,教育部自96學年度起辦理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包含校內住宿優惠等4項,嗣該部考量弱勢學生(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學生)未獲入住宿舍而於校外租屋經濟負擔沉重,於108年9月9日修正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新增弱勢學生校外租屋租金補貼,按市縣別每月補貼1,200元至1,800元,以減輕弱勢生租金負擔。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3月查核發現,內政部住宅租金補貼分為三級,其中補貼金額最低為第三級,按市縣、區域別,每月補貼2,000元至3,000元不等,惟教育部弱勢學生校外租屋租金補貼遠低於內政部最低補貼標準,對減輕學生經濟負擔容有檢討空間。審計處遂於111年6月函請教育部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教育部已於111年10月6日修正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貼金額比照內政部第三級住宅租金補貼金額調整為2,400元至3,600元,並自111學年度起適用,落實對弱勢學生之照顧。
2023年12月18日 星期一
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精進措施暨新世代學生住宿環境提升計畫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精進措施說明
- 配合總統108年8月30日宣示,將於9月啟動「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精進措施(校外租金補貼)暨新世代學生住宿環境提升計畫」,4大策略措施包含校外弱勢學生租金補貼、校外興辦學生社會住宅空床補助、校內宿舍建築貸款利息補助、校內宿舍規劃設計整改善補助;其中「校外弱勢學生租金補貼」一項,本部已修正現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並於「住宿優惠」項下,增加「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措施。
- 有意申請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請依學校所定作業期程及受理單位填寫申請書、檢附相關文件,至遲請於108年10月20日前,向學校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申請校外住宿租金補貼有關文件,請參考附檔。
訪視逢甲大學 總統:補助弱勢學生每月1,200到1,800元租金補助
總統訪視「逢甲大學福星校區」及接受媒體相關時事提問
中華民國108年08月30日
蔡英文總統今(30)日下午前往臺中訪視「逢甲大學福星校區」,宣布從今年9月開始,政府要打造年輕世代宿舍新環境的政策,包含弱勢學生在校外租屋的租金補助等四大策略措施,希望同學們在居住環境改善之餘,課業可以更好,國家也因為年輕人的進步,一起進步。
總統抵達逢甲大學後,首先聽取該校學務長林良泰,以及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簡報;隨後致詞時表示,我們從執政以來,就一直強調居住品質的改善,特別針對年輕人居住環境,除了都市更新、社會住宅,還有許多補助計畫,例如青年住宅租金補貼計畫,以及學生宿舍補助計畫等,這些都是為了能夠全面性改善臺灣居住環境的政策。
總統提到,今天特別來到逢甲大學,是為了看看逢甲大學在學生宿舍上所做的種種努力。稍早學務長在簡報中提到,「如果軍隊的住宿也這麼好,大家都從軍去了。」總統藉此機會告訴大家,現在國軍也正在進行大規模的營舍改建,目前第一個計畫已經快完成,大概一、兩個月內就能讓國人看到成效。
總統很高興看到逢甲大學所改造的學校宿舍,看起來非常現代化,且蠻有設計感的,她期待等一下能親眼看看新宿舍的風貌,並感謝教育部對於學生住宿提出改善方案。這個改善方案是針對大學來做,總統宣佈,從今年9月開始,我們打造年輕世代宿舍新環境的政策正式啟動。整個政策有4項重要的策略措施,第一,針對家戶所得70萬元以下,以及中低收入戶的弱勢學生,如果在校外租屋,每人每月有1,200到1,800元的租屋補助,視所在的城市或所在地有不同的補助金額。
總統接著說,第二,針對校內宿舍不足的情況,政府鼓勵、補助學校租用合法住宅;透過良好的規劃管理,讓學生能夠安心居住。這個政策可以跟社會住宅方案連結,內政部徐國勇部長今天也在場,他除了負責社會住宅,也有很多經費來支援學校,把現有的住宅改建,或修改為社會住宅型的學生宿舍,或用「包租代管」,把現有的房舍包租下來,整理後給學生居住。
總統提到,「包租代管」是屬於社會住宅方案,只要被定義為社會住宅,就會有稅務優惠,也有內政部的補助及租金補助,我們也鼓勵學校把校外很多適合的房舍集結起來,用社會住宅的方案來處理。
總統說,第三,如果學校願意改造宿舍,政府將對貸款利息做補助。教育部的簡報提到,把校舍改建為宿舍,補助100%的利息;而且不像以前一樣,貸款1億元額度以下才有補助,現在是沒有這樣的限制,所以校長可以放手去做。此外,新建的宿舍,政府補助50%的利息,給學校最大的幫助。
總統指出,第四,學校對於改善宿舍基本設施及規劃空間,也有補助,整修宿舍每床補助4萬元,把校舍改建成宿舍,每床補助8萬元。透過這些政策與規劃,期待在5年內達到3個重要的目標。第一,減輕13萬人次弱勢學生校外租屋負擔;第二,增加校內外宿舍3萬床;第三,整修既有宿舍6萬4,000床。希望讓正在就學的同學,在住宿上有更好的安排、更舒適的居住環境。
總統認為,逢甲在改造學校宿舍方面,是有遠見的示範,塑造出來一個年輕人喜歡的宿舍典範,希望同學在居住環境改善之餘,課業可以更好,國家也因為年輕人的進步,一起進步。
隨後,總統也參觀逢甲大學女舍健身房、女舍舊寢室、家庭寢室及新男舍寢室等校舍。包括教育部長潘文忠、內政部長徐國勇及逢甲大學校長李秉乾等亦出席是項活動。
活動結束後,總統接受媒體聯訪。有關香港「反送中」情勢,總統表示,我們很關切這件事情的發展,也要再次呼籲,希望香港人民對自由、民主訴求的相關活動,都能夠和平理性。但是我們要提醒香港政府,用逮捕或者鎮壓的方式,都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真正要做的就是要跟人民好好對話,而且能夠體現過去他們對於人民追求自由民主的這些承諾,以至於對人民的期待也要有所回應。
談及香港被逮補的都是年輕人,總統說,我們一向都希望我們的年輕人不論在求學過程,或者是進入社會以後,在經歷人生一關又一關考驗的時候,他們都能夠勇敢、自信,同時,國家要盡最大的努力來協助他們。她相信全臺灣人都是這樣想的,國家更應該拿出有效的政策,來協助年輕人。
總統提到,今天來逢甲大學,就是充分體現出學校對於學生居住環境的用心,為年輕學生來設想,給政府很多政策上的啟發。我們也宣布,從9月1日開始,對於學生住宿,不論在校內、校外或者是在宿舍整建的各個面向,我們都會提供協助。也感謝逢甲大學在過去這段時間對學生宿舍所做的努力,充分體現出對青年學子的關懷。
108-08-30
今(30)日總統參訪逢甲大學,與學生相互分享宿舍生活點點滴滴,同時宣示將於9月啟動「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精進措施(校外租金補貼)暨新世代學生住宿環境提升計畫」(以下簡稱宿舍提升計畫),4大策略措施包含校外弱勢學生租金補貼、校外興辦學生社會住宅空床補助、校內宿舍建築貸款利息補助、校內宿舍規劃設計整改善補助。總統表示,宿舍提升計畫以5年為一期,透過第一期計畫(108-112年)5年內達成下列目標,以減輕弱勢學生校外住宿負擔、強化校外賃居安全,為學生營造新世代宿舍的圖像;總統也強調5年後也將持續分期推動,滾動精進!!
一、累計減輕13萬人次弱勢生的校外租屋負擔。
二、增加校內外宿舍3萬床。
三、整修既有宿舍品質6.4萬床。
教育部也提醒,同學如要申請「校外弱勢學生租金補貼」,可於9月上旬大學陸續開學後,直接向就讀學校洽詢,教育部也會在開學後於網站上公布各校諮詢窗口。至於學校如要申辦「校外興辦學生社會住宅空床補助」、「校內宿舍建築貸款利息補助」、「校內宿舍規劃設計整改善補助」,可依9月函知各校的措施內容先行評估,並於9月下旬參加說明會後即可提出申請。
108年3月12日立法院吳委員思瑤針對大專校院學生宿舍供給及品質問題提出質詢,加上江委員永昌、吳委員玉琴、林委員俊憲、黃委員國書及其他關心宿舍議題的委員們曾質詢或辦理座談分享建議,因此,行政院蘇院長貞昌現場承諾提出全面解決方案。教育部除將於開學後籌辦學生宿舍論壇共創願景,邀請關心宿舍議題的委員、專家學者及各校學生代表共同參與外,今日教育部也提出的宿舍提升計畫,將採分期推動,第一期計畫(108-112年)透過下列4大策略措施,擴大弱勢助學範圍至學生校外租屋補貼,並引導學校租用校外大型民宅擴充為校外學生社會住宅,強化校外賃居安全,同時也提升校內宿舍量與質,改善基本設施及公共空間,使宿舍融入學習、同儕交流及創意等機能,營造宿舍成為年輕世代學生學習空間。
一、第一箭「校外弱勢學生租金補貼」:教育部修正現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規劃擴大助學項目,針對家戶所得70萬元以下及(中)低收入戶的弱勢學生校外租屋租金進行補貼,並考量就讀學校所在地區租金水準的不同,每人每月補貼1,200至1,800元。教育部表示,該計畫目前針對弱勢學生已有助學金、生活助學金、緊急紓困助學金、低收入戶學生校內宿舍免費、中低收入戶學生優先校內宿舍住宿等照顧,未來增加校外租金補貼,對於弱勢學生的照顧將更全面。
二、第二箭「校外興辦學生社會住宅空床補助」:學校宿舍、校地有限,但校外資源豐沛,教育部將規劃引導校內宿舍較為不足的大學,積極租用校外大型民宅,把關消防與公安等,興辦學生社會住宅,針對出租率達一定比率以上的學校,每年補助最高10%臨時空床所產生宿費收入短少之金額的一半,減輕租用民宅的資金壓力,並即時擴充校外學生社會住宅數量以嘉惠學生。
三、第三箭「校內宿舍建築貸款利息補助」:教育部將修正現行「補助大專校院興建學生宿舍貸款利息實施要點」,補助改(新)建宿舍時工程經費貸款利息,包括校舍改為宿舍者,最高補助100%貸款額度之利息;新建宿舍者,則最高補助50%貸款額度之利息。教育部強調,此次利息補助修正,大幅提高目前補助的貸款額度(現行為定額新臺幣1億元為上限),將可增加學校整(新)建宿舍誘因。
四、第四箭「校內宿舍規劃設計整改善補助」:當學習場域不再侷限於教室,宿舍將不只是宿舍,而是學生另一個學習翻轉、團隊互動的場域,教育部規劃鼓勵學校研提宿舍提升計畫,聘請專家學者組專業輔導團協助學校,輔導規劃設計及加速工進,提升宿舍基本設施及公共空間,融入各校學習、同儕交流及創意機能,以及設施設備的常態更新機制,營造宿舍成為年輕世代學生學習空間。教育部表示,補助項目包括提升宿舍基本設施及公共空間,整修宿舍每床補助最高4萬元,校舍改為宿舍每床補助最高8萬元。
2017年7月31日 星期一
2016年7月9日 星期六
105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2016年6月22日)
生活助學金
為提供經濟弱勢學生每月生活所需費用,參酌全額獎學金之精神,學校得依學校扶弱措施及學生需求情形,擇下列方式之一或全部辦理:
1. 核發每生每月6,000元以上之生活助學金者,學校得安 排生活服務學習。
2. 核發每生每月3,000元以上未達6,000元之生活助學金者,學校不得安排生活服務學習。
2015年11月10日 星期二
德霖技術學院弱勢助學金
RICE投書教育部長信箱(104年10月16日)
有關「德霖技術學院104學年度弱勢助學金申請公告」疑問
1)依據教育部104年7月24日臺教高通字第1040096833號函修正「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已刪除「助學金」之「服務學習」規定。
2)德霖技術學院學務處「104學年度弱勢助學金申請公告」中,仍規定:凡申請助學金同學,得依規定由學校安排義務「生活服務學習」,未完成服務學習者,取消申請資格;「生活服務學習」時數,服務時數以每週3小時計,總服務時數共計60小時。
3)為免疑慮,建請 教育部速通知該校學務處改正。
4)教育部<圓夢助學網>助學宣導資訊,亦請一併更新。
參見:
德霖技術學院弱勢助學專區
教育部長民意信箱回函(104年10月21日)
信件編號:201510160004
承辦單位: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發文日期:104-10-21
發文文號:臺教技字第10400906396號
回覆內容:
先生:您好!
您於104年10月16日,我們已經收到了,謝謝您的來信。來信所提事項,敬復如下:
一、臺端反映「德霖技術學院之104學年度弱勢助學金申請公告中,仍規定申請助學金者,仍需完成服務學習」一案。為敦促學校確實依循本部規定,業已將您的問題函轉學校查明妥處,並將於學校函覆並經本部審酌後,再回覆給您。
二、另本部已修正圓夢助學網宣導資訊,以符合現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規定,感謝您對本部的敦促。
三、若您對於本部回覆仍有不瞭解之處,歡迎來電(02-7736-5866)詢問,本部將竭誠為您服務。爾後您對於本部有任何建議,仍請不吝賜教!最後,再次謝謝您寶貴的意見,謹致上十二萬分誠摯的祝福。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教育部 敬上
教育部長民意信箱回函(104年11月9日)
教育部長民意信箱回函(104年11月9日)
二次回覆日期:104-11-09
發文文號:臺教技(四)字第10400906396號
回覆內容:
先生:您好!
您於104年10月16日寄給部長反映「德霖技術學院之104學年度弱勢助學金申請公告中,仍規定申請助學金者,仍需完成服務學習」的信,經送請學校處理,學校已回覆如下:
現行學校之就學貸款、學雜費減免、高職免學費、弱勢助學專區,其公告內容及申請表業已刪除需「生活服務學習」等相關內容。
如仍有問題建請直接向學校洽詢(聯絡電話:(02)2273-3567轉631)。謝謝您的來信。若您對於本部回覆內容有任何建議,仍請不吝賜教!最後,再次謝謝您寶貴的意見,謹致上十二萬分誠摯的祝福。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圓夢助學網
原網頁
更新後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原公告
原公告
104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校內申請時間:104年9月15日起至104年10月20日止
二、申請條件:
本校各類正式學制具學籍且在學的學生(不含五專前三年、空中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家庭年總所得在70萬以下,合乎教育部頒「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申請資格及補助範圍,且無下列情事之一者:
(1)家庭年所得逾新臺幣70萬元。
(2)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逾新臺幣2萬元。利息所得來自優惠存款且存款本金未逾新臺幣100萬元者,得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3)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超過新臺幣650萬元。但下列土地或房屋之價值,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者得扣除:
A.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其認定準用未產生經濟效益原住民保留地認定標準辦理。
B.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具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其認定準用未產生經濟效益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具公用地役關係既成道路認定標準辦理。
C.未產生經濟效益之非都市土地之國土保安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古蹟保存用地、墳墓用地及水利用地;其認定準用未產生經濟效益之非都市土地之國土保安用地及生態保護用地認定標準、未產生經濟效益之非都市土地之古蹟保存用地認定標準、未產生經濟效益之非都市土地墳墓用地認定標準、未產生經濟效益之非都市土地之水利用地認定標準辦理。
D.祭祀公業解散後派下員由分割所得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土地;其認定準用祭祀公業解散後派下員由分割所得未產生經濟效益土地認定標準辦理。
E.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嚴重地層下陷區之農牧用地、養殖用地;其認定準用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嚴重地層下陷區之農牧用地及養殖用地認定標準辦理。
F.因天然災害致未產生經濟效益之農牧用地、養殖用地及林業用地;其認定準用因天然災害致未產生經濟效益之農牧用地養殖用地及林業用地認定標準辦理。
G.依法公告為污染整治場址。但土地所有人為污染行為人,不在此限。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低於60分。(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2.前開家庭經濟條件之應計列人口:
(1)學生本人、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學生已婚者,加計其配偶。
(2)若學生有特殊困難者,如父或母失聯、家暴困境或服刑等情事者,申請時得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以放寬計列範圍。
三、於期限內備妥下列資料:(不完備者概不受理)
1.申請書(請自行至本校網頁左下方-就學貸款、學雜費減免、高職免學費、弱勢助學專區,須上網繕打後列印出來,本校圖書館有提供投幣式列印服務。)
2.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內含學生本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有配偶者須另加計配偶;如戶籍不同者,須分別檢附;記事欄不可省略)。
3.上一學期成績單正本(新生、轉學生除外)。
4.降轉生加附原學校未領同一學程助學金證明。
5.父或母或配偶為國民中小學或幼稚園教師、軍人身分者,加附就職學校或機關開立之薪資所得證明,未提供者補助不予核發;已核發者,將予追繳。
四、辦理地點:
日間部-體育館2樓
課外活動指導組
進修部-第一教學大樓 進修部學務組
五、注意事項:
1.下列助學措施,依教育部規定只能擇一申請,請自行評估並擇優申請:
A教育部學雜費減免
B人事行政總處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
K法務部被害人子女
J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
G臺北市勞動局、新北市勞工局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
F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E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M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補助
D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
H行政院退輔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2.凡申請助學金同學,得依規定由學校安排義務「生活服務學習」,未完成服務學習者,取消申請資格;「生活服務學習」時數,服務時數以每週3小時計,總服務時數共計60小時。
※已申請其他助學措施,如果要改申請『F.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的同學,請至原申請單位索取「切結書」,註明不領原申請單位之補助,並請原申請單位核章。
*本校收到各類獎助學金來文後,均會公佈於本校「獎助學金資訊網」,請同學隨時上網參閱,以維自身權益。
104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公告
已刪除
2.凡申請助學金同學,得依規定由學校安排義務「生活服務學習」,未完成服務學習者,取消申請資格;「生活服務學習」時數,服務時數以每週3小時計,總服務時數共計6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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