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1日 星期六

107學年度學雜費調整案



世新、中原及實踐等3所私立大學曾想調漲107學年度學士學雜費,遭教育部否准而興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判決3校勝訴。教育部今天表示,3校已發函要求重審,將併入111學年度審查作業。

世新、中原、實踐大學3校於107學年度學雜費審議時,分別提出2.5%、3.6%、2.5%的調幅,但教育部審議後,分別否決3校申請,理由包括說明會應更開放透明、會議紀錄過於簡略、經費支用項目不夠妥適、助學計畫不具體等。

3校不服審議結果,提起行政訴訟,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於民國110年6月做出判決。法院認為,學雜費收取屬大學自治範圍,國家監督須符合法律保留原則,教育部否決調漲的理由未指明具體情事,且未給3校補充說明機會而直接否決,判決3校勝訴。

教育部今天表示,世新等3校已依照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主文,分別發函要求重啟107學年度學費調整案的審查。教育部決定併入111學年度審議作業,等審查完畢後,會將結果函知3校,如果審議通過,會由學校評估是否在111學年度起調整學雜費。

107學年度教育部設定的基本調幅為1.85%,前一學年度(106學年度)未調整可併計,最高為2.29%。以私校平均學費新台幣5.5萬元計算,約調漲1200元。另外,教育部近期公布111學年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基準基本調幅為0.44%,申請已於6月10日截止;教育部今天表示,截至6月10日下午5時為止,沒有收到任何大學提出申請。



撰成日期:110年8月 更新日期:110年8月11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李高英 編號:R01405

一、 題目:大專校院學雜費調整爭議研析-兼談107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調整爭訟案

二、 議題所涉法規
大學法、私立學校法、專科學校法、行政程序法、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

三、 探討研析

(一)大專校院學雜費政策沿革及爭議:87學年度之前,國內大專校院學雜費(以下簡稱學雜費)係由教育部統一訂定。88學年度公布「彈性調整學雜費方案」,讓各校可自訂學雜費徵收的項目及標準。97年6月13日教育部依據「大學法」、「私立學校法」及「專科學校法」訂定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以下簡稱收取辦法),規範大專校院向學生收取學雜費,以及教育部審議學校調整學雜費作業等相關事宜,其最大特色就是將學雜費政策法制化。然而,學雜費調整爭議並未隨著法制化稍有平息,每當各校訂定學雜費收費標準之際,學雜費是否應該調漲,調幅為多少即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為解決爭議,教育部於102年雖一度拋出「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惟該方案未取得社會信任,不僅公聽會遭學生抵制癱瘓,本院委員也不願聽取報告,為其背書。

(二)近13年學雜費調整執行情形:學雜費政策法制化以來,經查,除第1年(97學年度)有8所學校經教育部審議且核定調漲學雜費外,98~102學年度間,因經濟不景氣,大專校院在教育部道德勸說下,連續5年未調漲學雜費。103學年度以後,教育部雖稱回歸收取辦法審議,但在嚴密的審議機制限制下,學雜費實際上以「不漲為常態、調整為例外」。除103學年度有8所、104學年度有9所、105學年度有2所以及107學年度有2所學校獲教育部同意調漲外,其餘年度或無學校提出申請,或是提出申請但經教育部否准。

(三)107學年度學雜費調整案爭訟及結果
世新、中原及實踐3所大學於107年5月底向教育部提出申請調整107學年度學士班學雜費,業經教育部於同年6月審議否決,並告知不通過理由包含公開說明會辦理形式應更加開放透明、會議紀錄過於簡略、調漲經費的支用項目未臻妥適、助學計畫內容不夠具體等。3校不服審議結果,提起訴願,經訴願決定駁回,遂提起行政訴訟,案件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下簡稱法院)審理。法院認為教育部否准理由不明確,也沒有給3校補充說明機會。且教育部就算認定有各項不妥適,可分別認定處理,直接使調整幅度為0,有裁量怠惰之虞,爰於110年6月30日決判3校勝訴。除撤銷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外,並要求教育部應依判決見解,考量各校情形後裁准基本調幅。針對判決結果,教育部表示尊重,將另作適法之處置; 3校則表示欣慰,且指出判決既認為「預算籌措分配」屬大學自治範圍,而籌措手段當然包括對學生收取費用,希望教育部尊重判決與大學自治精神,讓大學得以充實辦學資源,確保臺灣高教品質 。

四、 建議事項

(一)尊重大學自治,對學雜費收取之監督應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大專校院調漲學雜費,似乎已成為一個循環的劇碼,每當有學校擬議準備調漲學雜費,反漲的相關團體就會包圍教育部抗議,最後由教育部否准申請案以告落幕。惟此一循環劇碼於107年終被打破,上開3所大學校長因不服審議結果,接連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而贏得勝訴,可謂高等教育史上頭一遭,提醒未來面對或處理學雜費事宜實不可再抱持威權管制心態。誠如法院判決所指 ,大學「預算籌措分配」,既屬大學自治之範圍(業經司法院釋字第380號解釋在案),而籌措之手段當然包括對學生收取費用,故大學之學雜費收取應屬大學之自治範圍,國家就此所為之監督,應於法律規定範圍內為之,並須符合憲法法律保留原則。

(二)依法妥善落實學雜費調整事宜
依收取辦法規定,關於大學日間學士班之學雜費收取,是以限制學雜費基準之基本調幅,並以學校財務狀況、助學機制及辦學綜合成效為調整審酌標準、要求遵循資訊公開及研議公開程序、報教育部核定等措施,以為監督管制(第6、8、10條)。但每每遇到年度學雜費檢討時,即把社會觀感、外在因素擺中間,此種作法實有未妥。蓋「依法行政」,乃法治國原則,既然學雜費調整事宜法規已有明定,行政機關應依法辦理。縱使須凍漲或否准,也應是依法核實計算或審議的結果,不能課予學校收取辦法所無之要求。

(三)重新建構合理的學雜費調整公式
針對學雜費調整,收取辦法雖訂有一套核算公式,惟此套基本調幅公式存在未盡合理處。以校方的角度來看,其未能適切反映大學經營成本之變動,然而站在學生與家長的立場而言,又未慮及受教者與家長的負擔能力,實與公式的訂定初衷存在極大落差。雖說有錢不一定能辦好大學,但沒錢絕對無法辦好大學。為提升我國高等教育品質,增加大專校院國際競爭力,學雜費不能永遠採凍漲方式。爰建議政府深入解構與重構一套合理的學雜費調整公式,抑或可考慮大學校長提出仿油價訂公式之建議 ,以減少人為干預。

(四)召開國是或公民會議以擇定學雜費政策走向
關於大學學費議題,已爭議多年,存在正反意見論戰,雙方對於我國高教應走向市場化或公共化各有學理依據,也援引先進國家之發展為先例,例如美國為市場化代表;北歐國家及德國為公共化代表。惟探究學費問題,基本上不單純是教育問題,它同時是社會體制問題,也是政治問題。作為社會體制問題來看,高等教育如同其他公共服務,涉及到國家和國民之間的關係型態。高等教育可以是一種商品,也可以是公民權的一環。所以,高等教育政策其實是社會政策的一部分,而社會政策所依據的社會體制選擇,除了牽涉到價值觀的社會建構過程之外,其實本身就是一種政治的過程與結果。簡言之,學費問題可說是社會體制的抉擇問題 。因此,宜透過「審議民主」,讓所有受到決策影響所及的公民或其代表,都能夠參與集體決定。目前社會各界對學雜費政策分歧仍大,爰建議政府召開國是或公民會議,對未來臺灣高教究竟是要走向市場化、還是要往公共化前進,進行更充分的政策論辯與溝通,以建立全民共識。

撰稿人:李高英

RICELOHAS
【監察院】教育部審議107學年度國內大專院校申請調整學雜費案(108教調26


調查意見六至九全文


2018-08-02抗議中興大學漲學費 學生赴監察院陳情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中興大學學生、反教育商品化聯盟等人,抗議教育部日前通過調漲中興學雜費2%,指控校方調漲過程倉促、無視學生反對聲浪,質疑生師比計算放水,高呼「撤回調漲、凍漲學費」,並步行至監察院陳情,呼籲調查糾正;興大校方則聲明決策透明公開;教育部則認為,檢視中興的決策,與學生溝通友善,因此才同意其調漲。

中興大學學生控訴,校方與學生嚴重溝通不足,且511日開始研議漲學費,到523日決議調漲,中間短短不到2週時間,倉促學生無反應空間,更批調漲理由薄弱、支用計畫不全、學生反對聲浪被忽視,認為校方實質上並未完備程序。

反教育商品化聯盟成員、世新大學社發所學生許鈺羚說,教育部調漲學費時出現生師比值放水、基本調幅算錯、護航學校調漲等情形,認為此舉將持續增加學生求學負擔。

高教工會主任林柏儀說,台灣應走向低學費國家,在少子女化時代,應讓教育資源投入讓青年學子負擔減輕,教育部長葉俊榮在處理台灣大學校長遴選案聲稱「有溫度的溝通」,但此溫度更該給學生,應檢視高教資源,避免大學學店化,以欺騙方式將學生當作消費者,繼續壓榨汲取高額學費。

中興大學則聲明,在國立大學行列,興大學費向來最低,已凍漲14年,這次調漲過程有2場公聽會與校長座談,決策透明公開,且調漲後的收入將專款用在學生事務,並獲全校高度共識,規劃。圖書、社團、學生活動、生活助學、體育設施等,每年約1280萬元用在學生。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李惠敏表示,學雜費調漲的審議過程中,興大的資料呈現其跟學生相對溝通友善,因此同意調漲,但認為的確不可能每個人都同意、接受,但教育部相關審議小組內也有家長跟學生代表,學代有4人,都會討論調漲後對學生的經濟影響,至於程序太趕,則是因3月才公布基本調幅,各校須之後才能啟動相關程序。

依照中興大學今年調漲學費呈報,該校獲通過調漲2%,每學期增加的學費落在468578元左右,從107學年度起實施。 


苦勞網>社運公佈欄


資料來源:反教育商品化聯盟

時間:2018/08/02,上午10:00
地點:教育部正門口

623日教育部召開「學雜費審議小組」,針對今年16所大學提出學雜費調整案進行審議,最後通過中興大學、文藻外語大學2所學校調漲107學年度學雜費2%

教育部以中興大學「學校溝通時,向學生承諾所增加經費將專款專用,獲得學生支持」為理由通過學雜費調漲。中興大學校長薛富盛接受媒體訪問時,更沾沾自喜宣稱經過「充分溝通」受到學生「雙手舉手贊同漲學費」。然而中興大學學生代表將在記者會上,揭露學校黑箱調漲學雜費、資訊公開不完整等情況。

反教育商品化聯盟也強調,教育部在今年調漲學雜費過程中不斷出現「生師比值計算放水」、「學雜費基本調幅計算錯誤」、「護航近三年曾違反漲學費指標、程序之學校繼續漲學費」等違法清況。護航大學調漲學雜費,持續增加學生求學負擔。

在記者會後,中興大學學生、反教盟也將前往監察院,針對校方黑箱、教育部違法調漲學雜費的行為,向值班監察委員提出陳情,呼籲監察院立即調查教育部,並且對相關機關違法行為提出糾正。 


教育部10743日發布之基本調幅計算錯誤

申請調整學雜費16公告之送審表件也全部錯誤


16大學申請漲學費 教部開審查小組會議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3日電)107學年度共有16所大學申請調漲學雜費,教育部今天召開審議小組會議,將有定奪。反教育商品化聯盟一早就到教育部抗議,要求「一所都不能漲」。

現行學費調整制度是由教育部訂出調整基準,各校提出申請後,由教育部邀集學者專家、家長、學生、教育團體代表等組成的審議小組,考量財務狀況、助學機制、辦學成效,以及是否有完整的資訊公開程序、研議公開程序等,對各校逐一審查。

107學年度共有16所大學申請漲學費,調漲幅度2.5%3.75%。包括台灣科技大學、台北科技大學兩所國內技職龍頭學校,以及中興大學、亞洲大學、輔仁大學、世新大學、中原大學、實踐大學、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醒吾科技大學、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文藻外語大學、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嘉南藥理大學、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反教育商品化聯盟今天一早到教育部抗議,指學費若調漲,最多將使一位學生一年多負擔新台幣3600元,如果16校都通過調漲,將影響約10萬位學生。

由於531日反教育商品化聯盟等團體到教育部抗議時,曾試圖衝進教育部內,與警方有小規模拉扯衝突。教育部門口今天一早就圍起柵欄,調派警力嚴陣以待,避免抗議群眾影響審議小組會議的召開。編輯:黃于) 


不滿教部擬漲學雜費 學生團體諷「把我們當ATM?」

2018-06-23 10:36  聯合報 記者林良齊即時報導

教育部邀請包括相關機構、學者專家、學生及家長代表等組成的「學雜費審議小組」今天早上召開會議,將討論日前送出申請調漲學雜費的16校,反教育商品化聯盟不滿教部日前表示「長期凍漲學雜費不利學校正常營運」一語,今天赴教育部抗議,呼籲應凍漲學雜費,目前已向立法院陳情,未來也不排除提出訴願或是要求監察院調查。

今年申請調漲的學校包括中興大學、台科大、北科大在內共有16所學校申請調漲,漲幅從2.5%3.75%不等,如以一學期學雜費48000元計算,學生每學期可能要多負擔3600元負擔。「違法漲學費,學生不放過」,10多位學生今天在教部前面抗議。

日前反教盟抗議時不滿教部官員說法,一度翻越教部圍牆,並遭警方以束帶控制行動,最後遭驅離,警方今天不敢大意,出動近50位維安警力維護現場秩序,以防失控。

「沒有一定的學習品質,又要調漲學雜費就是把學生當ATM」,反教育商品化聯盟謝毅弘直指,教育部違法護航大學調漲學費行徑包括未依法公告調漲學費基本調幅、選用錯誤統計數據灌水學雜費調幅、各校生師比值灌水等事件發生外,更護航世新、中原、樹人及仁德等校調漲學雜費,譴責教育部不惜違法也要護航大學漲學雜費。

謝毅弘說,日前在611日的溝通會上,他們質疑教育部計算方法錯誤等,沒想到高教司司長李彥儀與技職司司長楊玉惠還是不願意認可錯誤,並讓所有申請的學校都進到學雜費審議小組內。他也說,目前已向立法委員陳情,如果真的調漲的話也會申請監察院調查,也擬提出訴願。

也有學生現身說法直指學校的學雜費已經造成學生很大的壓力,目前已要打工維持生計,更擔憂未來畢業後沉重的學貸壓力。

高教司副司長朱俊彰開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時僅說,今天開完會後,將會針對反教育商品化聯盟質疑的違法項目一併說明。


抗議調漲學雜費 學生燒紙錢控教部護航

2018-06-23 11:43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違法漲學費、學生不放過!」今年有16所大專校院申請調漲學雜費,反教育商品化聯盟與聲援團體則控訴,教部計算公式有誤,部分學校也不符申請資格,且調漲2.5%到3.75%,將使私校生一年多3600元不等的負擔,要求教部今天的學雜費審議,一所都不能漲!

台北藝術大學美術系學生陳德匯批,今年教部未依法公告學雜費基本調幅,還計算錯誤,誤引用了每人每月總薪資,得出2.5%到3.75%漲幅,各校依此開說明會、遞件申請,導致錯誤,實際上今年正確的調幅應該是1.85%到3.45%,將導致各校支用計畫不足。

反教盟成員、淡江大學學生謝毅弘說,另今年有4所學校在近3年曾違反漲學費指標,但11日由反教盟跟高教司、技職司長等開會,卻僅見官員護航,沒有要直接退回4校申請書,且還發現,今年有多校在生師比(老師跟學生的比例)上已超標,不符合官方規定,應該依法不能申請,也質疑教部放水。

學生約20人今天上午聚到教育部門口,高喊:「減輕學生負擔、凍漲3年學費」、「違法漲學費、學生不放過」,更上演行動劇,由學生背著沉重的學貸「ATM」紙箱,任由學校提款,最後被違法的教部行政措施壓垮,為了拯救學生,把象徵金錢的冥紙從ATM拿出燒掉。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曾新元則代表出面接受學生抗議陳情,他表示,各校學雜費申請都有相關辦法規定,也接收到學生的陳情內容,不論申請過程、條件等有無違規,通通都會回到今天召開的學雜費審議小組中做討論,小組內也有學生代表,待會議結束後會再公布最後調漲結果。



教育部今審議漲學雜費 反教盟批違法要求退回

蘋果日報 出版時間:2018/06/23 12:01

今年有16所大專院校申請調漲學雜費,漲幅2.5%3.75%不等,今天教育部召開大專校院學雜費調整審議小組會議。審議同時,反教育商品化聯盟等30名代表則在教育部外抗議,高喊「違法漲學費、學生不放過」等口號,並指教育部有未依法公告學雜費調整基本調幅、學雜費基本調幅計算錯誤、護航曾違反漲學費指標的學校、生師比計算放水4大問題。反教盟要求應退回16所學校調漲學雜費申請,並在現場焚燒象徵自製的槓鈴與ATM表達不滿。

針對調漲學雜費,反教育商品化聯盟已在上月31日針對調漲學雜費至教育部表達訴求,當時抗議代表企圖衝進教育部並與維持秩序的警察發生推擠。今天在抗議活動登場前,教育部外已圍起層層鐵馬護欄,並出動近50名警力,防止衝突再上演。

反教盟成員程德匯指出,以往面對調漲學雜費事宜,教育部除了發函給各校公告漲幅外,也會一併將「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案學校送審表」於教育部高教司的網站公告;不過,今年僅在43日發通知給學校,且並未對外公告。程指,類似的狀況曾在2014年發生過,當時監察院已糾正教育部的行為,教育部很明顯知道需要公告。

程德匯表示,《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範核算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其中一項基準「受僱員工新增年增率」指標,歷年都是引用「每人每月實質總薪資」,但今年教育部錯誤引用「每人每月總薪資」,導致最高整幅應從3.75%下修至3.45%。雖只有0.3%的差距,但對於學生來說得多負擔幾千塊;另因大學所送的文件是以錯誤幅度計算,因此應全部退件重新計算。

程德匯提到,上述辦法規範,大學欲調漲學雜費,需「近3年無違反本辦法所定的指標或程序的情事」,意即學校的財務狀況、助學機制與辦學綜合成效近3年均無違法,才能申請調漲學雜費;但依據「教育部105學年度大專院校學雜費審議結果」,世新大學、中原大學、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與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均有不合規範之處,這4所大學不該送件,應直接退回。

程德匯說,前述辦法規範,在計算生師比時,日間學制學生分為學士班、碩博士班與研修生有不同的加權數,教育部卻依法無據自創放水公式,以未加權的方式計算生師比。加權後,台灣科技大學的生師比將從19.2增至27.79,明顯超標。

世新大學學生邱冠儒指出,她大學畢業後就得背負72萬元的學貸,若再調漲學雜費,是要增加學生的負擔到什麼程度?邱批,學校財務短缺,應去思考如何妥善運用經費,而不是歸咎於學生身上。

高教工會主任林柏儀表示,行政院長賴清德說要解決青年低薪的問題,卻調漲學雜費增加學生的負擔,質疑與其政策相左。

教育部則回應,審議小組會議會將學生的訴求納入討論。(洪德諭/台北報導)




107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審議結果 不同意14校調漲

107學年度計有16所大專校院提出學雜費調整之申請,教育部依「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邀集企業代表1人、學者專家5人、學生代表4人、教師代表1人、家長代表1人及本部代表3人,共15人組成學雜費審議小組,歷時6小時逐案審議,不同意14校之調漲案,分別為:國立大專2所、私立大專12所;另同意2校之調漲案,分別為:國立中興大學及文藻外語大學,漲幅皆為2%。國立中興大學上一次調漲學雜費為93學年度,文藻外語大學上一次調漲學雜費則為95學年度。

經審議結果,不同意調漲14校的理由多為與學生溝通不足、支用計畫經費規劃不完備或助學計畫不夠具體等。同意調漲學雜費的2所學校,通過理由主要為:在財務、助學及辦學綜合等各項指標,研議公開及資訊公開均符合規定,學校辦理學雜費調整說明會時,對於學生所提意見及反應事項皆有適當回應,且均已多年未調漲。學雜費調漲後之經費主要用於協助弱勢學生就學及與提升教學品質等具有密切相關之軟硬體設施改善。另外,國立中興大學在學雜費收費基準相對其他同級同類學校較低。

此外,教育部為協助不同需求之弱勢學生得安心就學已訂定相關助學協助措施,如各類學雜費減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及學生就學貸款等,弱勢照顧經費逐年增加。105學年度大專校院各類學雜費減免受惠人次達248,704人次、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受惠人數達78,301人、學生就學貸款受惠人數達286,642人。

另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以下簡稱基本調幅)是參酌學校教學成本及受教者負擔能力,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年公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及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核算。其中「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指標,歷年是引用「每人每月實質總薪資」數據核算,教育部前引用「每人每月總薪資」數據計算,致公告之調幅上限較高,故經107學年度學雜費審議小組確認後,修正該指標數據並微降大專校院學雜費基本調幅為1.85%前一學年度未調整者,其調幅上限援例以當年度基本調幅加上前1年基本調幅(0.44%)計算,經核算為2.29%;另學校若具有完善之助學計畫、學雜費調整支用計畫、資訊公開程序及研議公開程序,得申請放寬其基本調幅,惟上限不得逾基本調幅之1.5倍,即3.44%。教育部審議學雜費時已據此調整;通過調漲的2所學校均無超過修正後之調幅上限。

107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調整表

107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調整一覽表

校名
漲幅
增加金額()
國立中興大學
2%
468-578
文藻外語大學
2%
631-1,030


107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基本調幅修正說明 

項目
原公告調幅上限
修正後調幅上限
107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基本調幅
2.07%
1.85%
前一學年度未調整者之基本調幅上限
2.5%
2.29%
符合審議基準表之財務、助學及辦學綜合成效指標,並具完善助學計畫、學雜費調整支用計畫、資訊公開程序及研議公開程序者
3.75%
3.44%



    107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審議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
107623日(星期六)上午930
會議地點
教育部216會議室

壹、      學雜費調整案審議結果


學校
審議結果
公立大學
國立中興大學
通過,漲幅為2%
私立大學
亞洲大學
不予通過
輔仁大學
不予通過
世新大學
不予通過
中原大學
不予通過
實踐大學
不予通過
公立技專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不予通過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不予通過
私立技專
文藻外語大學
通過,漲幅為2%
醒吾科技大學
不予通過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不予通過
嘉南藥理大學
不予通過
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不予通過
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不予通過
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不予通過
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不予通過

貳、學雜費審議結果說明

一、學雜費調整案

()國立中興大學:通過
1.        學校溝通時,向學生承諾所增加經費將專款專用,獲得學生支持,未來將邀請學生代表共同參與及督導;對於弱勢學生確有提供相關助學措施,經審議委員決議通過。
2.        支用計畫與助學計畫皆有提出,惟其內容未臻完備,爰該校申請之漲幅3%,調降為2%

()亞洲大學:不予通過
1.        助學計畫查核機制尚待加強。
2.        調漲經費的支用項目,未臻妥適。
3.        學生就支用計畫的疑義,學校未能明確回應。

()輔仁大學:不予通過
1.        支用計畫內容過於簡略。
2.        助學計畫查核機制應具體明確。
3.        調漲經費的支用項目,未臻妥適。

()世新大學:不予通過
1.        公開說明會辦理形式應更加開放透明。
2.        調漲經費的支用項目,未臻妥適。
3.        審議小組與決策小組之學生代表,應建立明確規範。

()中原大學:不予通過
1.        助學計畫內容不夠具體,且查核機制說明不清楚。
2.        公開說明會會議記錄過於簡略,無法判斷學生訴求。
3.        校務及財務資訊公開專區未清楚呈現學雜費調整規劃書。

()實踐大學:不予通過
1.        助學計畫內容不夠具體。
2.        調漲經費的支用項目,未臻妥適。
3.        學生就支用計畫的疑義,學校未能明確回應。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不予通過
1.     助學計畫指標查核機制不明確。
2.     公開說明會會議紀錄過於簡略,無法判斷學生訴求。
3.     支用計畫項目未臻完備。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不予通過
1.     助學計畫指標查核機制不明確。
2.     財務公開專區公開的支用計畫過於簡略。
3.     公開說明會會議紀錄過於簡略,無法判斷學生訴求。

()文藻外語大學:通過
1.     支用計畫相較完善。
2.     研議程序相對完備。
3.     助學計畫部分查核機制仍可再加強,爰調幅調整為2%

()醒吾科技大學:不予通過
1.     未有完善的學雜費調整支用計畫內容。
2.     助學計畫查核機制不明確。
3.     學雜費調整計畫書過於簡略。

(十一)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不予通過
1.     助學計畫查核目標值未盡合理。
2.     支用計畫不明確。
3.     公聽會參與對象非採開放式,無法達到公開溝通之目標。

(十二)嘉南藥理大學:不予通過
1.     研議程序未盡完備。
2.     支用計畫不明確。
3.     助學計畫指標查核機制不明確。

(十三)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不予通過
1.     支用計畫內容不完善。
2.     對於學生的疑義,未能明確回應。
3.     助學計畫指標查核機制不明確。

(十四)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不予通過
1.     3年平均現金餘絀占現金收入比率超過15%,不符申請學雜費調整規定。

(十五)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不予通過
1.     支用計畫新增經費項目分配未明確。
2.     校務資訊公開專區公告內容過於簡略。
3.     助學計畫指標查核機制不明確。

(十六)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不予通過
1.     105學年度獎助學金提撥比率未達學雜費收入5%,不符申請學雜費調整規定。
     



錯誤調幅 錯誤新聞 錯誤表件

教部 傳媒 大學 連錯82天【10743日~623日】


教育部長信箱回覆 2018/6/14 (週四) 下午 02:13
教育部:本部將依修正調幅審議各校申請案,並對外說明


教育部宣布調幅有誤,也就是宣告原申請表件錯誤而無效,那要如何進行審議?

「學雜費審議小組」唯一能做的決議就是請各申請學校補正表件定期再審

教育部要回到源頭發文更正調幅及送審表

申請學校要補正送審表件,同步於網頁公告

各校申請案如為錯誤調幅,審議結果將為無效,「卡漲」有理!


【杜絕黑箱】

教育部「便宜行事」,將錯誤調幅的送審文件交由「學雜費審議小組」審查,可能在審決時才改為正確調幅,企圖蒙混過關逃避究責。

然「學雜費審議小組」如同「環評委員會」般獨立作業,不應「概括承受」教育部的錯誤。

教育部應重行公告正確調幅,各申請學校補正送審文件後,再由「學雜費審議小組」審查。

教育部將公開「學雜費審議小組」審議結果及會議紀錄,大家等著看



教育部召開「107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調整審議小組會議」

建議【反教育商品化聯盟】採取「程序杯葛」,以「調幅錯誤」為由,要求「全數退件」。

學雜費調整
申請截止日
審議日期
107學年度
107531
 107623
106學年度
10665
1件「資格不符」撤回
105學年度
105530
105618
104學年度
104529
104626




網址:https://goo.gl/forms/PAstGkKfyk8ow1L43




【反教育商品化聯盟】訴求:凍漲3年學雜費,凍漲期間研擬具體增加政府常態教育經費政策,朝調降學雜費的方向邁進

凍漲實例


凍漲學雜費【101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補助學校668,800,000


【國立大學】以中興大學為例

教育部補助101學年度第1學期因未調整學雜費短少收入   4,563,873

107學年度調漲學雜費3%,預估可增加學雜費收入    約16,436,000

註:以日間學士班7900人、研究生(含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及產專班)5500人計算。


【私立大學】以亞洲大學為例

教育部加額補助101年獎勵私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計畫經費  9,282,829

107學年度調漲學雜費3%,預估可增加學雜費收入    約33,900,000

註:大學部9,893人、研究所600人、博士班182人、進修部1,051人、碩士在職專班397人,合計12,123人(106學年度)



106419日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

7

本部應參酌學校教學成本及受教者負擔能力,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年公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及其他相關指標,核算每年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以下簡稱基本調幅),逾百分之二點五者,以百分之二點五計,並公告之。

前項基本調幅,遇行政院調整當年度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時,本部應另行核算,並公告之。

11

學校依第八條或前條規定調整學雜費收費基準,其前一學年度未調整者,本部得另行核算其調整幅度上限,並公告之。

14

本部為審議學校學雜費收費基準、調降學校學雜費案等事宜,得邀集相關機關(構)、學者專家、學生代表及家長代表組成學雜費審議小組;其審議結果及會議紀錄,應予公開







歷年雜費基本調幅




主旨:有關107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基準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核算,107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簡稱基本調幅)為2.07;其前一學年度未調整者,由本部另行核算其調幅上限,調幅援例以當年度基本調幅加上前1年基本調幅計算,經核算107學年度調幅上限為2.5

二、貴校如擬調整大學日間學制學士班學雜費收費基準,請先行檢視學校是否符合「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有關「財務指標」、「助學指標」及「辦學綜合指標」之審議基準後,完成「資訊公開」及「研議公開」之校內程序後,填具所附送審表件等相關文件120份,於107531(星期四)下午5時前報部審議(資料需於前開規定時間前送達,大學校院請送高教司;技專校院請送技職司,逾時不受理)。上開送審表件請同步於學校網頁公告。

三、107學年度大學日間學士班學雜費如未調整,請填復107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一覽表,並依前揭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及第3款規定,於107531日前報部備查。




107學年度大專校院擬調整學雜費之申請,截至531日下午5時止,共有16校(包含公立大學1校、私立大學5校、公立技專2校及私立技專8校)提出,擬調漲幅度在2.5%-3.75%,申請調漲學校及調整幅度如附表。

依據「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學雜費調漲是由大專校院審酌學校財務狀況、助學機制及辦學綜合成效等面向,並完備「資訊公開程序」及「研議公開程序」後,始得提出申請。

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以下簡稱基本調幅)是參酌學校教學成本及受教者負擔能力,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年公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及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核算。107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基本調幅為2.07%;前一學年度未調整者,其調幅上限援例以當年度基本調幅加上前1年基本調幅計算,經核算為2.5%;另學校若具有完善之助學計畫、學雜費調整支用計畫、資訊公開程序及研議公開程序,得申請放寬其基本調幅,惟上限不得逾基本調幅之1.5倍,即3.75%

教育部接獲學校申請案後,將先確認申請學校是否符合學雜費調整資格條件,再邀集相關機構、學者專家、學生及家長代表組成學雜費審議小組審查各校申請案,預定於1076月底前公告審議結果。

學雜費審議小組審查重點如下:

(一)審議指標:須符合「財務指標」、「助學指標」及「辦學綜合指標」等規定。

(二)審議程序:經校內「資訊公開」及「審議公開」等程序研議學校學雜費調整事宜,並於學校校務及財務資訊公開專區公布學雜費調整具體規劃情形及校內審議程序之說明,校內研議過程應有學生代表參與,並須向學生公開說明,設立意見陳訴管道。

有鑑於學校校務及財務資訊公開透明為學雜費調整之必要條件,為強化學校校務及財務資訊公開,教育部已修訂「大專校院校務及財務資訊公開內容架構表」,並已於10619日函請各校配合更新校務及財務資訊公開項目與內容。各校申請學雜費調漲送審表件,亦需同步於學校網頁公告。

教育部表示將依法審議各申請案,即使學校各項指標皆符合規定,但助學計畫不足,仍不得調整學雜費,以確保弱勢學生的受教權益。在經費支用方面,學雜費調漲後之經費主要用於協助弱勢學生就學及與提升教學品質密切相關之軟硬體設施改善。

校名
預定調整幅度
公立大學
國立中興大學
3%
私立大學
亞洲大學
3%
輔仁大學
2.5%
世新大學
2.5%
中原大學
3.6%
實踐大學
2.5%
公立技專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2.96%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2.5%
私立技專
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3%
醒吾科技大學
3%
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2.5%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3.2%
文藻外語大學
2.5%
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3.5%
嘉南藥理大學
3.5%
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護理類、醫技類3.75%
家政類、商業類2.5%

我國高等教育並非義務教育,需由政府、學校及受教者共同負擔教育成本;且高等教育為高成本的教育,學生所繳之學雜費僅支付部分學習成本,其餘成本由政府補助與學校自籌;因此長期凍漲學雜費不利學校正常營運,亦影響學生教學品質。

與世界主要國家比較,我國大學學費收費已相當低廉;針對就讀大專校院經濟上需要協助家庭子女,依學生身分及家庭經濟狀況,本部及各大學皆有提供相關助學措施,如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學生等學雜費減免,及各類獎助學金等,積極協助經濟弱勢學生就學。

        103106學年度學雜費申請校數資料 
學年度
申請校數
通過校數
審議通過漲幅
103
14
8
1.37%-2.06%
104
23
9
1.89%-2.5%
105
14
2
2.5%
106
1
0


擬調整學雜費學校送審表件公告網頁

擬調整學雜費學校
送審表件公告

校務及財務資訊公開

107學年度學雜費調整規劃書(報部資料





蘋果日報


53116所大學向教育部提出調漲學雜費申請,即將被漲學費的大學生與學生團體齊聚在教育部前,呼籲減低受薪階層負擔、維繫高教公共性,要求教育部「凍漲學雜費」。然而教育部派官員當場回應表示:「我國大學學費收費已相當低廉」、「不支持長期凍漲學雜費」,造成學生不滿引發推擠衝突,數人衝入教育部前廣場而遭警方以束帶綑綁壓制。

教育部在現場以及新聞稿中的回應,無疑重重打臉日前行政院院長賴清德大張旗鼓召開「搶救低薪對策記者會」要「降低受薪階層負擔」的政策宣示。

大專校院的私校學生中,有3成的學生必須申請學貸;全台則有高達84萬人背負著每人平均22萬元的學貸。

凍漲才能改善青貧

依照勞動部統計,將近四分之一的青年屬於臨時工、派遣就業的「非典勞動」,另在薪資水準上全國近三分之一勞工月薪不到3萬元。在這樣青年貧窮化的處境之下,如果行政院真有心要改善,應該立即責成教育部凍漲大學學雜費,並立刻研議如何公平分配教育資源用以調降學雜費、實質降低受薪階層負擔!

今年118日的「全國大學校長會議」上,大學校長們向政府最積極表達的訴求便是「爭取學雜費調漲」;而去年有媒體針對125所大學校長進行調查,發現有9成的大學校長都希望「學雜費調漲自由化」。面對各大學蠢蠢欲動的漲學費壓力,今年16所大學能不能通過調漲,無疑將是各大學校方關注的焦點。如果今年學生不能擋下漲學費,未來大學漲學費恐將走向更浮濫、更寬鬆。

有些人認為,台灣的學雜費相較於美、日、韓等國低廉,所以有調漲的空間。然而實際上,美國的高教體系中,相對低學費的公立大學與高學費的私立大學數量比例約為82,恰恰與台灣相反,因此大多數美國人民要就讀大學都有相對低廉的教育管道。而地理位置與台灣相近的日本、韓國,則比台灣還早走向大學高學費,龐大的求學負擔,讓日、韓的大學生紛紛落入高強度、低薪的工讀環境之中。

成本不該轉嫁學生

況且,學生求學負擔的壓力不光只是學雜費而已,還有包含求學衍生而來的生活費;學校向學生收取的各種空間使用、實習、器材等費用。

滙豐銀行去年便發布調查結果,台灣平均一個大學生一年求學總花費高達26萬元,相當於平均家庭可支配所得的四分之一。上大學已經成為目前台灣青年為了求職而不得不接受的沉重負擔,目前有7成左右的學齡人口都會進入大學就讀,高等教育在台灣已經成為「準國民教育」,就讀大學的成本應漸漸轉由公共資源承擔而非透過漲學費轉嫁給學生。

教育部持續支持大學漲學費,不只是打臉賴神政策,更會將台灣的大學生持續推入青年貧窮的困境。


反教育商品化聯盟成員、淡江大學學生










我們在漲學費的前一天爆炸!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2018-04-17。文/公庫特約記者 趙宥寧

(2017)7月,反教育商品化聯盟(簡稱反教盟)在大學博覽會場外公布全台公私立大學「學店經營排行榜」,引發外界關注。(公庫相關報導)


為求高教體系討論層面更深入,反教盟從415日起,陸續於北、中、南、東召開「大學學店排行榜」前導座談,第一場在地球公民基金會台北辦公室舉辦。反教盟希望能凝聚大學生意見,制定出更精確的「學店指標」,預計今年7月將對外公布「最新版學店排行榜」。






【錯誤】教育部公布今年的大學學雜費基本調幅2.07%。是2014年結束「學雜費凍漲期」以來,基本漲幅最高的一次。

【關鍵】教育部採計106年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2.46%,而未採計『實質』薪資年增率1.83%(即扣除物價指數上漲0.62%)。

【舉發】RICE將於107531日下午投書行政院長信箱,舉發教育部有關107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案之瑕疵與錯誤。




(附件)


基本調幅
消費者物價指數
年增率【30%
平均每戶可支配所
得年增率【35%
受僱員工薪資年增
率(實質)【35%

107學年度
1.85%
106年)0.62%
105年)2.92%
106年)1.83%

107學年度錯誤
2.07%
106年)0.62%
105年)2.92%
106年)2.46%
誤用薪資年增率
106學年度
0.44%
105年)1.40%
104年)0.84%
105年)-0.77%

105學年度
1.44%
104年)-0.31%
103年)1.55%
104年)2.83%

104學年度
1.89%
103年)1.20%
102年)2.02%
103年)2.36%

103學年度
0.62%
102年)0.79%
101年)1.72%
102年)-0.62%

102學年度
0.75%
101年)1.93%
100年)2.10%
101年)-1.60%

102學年度錯誤
1.77%
101年)1.93%
100年)2.10%
100年)1.29%
誤用前一年數據
101學年度
0.95%
100年)1.42%
99年)0.20%
100年)1.29%

100學年度
0.81%
99年)0.96%
98年)-2.85%
99年)4.34%

99學年度
-1.86%
98年)-0.86%
97年)-1.10%
98年)-3.47%

98學年度
0.29%
97年)3.52%
96年)1.18%
97年)-3.37%

97學年度
1.43%
96年)1.80%
95年)2.07%
96年)0.47%

96學年度
0.49%
95年)0.60%
94年)0.37%
95年)0.53%



行政院長信箱轉給教育部

教育部長信箱回覆

2018/6/14 (週四) 下午 02:13

信件編號:201805310007
機關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
承辦單位:高等教育司

發文日期:107-06-14
發文文號:臺教高字第10700903070
回覆內容:

您好,您107531日所陳有關107學年度學雜費基本調幅計算方式一案,說明如下:

一、有關基本調幅「公告」一案,本部業於10743日臺教高()字第1070048382周知各校,並請學校於107531日前送件。

二、本部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年公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等,核算每年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基本調幅。其中「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是項指標,實務上歷年係引用「每人每月實質總薪資」之數據核算,本部前誤引用「每人每月總薪資」之數據核算,爰將修正107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本調幅為1.85%

三、本部將依上開修正調幅審議各校申請案,並對外說明,謝謝您的來信與指正。敬祝
平安喜樂

教育部敬上



107-06-19)將教育部覆函轉寄給107學年度擬調整學雜費之學校
國立中興大學
薛富盛校長
*****@nchu.edu.tw
亞洲大學
蔡進發校長
*****@asia.edu.tw
輔仁大學
江漢聲校長
*****@mail.fju.edu.tw
世新大學
吳永乾校長
*****@mail.shu.edu.tw
中原大學
張光正校長
*****@cycu.edu.tw
實踐大學
陳振貴校長
*****@mail.usc.edu.tw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廖慶榮校長
*****@mail.ntust.edu.tw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王錫福校長
*****@ntut.edu.tw
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陳明堂校長
*****@ms.szmc.edu.tw
醒吾科技大學
周燦德校長
*****@mail.hwu.edu.tw
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蕭耀華校長
*****@gmail.com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邱明源校長
*****@ems.cku.edu.tw
文藻外語大學
周守民校長
*****@mail.wzu.edu.tw
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陳漢湘校長
*****@mail.mkc.edu.tw
嘉南藥理大學
陳銘田校長
*****@mail.cnu.edu.tw
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黃柏翔校長
*****@jente.edu.tw




教育部核算
10743日發函
更正
107學年度學雜費基本調幅
2.07%
1.85%
基本調幅上限(106學年度未調漲者)
2.5%
2.29%
申請放寬收費基準調整幅度
2.5%-3.75%之間
2.29%-3.44%之間


送審表件全部要補正!


校名
原提出申請調幅
應補正調幅上限
公立大學
國立中興大學
3%

私立大學
亞洲大學
3%

輔仁大學
2.5%
2.29%
世新大學
2.5%
2.29%
中原大學
3.6%
3.44%
實踐大學
2.5%
2.29%
公立技專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2.96%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2.5%
2.29%
私立技專
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3%

醒吾科技大學
3%

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2.5%
2.29%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3.2%

文藻外語大學
2.5%
2.29%
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3.5%
3.44%
嘉南藥理大學
3.5%
3.44%
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護理類、醫技類3.75%
家政類、商業類2.5%
護理類、醫技類3.44%
家政類、商業類2.29%







107學年大學學雜費基本調幅上限2.5%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4日電)教育部今天表示,107學年大專校院學雜費基本調幅上限為2.5%,若學校充分和學生溝通,並提出完善助學措施和學雜費使用計畫,可申請最高調幅3.75%

教育部每年都會依法公布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基準,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長朱俊彰今天受訪時表示,教育部昨天行文各大專校院,通知107學年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基準。

根據教育部資料,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核算,107學年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基本幅度為2.07%,前一學年未調整者,可加上前一年基本調幅(0.44%)。

朱俊彰表示,106學年僅一所學校申請調漲學雜費,但因不符合指標,最後沒有學校調漲學雜費,但因學雜費調整辦法規定基本調幅上限不能超過2.5%,因此前一學年未調漲的大專院校,107學年基本調幅上限為2.5%

朱俊彰表示,學校須符合「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的財務指標、助學指標及辦學綜合指標等審議基準,才能申請調漲學雜費;如學校在研議過程中,充分和學生溝通,並提出學生的意願統計資料,及完善助學措施和學雜費使用計畫,可申請最高調幅3.75%(基本調幅上限的1.5倍)。

朱俊彰指出,想申請調漲學雜費的學校,必須於531日前將調整案報教育部備查,教育部預計在6月底前審核學雜費調整案。(編輯:管中維)1070404


107學年度學雜費基本調幅估算1.8485%

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   (106年) 0.62%【佔30%

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 (105年) 2.92%【佔35%

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實質)(106年) 1.83%【佔35%


上列估算已校正,然教育部公布的2.07%絕對有誤!!


教育部:107學年度學雜費基本調幅   2.07%2.069%

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   (106年) 0.62%【佔30%

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 (105年) 2.92%【佔35%

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    (106年) 2.46%【佔35%錯誤





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
每月初發布前一月統計資料

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
每年八月發布前一年調查資料

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
每月下旬發布前二月統計資料


新頭殼newtalk


陳香蘭 綜合報導。2018.01.19

公私立大專校院已有13年以上未調漲學雜費,蔡英文總統今天參加全國大學校長會議並與大專校院校長交流座談後,仍不願鬆口。文大校長轉述,蔡總統認為,可以理解學費鬆綁,但學雜費的調漲對對社會所造成的衝擊有一些考量,她希望私校能夠解決後續所產生的問題先作考量,再作全盤的考量,

由教育部與大學校長召開記者會;教育部政務次長姚立德表示,蔡英文總統已有指出,教育部目前正在研議除了進一步降低學貸利息外,要做到進一步照顧到真正需要的弱勢學生,高教深耕計畫做法,要求學校針對弱勢對外募款,以11方式照顧弱勢學生。




陳香蘭 台南市報導。2018.01.18

大學教師人才出走嚴重,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中,世新大學校長吳永乾放炮,大學已經13年沒有調漲學費,政府要求私校幫教師調漲薪資,有的學校為了應付調漲老師薪水,故意把研究費調降3%、薪水調高3%;這是一個什麼負責任的政策,叫我們去偷、去搶嗎? 他要求教育部在這兩天的會議中,給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