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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1)圓夢助學網【公告】討論區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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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問題】討論區
(2008-09-19)窮人就該用勞力換得補助金?
(2008-09-20)[生活服務學習] 跟 [生活學習獎助金]
【生活學習獎助金】討論區
(2009-12-28)沒完成不能畢業
【弱勢助學措施】討論區
(2008-09-10)關於生活服務學習的問題
(2008-09-11)生活學習服務
(2008-09-14)康寧護校需要依照補助金額進行生活學習服務
(2008-09-16)“生活服務學習實習及服務時數由各校規定”
(2008-09-19)為什麼要犧牲上課時間~去做免錢工?
(2008-10-03)沒有所謂的公平
(2008-10-03)弱勢助學的意義
(2009-09-12)為什麼要服務時數??
(2009-10-13)可以不要生活服務學習嗎
(2009-11-26)弱勢助學的問題!!
(2010-01-19)給一個公平
(2010-01-26)是否也說不出個道理來?
(2010-03-31)真的有人聽到我們的心聲嗎?
(2010-04-14)弱勢助學金?
(2010-05-18)弱勢助學金時數沒做完?會怎樣?請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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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圓夢助學網★ 討論區 文章精華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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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夢助學網★【獎助學金問題】討論區(2008-09-19)窮人就該用勞力換得補助金?
作者:蔡承偉
張貼時間:2008-09-19 03:07:29
大家好
我是真理大學的學生
今年2008年的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劃
好像多了幾條新規定
學期成績60分就算了
但其中一條我覺得相當不合理
4. 學校得視查核結果,要求符合申領助學金之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有關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及方式由學校規劃,並得視學習情形作為下學期核發助學金之參考。
就是我今天去學校問他們的時候
校方給我的答案是說我要做50小時的服務
一定要在明年六月前做足才能有補助金
可是我從早上上課到下午六點
晚上要接著打工6小時
現在卻要被這50個小時套牢
請問大家有方法可以改改這條規定嗎
難道窮人領補助還要用勞力去換得嗎??
還有
有其他大學的學生規定的時數跟我不一樣嗎 ??
RE:窮人就該用勞力換得補助金?
作者:陳俊瑋
張貼時間:2008-09-19 10:45:54
你好 我們學校一到四級補助要服務滿100小時
第五級50小時
我覺得相當不合理
我白天要打工 晚上要上課
如果說撥款是次年二月的事情
學校在網路登入填表的時候就要我們寫服務時間?
期間是今年11月到次年5月要服務滿時數
請問二月就要撥款 為何服務還要到五月
不統一規定真的弊端很多耶
請不要叫我們打電話問或是一學校規定之類的官方說法
就算直接官方公佈
一切就是這樣 就是命令 就是要服務才有錢拿
那我也認了
RE:窮人就該用勞力換得補助金?
作者:怕沉默
張貼時間:2008-09-19 13:25:29
教育部助學?我白天要上課,我大四是轉學生現在都滿堂在修一二年級的課,晚上要打工,根本就沒有剩餘時間可以去做"生活服務學習",沒坐滿還不能拿畢業證書,所以教育部的意思是要我們辭掉打工去做免錢工?連買書和吃飯的錢都很緊崩了,這樣是助學?不諷刺嗎?
RE:窮人就該用勞力換得補助金?
作者:陳俊瑋
張貼時間:2008-09-19 13:36:41
沒做滿不能畢業喔?
有這樣的事??學校規章都沒寫
很怕吃虧啊
有必要講清楚吧
RE:窮人就該用勞力換得補助金?
作者:李淑樺
張貼時間:2008-09-20 18:07:00
我們學校第一~第三級要做70小時~
第四&五要做60小時~
我現在還在考慮要不要申請!
真麻煩~
反而製造我們的困擾ㄋㄟ!
RE:窮人就該用勞力換得補助金?
作者:小man
張貼時間:2008-09-21 18:12:33
康寧專校↓
第一級 240小時
第二級 200小時
第三級 160小時
第四級 120小時
第五級 80小時
看到你們的時數
我只想到 "差太多了"~
康寧有沒有太誇張了很多!!!!
RE:窮人就該用勞力換得補助金?
作者:大學生
張貼時間:2008-09-22 10:21:10
我學校第一級是80小時,且切結書上面寫的很明白就是(不支薪工讀),以為用什麼生活服務學習就比較好聽嗎??
唸進修部工作、趕上課,一個禮拜只有星期天不用上課,難道要我們星期天去學校當白工嗎!
RE:窮人就該用勞力換得補助金?
作者:鄭小曼
張貼時間:2008-09-22 20:32:24
對呀
很誇張ㄋㄟ
拿教育部的錢要我們做白工
我們學校第一級要360小時
都當我們很優閒噢
要不是情勢所逼
我也想當好也人家的孩子 壓
不想造成父母的壓力!!
RE:窮人就該用勞力換得補助金?
作者:車噗噗
張貼時間:2008-09-24 00:02:10
對.........這助學的真好...
就是家裡沒錢要打工了還要去學校做白工
且我們是唸護理的學生
現在要實習任課老師還有規定這學期一定要有20小時的志工時數.要不然就當人
現在申請補助還要做白工= "=
我姐姐他們學校還說到時沒有去的人要被扣操性
真的覺的 很無奈...
有錢人都是對的
RE:窮人就該用勞力換得補助金?
作者:黃銘詳
張貼時間:2008-10-01 22:20:26
搞什麼鬼阿
就是因為沒錢財申請的阿
申請這個分擔學費 那生活呢?
吃泥土阿 部長民意信箱↓↓↓
http://140.111.34.51/EDU_WEB/sendmail/send.php?open
RE:窮人就該用勞力換得補助金?
作者:peggy
張貼時間:2008-10-06 13:21:49
像我是中台假日班的學生,一到六都要上班,周六周日還要上課,根本就沒有時間,學校還規定時一到日每天早上8點到12點生活學習服務跟學校反應
學校的回答是這是教育部規定的如果無法配合自己想辦法難道這就是窮人的悲哀太不人道了
RE:窮人就該用勞力換得補助金?
作者:杜奇軒
張貼時間:2008-10-30 22:14:18
看到其他人的服務時數比起來 我們學校算比較好的了 只要做24小時
這種規定根本不合理也不合邏輯
希望大家能夠一起努力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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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夢助學網★【獎助學金問題】討論區
(2008-09-20)[生活服務學習] 跟 [生活學習獎助金]
作者:push
張貼時間:2008-09-20 11:11:51
我現在也有疑問,看了一下,
我猜:
是不是[生活服務學習] 跟 [生活學習獎助金]
是不一樣的東西?
[生活學習獎助金] 類似給學生打工機會。
而 [生活服務學習] 卻像做白工。
因為這次像補 35,000 的學校要負擔 14,000。
所以學校就要用 [服務學習] 這條來抵14,000。
然後這樣造成很多學校的偏差,
有的說要做60小時,有的90小時,
我的要175小時,
別的學校還有240小時的。
(以上有些是看別人文章的...是不是還要查)
像一小時80元計算,175*80=14,000
所以學校會叫你服務175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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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說這麼多還是要做阿 ...
要減輕自己的負擔...
嗯 ...
RE:[生活服務學習] 跟 [生活學習獎助金]
作者:何文成
張貼時間:2008-09-20 13:41:36
生活服務學習的時數及方式是由各間學校自行規定的
所以時數上面自然就會有長有短
RE:[生活服務學習] 跟 [生活學習獎助金]
作者:何文成
張貼時間:2008-09-20 13:43:08
生活學習獎助金 說白一點 就是在學校打工
只是工讀金完全由學校負擔
生活學習服務 就是做義工
RE:[生活服務學習] 跟 [生活學習獎助金]
作者:雛夜
張貼時間:2008-09-21 01:23:24
版主說的完全正確
因為這次政府要求學校要負擔14000,不足才由政府補助,
才會給了學校要求我們服務來換!!!!
為什麼前政府33000都可以付得出來,
現在卻付不出來?錢是花到哪裡去啦?
RE:[生活服務學習] 跟 [生活學習獎助金]
作者:小man
張貼時間:2008-09-21 18:04:05
我要再發表意見一次
補助35,000元
學校負擔14,000元
即使做義工
像我們學校要做240個小時
現在的基本時薪是95元
240X95=22,800
22,800-14,000=8,800
這可是多做了很多時數的義工耶
對於我們弱勢學生來說
近九千的白做工不算小數目
為什麼教育部都不管呢?
上禮拜打到圓夢助學網問
還跟我說會處理
但是學校到現在還是沒動靜啊!
那240個小時打雜
難道要叫學生一下課馬上又跑去做事
學校公告還說要暑假來做滿
犧牲弱勢學生暑假在外打工的時間
工讀一天不可超過6小時
一個禮拜有5天
一個月4個禮拜
6小時X5天X4星期X2個月=240小時
哇哇哇!
請問難道要學生暑假每天在學校做白工嗎?
學校的公告還是沒有變動
害我都不敢申請弱勢助學金
公告上還說為減輕弱勢學生負擔勒~
政府這樣的作法~
根本不是要減輕弱勢家庭的負擔嘛!!!
RE:[生活服務學習] 跟 [生活學習獎助金]
作者:小尉
張貼時間:2009-03-04 14:48:56
已經跟教育部反映好幾次了,但他們都愛理不理的,好好的補助搞成這樣,平常忙於打工的同學,沒辦法做生活服務,我問過學校了,
他們的回答:沒有做就沒分數阿,下次你要申請補助,考核一定不會讓你過!
我請問一下,學生申請中低收補助,你考核因該要考核經濟狀況吧?為什麼現在是沒有做生活服務,就不能申請中低收補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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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夢助學網★【生活學習獎助金】討論區
(2009-12-28)沒完成不能畢業
作者:王仁輔
張貼時間:2009-12-28 23:07:21
之前申請的時候都沒說,最近突然說沒完成服務學習時數不能畢業?!請問這種突如其來的規定對嗎?學校真的可以因為這樣不讓學生畢業嗎?如果為了沒做完時數,這樣延了一年畢業,不是讓家裡經濟負擔更大嗎??請問這樣是否有違反補助辦法阿?因為我看上面都沒提到類似的規則阿!請解答謝謝
RE:沒完成不能畢業
作者:王仁輔
張貼時間:2009-12-29 01:11:34
抱歉我好像發錯分類,我要問的是弱勢助學金的部份。謝謝~
RE:沒完成不能畢業
作者:小如
張貼時間:2009-12-29 09:09:57
弱勢助學的補助規定條文記載如下: 學校得視查核結果,要求符合申領助學金之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有關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及方式由學校規劃,並得視學習情形作為下學期核發助學金之參考。故做生活服務學習的時數的部份是沒有問題的,所以請申請通過的學生務必和學校配合.除非學校要求時數過高(例如三百多小時)而有不合理處,才建議可撥打電話02-7736-6336,請專人為你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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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夢助學網★【弱勢助學措施】討論區(2008-09-10)關於生活服務學習的問題
作者:李嘉純
張貼時間:2008-09-10
您好,我是弘光科技大學的學生,請問我們學校強制通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學生從事生活服務學習,我一定要簽下切結書嗎~~可是以前從未有此限制,且我家身為單親~父親又高齡60歲已無謀生能力,在課業兼顧(此計劃有要求成績)之下,利用下午一些時間及晚上打工~才得以支付平日的生活支出及上半學期的學費(因為補助一年只有補助一次),取之於社會就因回饋於社會,但我實在難以抽出時間參加生活服務學習~~那我該怎麼辦呢~因為學校說不簽切結書就不能申請~請問我該怎麼做??
RE:關於生活服務學習的問題
作者:何文成
張貼時間:2008-09-11
生活服務學習是否需要是由各學校自行規定
RE:關於生活服務學習的問題
作者:無助純
張貼時間:2008-09-12
那現在學校強制規定~我們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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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夢助學網★【弱勢助學措施】討論區
(2008-09-11)生活學習服務
作者:chun
張貼時間:2008-09-11
我們學校也是強制規定通過的要參加生活學習服務,但我實在是很不懂,申請此項補助的都是家裡經濟情況比較不好的,所以我們必須放學去打工,才能負擔自己的生活費及開銷,學校還要看生活學習服務的表現來決定下學期補助的多少,申請補助的級數愈高,要勞動服務的時數愈多,到底有沒有心想要補助?
還是是種變相的補助?
利用我們來省下請人工作的薪水?
對此我覺得非常不公平!
請給我們好的理由與解釋,謝謝!
RE:生活學習服務
作者:何文成
張貼時間:2008-09-11
生活學習服務及時數是由各校自行規定的
RE:生活學習服務
作者:Apple
張貼時間:2008-09-11
那這麼說…生活服務學習是合理的?
教育部有通過?
我們學校是要求要工讀40小時來抵
RE:生活學習服務
作者:無助純
張貼時間:2008-09-12
這樣的作法真的很不公平~~我們生活就很不好過了
還硬要學生接受學校的作法~難道學校是想要免費的『工人』嗎~~太過份了
RE:生活學習服務
作者:chun
張貼時間:2008-09-14
提出此項問題
是希望您們可以將我們的問題呈報給教育部
或是可以負責解決的單位
因為學校已經發出這樣的公告
http://www.isu.edu.tw/upload/04/3/files/dept_3_lv_2_10769.pdf
而不是聽到「生活學習服務及時數是由各校自行規定的」大家都在反應
反覆出現的也只是這種所謂的官方答案
學校會這樣公告 表示教育部也給予同樣的認可
不要把一切全都推給學校
我們只希望一切都可以公平且合理 謝謝
RE:生活學習服務
作者:王議寬
張貼時間:2008-09-15
今天得知申請中台護專的學生要申請若是助學,必須在學校參加生活服務且要滿規定時數,而且無支薪。這時已經在學校工讀的同學就再傳學校要砍6成的工讀金,淘汰一些工讀生。
是不是經濟弱勢的學生申請弱勢助學,就必需配合學校的生活服務,補足學校原有工讀生的缺呢,這未免太奇怪了,難道教育部都不管學校濫用助學補助金馬。
RE:生活學習服務
作者:何文成
張貼時間:2008-09-16
那是由各校學校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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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夢助學網★【弱勢助學措施】討論區(2008-09-14)康寧護校需要依照補助金額進行生活學習服務
作者:張淑文
張貼時間:2008-09-14
親愛的教育部長官好:
我是學生家長,我有三個小孩,關於 <弱勢學生助學金> 我覺得教育部與學校有這方面的補助,對於我們這種經濟較不好的家庭,有非常大的幫助,因此替我的小孩們辦理這項補助也有兩三年了。
但是在今年97學年度唯有就讀康寧護專暨管理專科學校五年級的女兒,需要依照補助金額進行生活學習服務,已經五年級的她必須在各個醫院做相關的實習,根本沒有多餘的時間為學校進行生活學習服務。
這項規定只有此學校,學校可以額外制定這項規定嗎?這樣不就破壞了教育部原本對弱勢學生補助的目的與宗旨,就因為這樣不能申請補助,似乎真的太不公平了,希望教育部能夠替我主持公道,讓學校取消此項規定!(希望有進一步的處理能與我聯絡,我的聯絡電話09××-×××-×××)
無奈的學生家長 張永德敬上
公告於第六項有非常不合理的地方:
六、以上接受補助之學生,將依照補助金額進行生活學習服務,服務之規定如下:(一年以8個月計算)
(一)申請補助為35000元者,將必須執行一年240小時每月30小時的生活學習服務。
(二)申請補助為27000元者,將必須執行一年200小時每月25小時的生活學習服務。
(三)申請補助為22000元者,將必須執行一年160小時每月20小時的生活學習服務。
(四)申請補助為17000元者,將必須執行一年120小時每月15小時的生活學習服務。
(五)申請補助為12000元者,將必須執行一年80小時每月10小時的生活學習服務。
(六)免住宿一學年者,將必須執行一年120小時,每月15小時的生活學習服務。若免住宿為半學期者,將必須執行一年80小時,每月10小時的生活學習服務。
以上學生執行生活學習服務之優劣狀況,將視為次年再次申請的參考依據,考核之評定由使用單位進行考核,考核成績於每學年六月或每學期末12、6月繳交至學務處課指組,以作為學生申請之考量依據之一。
RE:康寧護校需要依照補助金額進行生活學習服務
作者:何文成
張貼時間:2008-09-15
已呈報給專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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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夢助學網★【弱勢助學措施】討論區
(2008-09-16)“生活服務學習實習及服務時數由各校規定”
作者:chun
張貼時間:2008-09-16
難道永遠都只有這種答案嗎
提出的問題卻沒有一個能讓大家滿意的答覆
對此大家都一樣無助
這就是M型社會下的產物?!
有錢的人愈來愈有錢
沒錢的人只能自己想辦法
想要獲得補助只能去當免費的勞工
對於政府的政策
我們沒有抗拒的本錢
RE:“生活服務學習實習及服務時數由各校規定”
作者:陳盈臻
張貼時間:2008-09-16
總覺得生活學習服務的問題
都沒有一個解答
怎麼問都一直在原地打轉
沒辦法.........
也只能認了
誰叫我們真的需要補助
RE:“生活服務學習實習及服務時數由各校規定”
作者:chun
張貼時間:2008-09-18
他們就是吃定我們真的需要補助這一點
讓我們根本沒有理由可以不去做服務
美其名說是讓申請的同學培養自立自強與服務的精神
試問 讓我們跟沒申請補助的相比
到底是誰比較沒有這些精神
RE:“生活服務學習實習及服務時數由各校規定”
作者:怕沉默
張貼時間:2008-09-18
M型社會頂端的人總是只為自己著想,總顧慮不到中低階層的人。
唉... 休學算了。
RE:“生活服務學習實習及服務時數由各校規定”
作者:陳盈臻
張貼時間:2008-09-20
什麼服務精神?
在進入學校時不就做過一年了
這種服務精神
根本就只是在利用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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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夢助學網★【弱勢助學措施】討論區
(2008-09-19)為什麼要犧牲上課時間~去做免錢工?
作者:black
張貼時間:2008-09-19
不懂~弱勢助學金~
不是在幫助家裡有困難的小孩子唸書嗎?
那為什麼要犧牲上課時間~去幫學校工作~捕時數來抵申請的費用勒?
以前沒有這條規定>
RE:為什麼要犧牲上課時間~去做免錢工?
作者:何文成
張貼時間:2008-09-20
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及方式是交由學校自行規定
可是 教育部有明確規範 生活服務學習只能利用學生課餘時間 不能影響到學生的正常上課
低收入戶其實可以去辦理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
RE:為什麼要犧牲上課時間~去做免錢工?
作者:李育德
張貼時間:2008-09-20
對阿 而且是在申請表上面強迫填寫
你沒填寫 就沒辦法申請
想想那些錢 要拿來幫助
收入不好家庭孩子
完成他們讀書的夢想
而現在這樣規定 根本是有輕視我們的感覺
拿100小時打工一小時100
那就10000萬
我拿學校要我們幫忙的時間出去打工
這樣收入 是不是又會多一筆10000
這樣才是真正的幫助我們
而不是要我們免費 又沒錢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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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夢助學網★【弱勢助學措施】討論區(2008-10-03)沒有所謂的公平
作者:小雨
張貼時間:2008-10-03 00:00:30
我想我們就算發表再多也沒用
這社會本來就不公平
許多人只會為自己的利益著想
我想我們就算發表的再多
教育部也不會重視這個問題
請問你們有重視過嗎?
從公佈到現在,你們有再討論過嗎?
我想最讓我們忿忿不平的是你們規定了這項規則
卻沒有給這項規則更完整的計劃
你們有想過要服務的學生的心情嗎?
不要再推給學校了 最終的問題在於你們!
要就統一都要 不要就統一不要
有的要有的不要 讓我很難以接受!
也無法讓學生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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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夢助學網★【弱勢助學措施】討論區
(2008-10-03)弱勢助學的意義
作者:小雨
張貼時間:2008-10-03 00:18:42
請問教育部弱勢助學的意義在哪?
無非就是要幫助家裡經濟環境不好的同學嗎?
同學的家境已經不好了
一定還會在外打工賺取生活費 書費或材料費
請問您們決定要有生活服務學習的用意是什麼?
為什麼那公文上打的用意卻讓我覺得並非如此
若如教育部所言,那請問為什麼教育部是給學校決定要不要做?
難道不用做的學校就有社會經驗嗎?
我們在外打工就有社會經驗了
為什麼非得要靠這樣來得取
可不可以懇請教育部再三思這個問題呢?
因為我根本沒有時間去做這樣的服務
要打工賺學費材料費還要上課做專題和在外面補習要考國家證照
無非就是希望畢業能有個好成果
教育部您這樣的規定無非是要我奉獻睡眠時間嗎?
那我可不可以拜託您把一天的時間拉長
不要只有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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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夢助學網★【弱勢助學措施】討論區
(2009-09-12)為什麼要服務時數??
作者:小捷
張貼時間:2009-09-12 22:41:32
教育部用這個弱勢獎助學金就是要幫助一些家裡比較貧困的人 我們晚上還要打工賺錢已經夠累了
為什麼還要在學校服務時數呢??
學校的老師說如果時數沒有服務完下學期就不能申請了
像我們服務140個小時的人怎麼服務的完
這樣很不公平
希望教育部長能為我們這些人想想
拜託~
RE:為什麼要服務時數??
作者:小小
張貼時間:2009-09-12 23:47:06
我也是要服務140個小時的但真的服務不完
因為申請弱勢獎助學金就是家裡貧困
需要我們放學回家後打工賺錢貼補家用
為什麼家裡經濟已經不好了都在打工賺錢
在學校申請弱勢獎助學金還要服務這麼多小時???
真的對我們很不公平
希望現在上任的吳部長可以幫我們解決這個服務時數問題因為真的對我們造成很大的困擾
希望吳部長可以替我們這些弱勢學生想想
RE:為什麼要服務時數??
作者:wei
張貼時間:2009-09-13 04:11:54
對阿,早上八點上課,五點下課
回家換個衣服 六點馬上上班,
十二點多才下班
還要念書 寫報告
每天都很累 睡覺的時間就已經很少了
家裡經濟不好,打工賺錢改善
沒有其他同學的休息時間
我們都已經面對現實 乖乖賺錢貼補家用
卻還要銷時數???????
真的不懂教育部在想什麼,跟家人說很累不想做了,
不想申請了 , 卻弄得家人不愉快,
學校給我們做的事情,就是在大太陽底下撿垃圾,
消毒走遍16層樓,有時候還用漂白水,手套根本沒用都漏進去,然後整個泡在一點點稀釋的漂白水裡....等
難道這是告訴我們,我們生在窮困家庭裡就該如此?
RE:為什麼要服務時數??
作者:阿丸
張貼時間:2009-09-14 22:31:41
拜託部長能替我們學生們著想..
我們早上上課
下午放學又要趕著打工
一整天的時間都占滿了..
怎麼又有多餘的時間做服務時數呢?!
所以拜託部長能幫幫我們
謝謝!!!!!!!!
RE:為什麼要服務時數??
作者:非說不可
張貼時間:2009-09-17 10:20:08
所詢「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之相關問題,根據計畫規定,學校得要求符合申領獎助金之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相關之學習時數以及方式由學校規劃,並得視學習情形作為下學期核發獎助學金之參考。由於學生所領取之助學金是由學校以及教育部共同負擔,考量學校配合提供弱勢學生學習資源,故希望學生獲得補助時,亦能配合學校參與適度之生活服務學習。另本部業已正式公文函請學校訂定服務學習時數及方式時,能考量學生實際需求並給予彈性,以落實照顧學生之美意。對於學校安排生活服務學習有相關問題或特殊困難,建議您可逕向學校洽詢與反映。
RE:
作者:呂志元
張貼時間:2009-09-22 19:46:44
這樣子哪裡是美意ㄚ!!這根本就是亂來,乾脆不要辦這個補助,那些都只是用公務員的角度在想,根本不是在替學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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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夢助學網★【弱勢助學措施】討論區(2009-10-13)可以不要生活服務學習嗎
作者:張志瑜
張貼時間:2009-10-13 03:35:05
拜託!為何申請通過弱勢助學計劃還要生活服務學習呢?
(一)名詞解釋:
1.生活學習生:即之前所稱之各單位工讀生
2.生活學習獎助生:符合助學金所定家庭經濟及成績條件之獎助生(每月40hr,薪資3800元)。
3.生活服務學習生:申請弱勢助學計劃及低收入戶免住宿費經核准,需進行義務服務之生活服務學習生。
(二)生活服務學習之說明:
弱勢助學計劃是因教育部及學校為幫助經濟上弱勢之學生順利就學,而給予學雜費之補助,『生活服務學習』則是響應「不只給魚吃,也能夠教你釣魚」之理念做為出發點,希望除了在學雜費上給予補助,也能藉由在進行生活服務學習時,得以提早接觸到職場中待人處事的道理及與人相處溝通的技巧,並磨練學生之情緒EQ管理、挫折忍受力,以期許這些學生們在畢業後具備更多的職場知能及更佳的工作態度,得以更早進入職場,發揮自己之所長,走出一條屬於自己的人生大道,也更早日幫助自己脫離經濟弱勢的一群。
學校安排工讀領薪水就算了!
還有生活服務學習生:申請弱勢助學計劃及低收入戶免住宿費經核准,需進行義務服務之生活服務學習生
義務耶
家裡都繳不出學費了!好不容易申請到了學雜費補助
卻還要生活服務學習補時數,還義務
學校工讀也才沒多少!至少晚上在外面打工還賺的比較多,比在學校工讀賺得的金錢與職場經驗還要更豐富!
沒錯學校工讀是排在空堂,但是晚上又要打工賺生活費!累不累阿!
拜託一下!可以不要義務嗎!拿義務的生活服務學習的時間,去外面打工賺的更多,職場經驗學的更多吧!
RE:可以不要生活服務學習嗎
作者:張志瑜
張貼時間:2009-10-13 03:47:10
別再說什麼您提出的問題將納入後續修訂計畫之參考,以期使本計畫更臻完善。
這種給學生的方案是在幫助弱勢學生,並不是造成學生的不便以及壓力好嗎!在擬定計畫時或修改時,是否可以提供申請學生一個問卷或訪談阿!這樣至少可以知道學生到底有什麼意見或建議吧!光義務的生活服務學習的問題,如果給申請的學生問卷調查,有人會同意或滿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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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夢助學網★【弱勢助學措施】討論區(2009-11-26)弱勢助學的問題!!
作者:林彥臣
張貼時間:2009-11-26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弱勢助學是否發分到學校單位打工要等教育部核定?
因為~ 我目前就讀於立德大學研究所~
我跟同學都有申請弱勢助學~
學校在10月初就分發我們到各單位處室報到~
開始填寫打工時數~
到11月23日時才公告不合格名單~
我跟同學都不合格問題~
我們無話可說~
可是關於學校的做法~
我們是100小時級距的~
我已經做完~ 同學也做了八十幾個小時~
那不就等於我們到某公司上班後~
做了一個月~公司才跟妳說沒錢發薪水~
尤於我們是碩二了~
要排定那100小時都會影響到我們做論文進度~
請問這樣未核定先分發的做法是合法嗎?
打電話去申訴時~他還說是因為去年有人沒做完才提早分發~ 態度很不好~
也說只能幫你們記功~
話說直一點...
現在景氣不好...功跟我們出去就業跟本就沒差..
而且都申請了弱勢助學就是家裡沒什麼錢~
要那些功可以當飯吃嗎?
RE:弱勢助學的問題!!
作者:小如
張貼時間:2009-11-26
根據你的說明,這裡建議你可以直接上教育部的首頁,有個意見信箱,詳細留下你的資料及狀況,將會有專人向學校了解情況,並正式回覆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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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夢助學網★【弱勢助學措施】討論區(2010-01-19)給一個公平
作者:Pearl
張貼時間:2010-01-19 23:20:22
首先,我真的很感謝教育部能有此方案
但是對於部分弱勢的同學而言,服務時數在無形中,也成為了我們的壓力.我並不反對有服務時數,但我就讀的學校,卻要求了175小時,我知道甚至有些學校比我還要多.但能給我們一個公平嗎?為何同為私立學校,有些人的服務時數卻只需要30小時呢?可否請教育部,正視這個問題?
若是,175小時無法做足,下學期就無法申請,那請教育部給我一個公平的心態好嗎?不要讓我們在無形中,還需要背負如此大的壓力
RE:給一個公平
作者:小如
張貼時間:2010-01-20 08:58:28
弱勢助學金的條文規定如下:學校得視查核結果,要求符合申領助學金之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有關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及方式由學校規劃,並得視學習情形作為下學期核發助學金之參考。
除非學校的時數規畫以及工作內容過於不合理,教育部方面才會向學校了解狀況為何,否則一律都由各校自行制定。
若是仍對條款內容有不明白之處,歡迎撥打專線電話02-7736-6336轉1,將有專人為你解答。
RE:給一個公平
作者:Pearl
張貼時間:2010-01-22 20:35:33
除非學校的時數規畫以及工作內容過於不合理,教育部方面才會向學校了解狀況為何,否則一律都由各校自行制定。
那我請問教育部,你們覺得合理的範圍是甚麼?
領同樣的錢,時數卻差個十萬八千里,這種叫合理嗎?
那請問你們如果同為教育部的行政人員,你一天工作八小時,跟別人一天工作一小時,都領三萬五,請問你覺得合理嗎?你心裡平衡嗎?
今天我一定要做完175小時,我才能再次申請這筆錢,那請問妳們,今天如果我已完成100小時,卻因為不足75小時而不能申請,那那些做30小時的人卻可以再次申請,我能平衡嗎?你是我,又能平衡嗎?
RE:給一個公平
作者:呱可可
張貼時間:2010-02-11 22:42:18
其實令人不解的是弱勢助學計畫不就是要幫助弱勢的人嘛!?既然是提供弱勢學生的福利,那是否應該以學生的立場去考慮呢!?接受了補助然後還要花時間服務,那和打工有什麼不同?
申請補助是因為家境困難,相信很多學生都有在打工,那麼平常時間要上課,下課後要上班,還要找時間做滿時數,這樣還會是好意嘛!?而且每個學校的時數都不同,這樣公平嗎?
如果說分配的工作輕鬆的話那還好,問題是有些單位的老師根本把學生當成清潔工了,擦玻璃門要要擦到每個角度看都乾乾淨淨亮晶晶,難道弱勢學生就活該被壓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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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夢助學網★【弱勢助學措施】討論區(2010-01-26)是否也說不出個道理來?
作者:Pearl
張貼時間:2010-01-26 17:19:21
為何不回覆我的二次疑問呢?教教我,如何才能達到內心的平衡呀!你一天工作八小時,跟別人一天工作一小時,都領三萬五,請問你覺得合理嗎?你心裡平衡嗎?
面對報章媒體,不都可以說得天花亂墜嗎?展現一下,您們的語文能力呀!是否一定要有報章媒體,你們才會去解決問題?才肯正面回應?
請不要逃避問題好嗎?既然有心要幫助弱勢者,那就請您們給一個公平的補助.
RE:是否也說不出個道理來?
作者:小如
張貼時間:2010-01-27 09:00:59
就如同弱勢助學金的規定所指示的,在時數以及工作內容的部份,都是以學校規定為主,若是你對時數的部份仍舊無法接受,也向學校溝通無效或得不到你滿意的答覆,建議可以到教育部的首頁填寫意見信箱來進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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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夢助學網★【弱勢助學措施】討論區(2010-03-31)真的有人聽到我們的心聲嗎?
作者:黃維慶
張貼時間:2010-03-31 14:17:03
我也是如大家所反應的一樣...
「弱勢」補助卻要做服務時數...
那低收入戶等等其他補助不就也要服務時數?
不是真的想要拿人民的納稅錢去補助自己...
今天如果有錢我何必還要去申請呢...
結果家裡有錢的反而還可以有方法去申請到....
真的能讓學生專心讀書嗎?
只會更累吧...
平常白天讀書晚上還要打工...
打工也只是為了生活費...
之前為了專題根本就沒什麼時間去做服務時數...
現在大四了我想畢業前完成可能也很難...
像是夜校白天工作晚上讀書的不就更不可能去做...
我甚至聽說有夜校的下課後教室的垃圾撿一撿....
就可以抵3小時...
那我們學校每個小時都要確實做....
有公平嗎?
明明第一年申請就不用服務時數...
換個政黨執政就變成要了....
到底政府頭腦在想什麼啊?
家裡經濟不好小孩是無辜的...
何必還這樣為難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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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夢助學網★【弱勢助學措施】討論區
(2010-04-14)弱勢助學金?
作者:nono7809
張貼時間:2010-04-14 23:05:23
所以現在教育部要告訴我們的是
我們這些弱勢助學生除了星期一到星期五白天要上學
晚上假日要打工
空堂時間還要做服務
然後每天半夜三點睡覺
隔天早上八點起來上學的意思嘛?
原來你們要告訴我們的是
家裡沒錢不只要打工賺生活費房租水電費
還要把剩下的時間貢獻給學校做服務
真是奇怪
稿的念書做報告時間短的可憐
給我們的回函不只一次說叫我們自己和學校溝通
我們也不只一次回覆你們 學校的態度就是
阿不然你不要申請阿 還是你不要畢業!?
可以告訴我們
到底該跟誰反應嗎???
一直這樣推來推去 我們也很懊惱
助學金感覺已經失去意義了
變成壓榨勞力的一種枷鎖倒是真的!!
RE:弱勢助學金?
作者:劉同學
張貼時間:2010-04-19 00:17:31
把自己搞的像無頭蒼蠅一樣忙就算了
還徹底的對政府的措施感到徹底失望..
我不明白為什麼大家的問題一問再問..
卻還是沒有人可以幫助我們解答任何疑惑!?
RE:弱勢助學金?
作者:小如
張貼時間:2010-04-19 09:00:55
根據說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裡規定:學校得視查核結果,要求符合申領助學金之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有關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及方式由學校規劃,並得視學習情形作為下學期核發助學金之參考。
故若本學校未依規定做完時數,將會影響你下學期申請的資格哦!若還是對於本規定有任何意見,建議可以直接至教育部首頁填寫意見信箱進行反應.
RE:弱勢助學金?
作者:nono7809
張貼時間:2010-04-20 02:44:52
我也寫過教育部啦
現在事情都踢來踢去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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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夢助學網★【弱勢助學措施】討論區(2010-05-18)弱勢助學金時數沒做完?會怎樣?請來回答
作者:鐘永鑫
張貼時間:2010-05-18 01:43:45
如我的主題一樣,沒做完時數會怎樣?會不會被抓去關?會不會死?會不會像學校的人員說的一樣:「這樣就沒辦法畢業喔!這樣就不給你畢業證書喔!」。是怎樣?!早知道這種補助這麼爛,誰還會申請!我申請別的補助還不用去勞動服務咧!申請這種的卻要補完幾十個小時的「愛校服務」!哪裡有愛校的感覺。名稱取的這麼好聽「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一點都沒幫助到,只有增加弱勢學生的痛苦罷了
RE:弱勢助學金時數沒做完?會怎樣?請來回答
作者:鐘永鑫
張貼時間:2010-05-18 01:56:53
我只想說,政府想幫助這些弱勢的學生,給予幫助就不要這麼「不甘願、不乾脆」。規定就定清楚點,不要「模稜兩可」說什麼給學校自行決定方式。這樣只是讓生氣的聲音更多而已,球踢給學校,結果大家還不是罵教育部,那這樣有比較好嗎?正所謂「聰明反被聰明誤」懂了嗎!憑什麼沒做完「時數」不讓學生畢業,憑哪一條法規,告訴我?遇到這樣的問題學生們要如何解決呢,告訴我?
RE:弱勢助學金時數沒做完?會怎樣?請來回答
作者:鐘永鑫
張貼時間:2010-05-18 02:11:15
現在只知道,除了沒做完「時數」那下一次要申請這「真‧弱勢助學金」就不容易通過外。那麼沒做完「時數」還會有什麼影響呢?犯了什麼法呢?請大家告訴大家,能不申請就別申請了,不然到最後,吃虧的都是自己!自行找打工的,還比這「真‧弱勢助學金」好多了呢!不去補完「時數」還會被想成是「不勞而獲」的人唷。你想要被這樣想嗎?生長在弱勢家庭已經輸了很多,但我絕對不會連「自尊、榮譽」為了那3萬5都把它輸掉了~~加油吧~各位弱勢同學
RE:弱勢助學金時數沒做完?會怎樣?請來回答
作者:小如
張貼時間:2010-05-18 09:18:27
沒做完時數是不會被抓去關,也不會死,更不會拿不到畢業證書,只是還是建議你和學校好好溝通一下,若是本學期未做完應做的時數,將會影響下學期的申請資格哦!其實在申請各項補助前,都應該詳讀申請的規則辦法,避免自身的權益受到影響,學校要求的時數,也只是根據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劃中的規定,規定如下:4. 學校得視查核結果,要求符合申領助學金之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有關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及方式由學校規劃,並得視學習情形作為下學期核發助學金之參考。
附上網址以供參考 : https://helpdreams.moe.edu.tw//GetAboutLinkFile.php?id=16
RE:弱勢助學金時數沒做完?會怎樣?請來回答
作者:鐘永鑫
張貼時間:2010-05-18 10:14:45
又是一樣的「官方回答」!下學期,我一點都不想申請「這麼好」的助學金,還有那計畫我看了好幾遍了,不需要有人「複製」給我看。早就有跟學校溝通,但學校的說法是不做完就不會給你畢業,所以我的意思是「學校這樣子的做法,是不是已經觸犯了什麼法呢?像這樣的變象、威脅、強迫式的做法也可以正當化喔?」我想知道的是計畫裡有明確的規定說「學校不可以學生無法服務完學習時數而強制扣留學生畢業!」有規定這樣嗎?規定沒定好,當然學校是不是就會如此「無限上綱」的壓迫學生!那遇到此問題的學生,跟學校反應不通的,又該向何處去反應,不會要我去投書給「馬總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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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9日 星期四
2010年8月20日 星期五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聯合新聞網」相關報導
(2008/09/24)怪現象》弱勢助學金 拿的人開雙B
聯合報【王昭月/高雄縣報導】
教育部推動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家庭年所得低於70萬的學生,可獲1萬到3萬5千元不等助學金,高雄縣有大學審核申報資格時赫然發現,少數開雙B、穿名牌的學生竟也在列,由於舉證資料符合規定,只能受理。樹德科大學務長鄭時宜認為,這種「假弱勢」現象,已排擠真正弱勢的學生。
多所大學執行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計畫,這學期起要求申請學生需達一定時數的義務服務,引發反彈,遭投訴的包括樹德科大、台南科大等校。
樹科大學務長鄭時宜昨天表示,弱勢學生助學款項部分來自大學自有資金,教育部也鼓勵申辦弱勢助學金的學生,能在校內從事服務性工作,學習「自助人助」精神,這個政策轉變並無任何貶低窮學生的意味,反而值得支持,卻有學生及家長不諒解。
她指出,教育部推助學計畫是種美意,但過去審查資格時,因以學生家庭年所得為唯一依據,結果有些學生家長的收入根本無需報稅,他們竟也「鑽漏洞」,以年所得低於70萬的名義提出申請,令人質疑這種補助措施,未能用所當用。
鄭時宜表示,在校內,她就碰過一名開雙B車款的學生詢問,「老師,我要去哪裡辦弱勢助學金呢」,讓她傻眼;也有些學生,全身不乏精品名牌,但舉證申報的資料卻又符規定,讓審查人員很無奈。
以前只要檢附「清寒證明」的時期,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也遇過上述情形。但高科大表示,今年各校增設「排富條款」,增加不動產等存款利息的限制後,至今還沒碰到「假弱勢」個案。
國稅局岡山稽徵所主任陳金星不諱言,「如果有心人想規避申報真正所得,其實很難查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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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5)民意論壇》學費沒著落 我卻被「排富」
聯合報【顏瑋綺/大學生、彰縣和美】
看到三日聯合報的「大專助學金,私校加碼兩千」 新聞,就讀私立大學的我實在笑不出來。因為我們家原屬於第二級的年收入三十萬到四十萬,一年可請領兩萬七千元補助,可是因為排富條款中的「全家利息所得超過兩萬塊」,今年領不到這筆助學金了。
排富條款的立意是良善的,為了嘉惠更多需要幫助的弱勢家庭,排除因為收入不需要報所得稅而得以請領補助的家庭,不讓富人和窮人一起領補助的狀況繼續存在。但是以我家的例子來說,我家雖利息超過兩萬塊,可是還有房貸和車貸,如果扣掉這些貸款,銀行的存款根本所剩無幾。排富條款在把有錢人排除的同時,也排除我們這些表面上有存款,實際上卻是負債的人,教育部是否應將這點考量在內?
今年家裡又多一個人上大學,這筆昂貴的學費還沒有著落,可是我們卻是被助學金排除的「富人」,無論如何我都笑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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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3)大專助學金 私校加碼2千
聯合報【張錦弘/台北報導】
教育部大專弱勢生助學金又有新措施,97學年起,除了私校生助學金一律增加2千元之外,若就讀學校每年調漲學雜費的額度超過2千元,超額部分再加碼補助,漲學費不致對私校弱勢生造成負擔。
高教司舉例,97學年輔大醫學系一年調漲學雜費2692元,比2千元多出692元,加碼助學金就從2千增為2692元,即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就讀輔大醫學系,每人每年補助從1萬到3.3萬元,增為1萬2692到3萬5692元。
教育部即日起至9月底,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6時(假日無休),設置「圓夢助學免費諮詢服務專線0800-350-000」,由專人說明助學措施,也可上「圓夢助學網」查詢:http://helpdreams.moe.edu.tw/home.php。
教育部高教司指出,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的學生分5級,就讀私校原本每人每年發給助學金1萬到3.3萬元,公立學校則為5千到1萬6500元,97學年起私校各級助學金都加碼2千元,從1.2萬到3.5萬元。
助學金也增加排富條款:「家庭年所得超過70萬元、全家利息所得超過2萬元、全家擁有不動產價值超過650萬元」,只要符合任一項就不能領助學金。
另設有成績門檻,新生除外,申領者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未達60分以上或操行成績未達70分以上不得申請;已領有失業勞工、軍公教子女等其他政府補助或學雜費減免者,不得重複申請助學金。
教育部也在研議,就學貸款是否要設排富條款,但因助學金不用還,貸款是要還的,兩者不能相提並論,貸款即使要設排富條款,也會訂得比較寬鬆,但尚未定案。
目前學貸已訂有家戶財產限制,年收入120萬元以下,在學期間利息由教育部全額或半數支付;年收入120萬元以上,有兩名子女就讀高中以上,也可貸款,但利息自付。
申請助學金,應於每年10月25日前,由學生檢附戶籍謄本向學校申請家庭所得查核,學校得要求符合申領助學金之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學習時數及方式由學校規畫。
符合助學金補助條件的學生,還可向校方申請「生活學習獎助金」,類似工讀金,由學校優先安排弱勢生服務學習,提供每月所需生活費;各校還可給遇到急難的學生「緊急紓困金」;低收入戶學生可免費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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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8)大專助學金加碼 設排富、成績門檻
聯合報【張錦弘/台北報導】
大考已結束,許多家境不好的學生已開始打工籌學費,教育部最近公告修正大專弱勢生助學計畫,每年補助金額從3萬3000元增為3萬5000元,但增加排富條款及成績門檻,並得要求獲補助者參加服務學習活動。
新版的大專助學計畫預計從97學年起實施,家庭年所得超過70萬元、全家利息所得超過2萬元、全家人口擁有不動產價值超過650萬元者,不得申請助學金,補助金額依家庭年收入分為5級,公立學校每人每年補助5000到1萬6500元,私校補助1萬2000到3萬5000元。
新制還設有成績門檻,新生除外,申領者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未達60分以上或操行成績未達70分以上不得申請;已領有失業勞工、軍公教子女等其他政府補助或學雜費減免者,不得重複申請助學金。
若學生有特殊困難者,如父母離異、父母失聯、家暴困境或父母服刑等情事者,學校得自行考量,酌予放寬家庭經濟條件計列範圍。
申請助學金,應於每年10月25日前,由學生檢附戶籍謄本向學校申請家庭所得查核,學校得要求符合申領助學金之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學習時數及方式由學校規畫。
符合助學金補助條件的學生,可依個人意願,向校方申請「生活學習獎助金」,類似各校的工讀金,由學校優先安排弱勢生服務學習,提供每月所需生活費。
此外,各校還可給遇到急難的學生「緊急紓困金」,低收入戶學生可免費住宿。
大專助學金的預算,並非全由教育部埋單,公立學校自行於預算內編列;私校第一、二級申請對象,由學校支付每人1萬4000元;第三、四級,由學校支付每人1萬元;第五級申請對象,才由教育部全部補助;生活學習獎助金、緊急紓困金、免費住宿,也主要由學校自籌經費。
未來各校辦理弱勢生助學計畫的成效,將列入學雜費調整、相關評鑑及獎補助經費分配之重要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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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6)幼兒大專生補助 增排富條款
聯合報【張錦弘/台北報導】
教育部昨天宣布,補助5歲幼兒就讀幼稚園,97學年起增訂排富條款,排除家戶有第三筆不動產或年利息所得10萬元以上者;另自98年起,子女愈多者,補助也增額到最多每年6萬元。
大專弱勢生助學計畫也將增訂排富條款,研議排除家戶有第三筆不動產或年利息2萬元以上者,還增訂學業成績60分及操行成績70分的門檻(新生除外);且領補助者,有義務參加服務活動,希望學生明白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並懂得回饋。
教育部昨天到立法院報告幼托整合及扶持5歲幼兒就學計畫,國教司長潘文忠指出,為幫助真正需要的人,扶幼計畫一方面排富,另針對子女較多的家庭,放寬申請標準、給予更多補助。
潘文忠指出,97學年起,家戶有第三筆不動產或年利息所得10萬元以上者(約有存款500萬元以上),不能享有扶幼補助。
教育部自98學年度起,根據子女數逐步擴大扶幼就學補助,到100學年,家裡有3名子女,只要年收入110萬元以下,有5足歲小孩就讀幼稚園,每人可補助1.4萬到6萬元,比目前最高2萬元、家庭年收入限60萬元以下的標準放寬許多,估計將有66%的5歲幼童獲補助。
教育部也研議修改大專弱勢生助學計畫,增訂排富條款,最快97學年實施。高教司副司長王俊權指出,初步規畫,排除家戶有第三筆不動產或年利息所得2萬元以上者(約存款100萬元以上),且「家戶」限定本人、父母或監護人、配偶,排除祖父母。
未來領取補助大專生,有義務參加學校舉辦的服務活動。王俊權說,活動時數不會太多,並儘量有教育意義,讓學生不要把接受補助視為理所當然;為激勵學生專心讀書,未來新生領取補助後,若第二年要續領,大一學業成績至少60分,操行成績70分。
大專助學限補助家庭年收入70萬以下,金額從每年5千到3萬3千元不等。各類助學措施見圓夢助學網 http://helpdreams.mo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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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1)弱勢助學金倍增 大學吃不消
聯合報【陳智華/台北報導】
教育部統計顯示,96學年度各公私立大學及技職院校學生,申請弱勢學生助學金增為10萬人,較上學年度增加一倍,學校和教育部要付出23億,讓全國各大學院校大喊吃不消。
國立、私立及私立技專等3大校院協進會昨天都在全國大學校長會議提案,要求教育部重新檢討弱勢學生助學金計畫,私校協進會建議增設排富條款;私立技專校院協進會認為,此舉根本違背大學法自治精神,影響辦學,要求教育部「全額埋單」。
育達技術學院校長劉三錡指出,教育部對助學金名義上有補助,其實也是從原來要給私校獎補助款拿出來,讓私校「雙重損失」;且教育部長杜正勝演講時期許「讓大學人管大學」,但教育部連學生繳費單都要管,要求先扣掉補助款再印最後繳費金額,那是大學自治
劉三錡表示,估算全台73所技專院校96年度針對弱勢學生付出的共同助學金、緊急紓困、生活學習獎金及免費住宿等4項補助達8億,教育部也要補8億,推估到全台大學,約需30億元。
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表示,大學也要負社會責任,對弱勢學生的助學補助,不可能都由教育部來付錢,不過,教育部97學年度會增加排富條款。
何卓飛說,弱勢生的助學補助等,只看年收入,未來可能會將利息、租賃所得、不動產、在職專班等具有經濟能力者,以及已是免稅者如國中小老師、軍人等條件,納入考量,還在研擬中。
有關繳費單一事,何卓飛解釋,2年前推出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為了讓學生和學校都方便,因此要學校給學生的繳費單,先扣掉對學生補助款,若大學不願意,教育部會尊重學校。
劉三錡指出,教育部對弱勢學生的補助,未來的目標要擴大到全部學生的40%,現在才10%,學校就吃不消,未來可能要膨脹到7、80億,問題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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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5)助學金名單 我家收入PO網站
聯合報【蔡宗明/台南市報導】
成功大學生活輔導組日前公告教育部核定的弱勢學生助學金名單時,誤將學生個人資料「全都露」,最難堪的是將學生「家庭年收入」公開呈現,對學生自尊心造成傷害。生活輔導組長李彬昨天坦承作業人員疏忽,已於前晚將公告從網站撤除。
成功大學學生投訴本報客服信箱時指出,去年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申請「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金」,沒想到在前天下午,生活輔導組網頁張貼「審核通過名單」公告,卻將全校6、700名獲得助學金學生的姓名、學號、身分證字號、家庭年收入資料,全部公開於網站上,所有閱讀者都可以下載。
這名學生指出,此舉對申請助學金學生的隱私權毫無保護,且申請學生屬於家庭收入較低的族群,對學生的自尊心造成傷害,很不應該。
李彬表示,因為生輔組接獲多名學生詢問申請結果,前天下午3時許,接到教育部「審核通過級距名單」電子郵件,承辦人員為盡快讓學生知道,就把電子郵件轉貼到生輔組網頁的最新消息上,忽略了附件檔案上的學生資料;傍晚接獲學生反映後,立即撤除公告,造成學生困擾很抱歉。以後公告類似訊息,一定會小心謹慎,確保學生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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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2)助學金領爆 吃掉工讀機會
聯合報【陳智華/台中報導】
經濟不景氣,經濟弱勢學生領取共同助學金的人數激增,教育部統計,去年公私立技專校院申請學生數為兩萬九千多人,今年突破六萬人,增加一倍多。
申請人增加,學校大喊吃不消,尤其是私立學校,有的學校只好將同樣來自學雜費收入的工讀費用,挪作共同助學金使用,卻因此造成學生工讀人數及時數大幅減少,引發學生反彈。
崑山科技大學昨天在全國技專校院校長會議提案,希望教育部讓請領共同助學金的學生,也要擔任領取金額相對時數的工讀。
教育部技職司表示,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為無償助學措施,是否要改成符合資格者也要工讀,還需要再研究。
崑山科大指出,教育部要求學校提撥學雜費收入的百分之三到五,給經濟弱勢家庭學生作為助學金、獎學金,以及學生的工讀費用等,其中只要家庭年收入七十萬以下者可領五千到三萬三千元的助學金。
技職司表示,以往申請助學金的家庭年收入在六十萬以下,今年新增一級,也就是六十萬到七十萬也可申請,但以去年六十萬的標準,申請人數就突破六萬人,新增部分的人數仍在統計中。
技職司指出,教育部對各級距的私校學生助學金,都補助一萬到一萬九千元不等,不是由學校全額負擔,但今年人數激增,確實會讓學校吃不消。
教育部次長周燦德說,這項標準大學院校和技職體系都適用,將找高教司和技職司開會討論。
其他技專院校也表示,近年符合資格的學生人數及金額倍增,尤其私立技職院校學生,經濟弱勢者多,在就學人數及學校收入減少情形下,讓學校財務雪上加霜。
僑光技術學院指出,九十五學年度增為六百一十五人,今年度申請人數增為一千一百九十七人,金額一千五百多萬,較上一年度增加七百多萬。
和春技術學院副校長黃智源不諱言,該校今年共同助學金也暴增三、四百萬元,學校只好將原本要作為學生工讀的費用挪來給助學金,但卻造成在校工讀的學生人數和時數都大減,不少學生無法在學校工讀,抱怨連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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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3)投書》補助低收生 犧牲另類弱勢生
聯合報【呂健吉/華梵大學學務長、北縣石碇】
教育部於日前提出大學弱勢學生助學措施,一年經費約十六億元。此一大利多,好像是教育部另外提撥十六億元來補助,但就其經費來源分析,卻是不然。
教育部表示,十六億元中的七億元由教育部原來補助各學校的預算撥出,另外九億由學校負擔,並且是從原本規定從學生繳交學費的百分之三作為獎助學金的項目支出,所以不會額外增加學校負擔。
由上可知,教育部只是從原來各大學所編的預算項目中,硬性規定要給予弱勢學生補助,而不是教育部另外從別的地方去增加預算來照顧弱勢學生,此一結果或許是照顧到了中低收入的弱勢學生,但相對地,一些不在條件設限下的另類弱勢學生就無法獲得照顧,只能眼睜的看這筆錢被挪為他用。
目前大專院校裡,家庭年收入七十萬元以下的弱勢學生不到百分之一,但是有辦理就學貸款的卻在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之間,這些學生也是屬於弱勢學生,急需助學金來過活,但是在去年教育部「圓夢計畫」下,一些經費就直接挪到中低收入的學生身上,他們只能去爭取剩下的助學金而已。教育部的圓夢計畫,只是照顧到百分之一的弱勢學生,卻也讓其他近四分之一有需要助學金的弱勢學生被犧牲掉。
另外,照顧這些弱勢學生是用此種經費補助的方式,就能夠讓他們圓夢嗎?讓他們得以擺脫弱勢族群的夢魘嗎?如果教育部真的有心去照顧這些中低收入的弱勢大學生,請他們立即調查看看,這些弱勢學生的分布是不是以私立大學居多,而且是那些被認為排名在後的私立大學其弱勢學生愈多。
當調查結果顯示此一數據時,我們可以預知的是這些弱勢學生從這些大學畢業時,又何能從弱勢族群脫身呢?所以,教育及行政相關單位不要只想到用別人的錢來解決問題,而是應該有其它的就學機制讓這些弱勢學生得以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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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2)96學年起補助弱勢 5歲到大專生通通有
聯合報【張錦弘/台北報導】
教育部昨天宣布補助弱勢生利多新措施,96學年起,低收入、中低收入戶及家庭年收入30萬元以下滿5歲幼童,可優先免費就讀公立幼托機構;年收入60萬元以下,也可優先讀公立幼托,但只免學費,要繳雜費。
上述「扶助5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預估1年約8.1萬人受惠,要15億元預算。行政院昨天還要求教育部一個月內擬出國教向下延伸一年計畫方案,若順利實施,一律免費入學,所需經費可能要好幾倍。
教育部指出,由於公立幼托機構有限,家庭年收入60萬以下幼童若進不了公幼,而就讀私幼,可分別補助兩萬元到相當公立幼稚園學雜費總數的額度。
教育部還宣布擴大補助弱勢大專生,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就讀大專,依財產收入分5級補助,每人每年補助5000-34000元助學金,還安排生活服務學習,每人每月另給生活所需助學金5000元。這項措施約21萬人受惠,9億元預算由校方出,教育部出7億元。
教育部高教司指出,對於各項就讀補助措施如果有任何問題,至8月底前,可於每天上午8:30到下午5:30,可撥打免費專線:0800-056-668,由專人回答。
為配合實施12年國教,自96學年起,私立高中職高一新生,家庭年收入30、60萬元以下者,每年每人可分別補助3.4萬、2萬元學雜費,採逐年實施;年收入60萬元以上者,也可依原制每年補助1萬元。預計3年後全部實施,一年需24億元經費,每年18.7萬人受惠。
針對學習成就低落的國中小弱勢生,教育部自96學年起,全面在各校推動「攜手計畫」,請教師、志工免費幫學生課後輔導,18萬人受惠,每年花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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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0)教育部26億元助學 21萬學生受惠
聯合晚報【韓青秀/台北報導】
大學學雜費年年醞釀調整,不少學生家長大喊吃不消,有的家庭孩子得輪流休學才有辦法念大學。教育部次長呂木琳表示,將針對弱勢家庭研議助學專款計畫,家庭年所得在全國分配的後40%,可支配年所得約在55萬元以下的大專院校學生將可申請,規畫將撥出26億元作為助學專款,預計明年1月1日起實施。
國內經濟不景氣,生活開銷卻越來越沉重。呂木琳表示,根據統計,大專院校弱勢學生的整體經費逐年成長,從91年度的87.72億元成長至95年度的102.2億元。目前大專校院的共同助學經費提撥給中低收入家庭的補助,公立學校學生每人一年7000元,私立學校學生每人一年1萬4000元,但顯然對學生來說是不敷使用的。
教育部規畫,明年元旦起,將放寬對弱勢學生補助的標準,擴大至家庭年所得在後40%的學生,也就是每戶可支配年所得為55萬元以下 (約家戶年收入在71萬元以下者)均可申請,估計約有21萬名學生受惠,其中約14.7萬名就讀私校。
呂木琳指出,他曾經聽到一位私立學校教授告訴他,有學生就是因為無法負擔學費,必須面臨休學命運。這名學生說,去年是姐姐休學,今年就得輪到他休學,由於家中經濟收入吃緊,每年都必須有一個小孩休學才能支付開銷。
教育部表示,過去教育部提撥給私校獎補助款共66億元,明年起將撥出20億元作為學生補助的專款,不得用於購買學校儀器或設備,再加上工讀金及研究生獎助學金,共可提撥26億元作為私校弱勢學生的補助金,公立學校則由校內預算支應。
教育部指出,未來助學金的補助標準將依照家庭可支配所得,列出不同狀況學生的助學金額度,屆時弱勢學生的補助金額不僅可提高,受惠對象也比現行多出一倍。
(2006/12/28)補助私大款項 教部擬直接給學生
聯合報【張錦弘/台北報導】
立委昨天要求,大學明年不應漲學雜費,尤其師資管控不嚴、發生教師性侵害學生的學校,更不能漲;教育部表示明年4月前會公布學雜費調整案,以後評鑑差的學校,可能降學費。
教育部每年補助私校的款項,有35%是按人頭計算、撥給學校的「補助款」,65%是按績效給的「獎助款」,為確實減輕弱勢學生負擔,教育部研議自後年起,給私校的補助款,將直接補助繳不起學費的弱勢生,而非撥給學校。
教育部去年起實施共同助學措施,補助4.1億元照顧3萬多名家庭年收入60萬元以下的中低收入戶學生,每人每年最多補助1.4萬元,但對於每年學雜費超過10萬元的私校生,補助效果有限。
教育部統計,大學7年前實施彈性學雜費方案後,公、私立大學每年平均漲幅為4%、0.8%,只有輔仁大學曾體恤學生主動降學費。教育部新訂大學評鑑辦法,以後評鑑差的學校,非但不能漲學費,還可能調降。
公立、私立、技專三個大學校院協會日前達成共識,要求教育部放寬學雜費調漲上限,由前一年的物價指數年增率(去年為2.3%),鬆綁為兩年前10%的舊制。不過,教育部次長呂木琳昨天到立法院報告學雜調漲政策時,立委紛紛要求不能漲。
立委陳杰抨擊,許多私校改建工程單價「嚇死人的貴」,校方無法把學雜費放進自己口袋,就藉著浮報工程款「分贓」,他要求教育部明年不准大學漲學費,全面調查近5年大專校舍改建工程有無弊端。
立委王昱婷也指出,有國立大學年度預算沒用完,就把建築工程基樁拆掉重蓋,大學要求漲學費之前,要先檢討浪費公帑的問題,不能把學生當「提款機」。
王昱婷說,近來大學發生教師性侵害女學生醜聞,像真理大學涉案系主任,早就被學生列為最希望換掉的教授,學校卻無動於衷,教育部應把教授評鑑好壞,當成調整學雜費參考標準。
不過,教育部長杜正勝仍認為,不能禁止所有大學漲學費,不問品質、「撿便宜式」的高等教育,非學生之福。教育部會根據辦學績效及經費使用效能,審慎評估學雜費調整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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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30)共同助學 私校申請比公立多
聯合報【李名揚/台北報導】
教育部去年五月推出「共同助學措施」,強制規定大專校院必須給予清寒學生助學金,最近統計發現,私立學校申請共同助學金人數比率,明顯高過公立大學,技職體系申請人數比率又高過普通大學。
教育部官員表示,由此數據可證明,家庭背景確實會影響學生入學情形,家庭經濟較好者,有較高比率可進入學費低的公立大學,而經濟較差者反而進學費貴的私立大學、技職體系者較多。
教育部去年推出「共同助學措施」,讓家庭年收入40萬元以下學生,就讀公立大專校院者,每年可獲補助7千元,就讀私校者補助1萬4千元;家庭年收入40萬到60萬元之間的學生,就讀公校者每年可獲補助5千元,就讀私校者補助1萬元。
統計發現,若將學生分為公立大學、私立大學、公立技職、私立技職4類,則私立技職學生申請共同助學金的比率最高,大部分學校都在2%到6%之間,平均3.33%,再來依序為公立技職(2.68%)、私立大學(2.31%)、公立大學(1.73%),不少公立大學申請人數還不到1%。
教育部表示,有些學校因宣導不足,導致申請人數較低,教育部已要求改進;另外有學生嫌教育部的共同助學措施要提供稅籍資料太麻煩,寧可選擇其他助學金,捨棄教育部的好意不用。
教育部表示,從新學期開始,申請方式可大幅簡化,學生只要在校方填寫一張共同居住的家庭人口資料,檢附戶籍謄本,不需要向政府機關申請其他證明文件,就可提出申請;教育部已和財政部建立平台,所有查證家戶所得的工作,都由教育部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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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6)助學人數 技專多於大學 護專生最多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教育部去年開辦大專共同助學措施,補助中低收入戶學生學費,三萬多人受惠,其中私立技專人數遠多於公立大學,其中有護專多達一成六學生受補助,凸顯愈是經濟弱勢的人,反而多數只能讀學費貴的私校。
教育部高教司指出,可以獲學雜費全免的低收入戶子女人數很少,需要幫助的是中低收入戶子女,所以教育部去年協調大專開辦共同助學措施,學校從學雜費收入提撥金額,補助家庭年收入四十萬元以下者,公、私校每人每年補助七千、一萬四千元學雜費;年收入四十到六十萬元以下者,每人補助五千、一萬元。
教育部統計,去年各大專共補助四點一億元,但公私立學校、及一般大學和技專受補助人數差距懸殊。
公立大學去年有四千多人受補助,占總數百分之一點七,其中中山大學比率最低,占千分之三;高雄大學最多,約占百分之七。
私立大學則約百分之二點三學生受補助,其中以南華、亞洲大學最高,超過百分六;元智最低,不到百分之一。
至於公、私立技專,受補助學生都比一般大學高。其中護專學生遠高於其他類型學校,如崇仁護專、台中護專都約一成學生受補助;耕莘護專更多超過一成六。
教育部技職司分析,護專受補助學生偏多,可能是基層護士工作辛苦,有錢人家的小孩較不想從事,但護士就業率高,對窮人家子女反而是最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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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25)爆料》他不窮 助學金輕鬆到手?
聯合報【簡慧珍、林宛諭、苗君平/專題報導】
私立建國科技大學電子系學生小陳,拿著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列印他全家5人去年所得報表申請共同助學金。報表顯示,他全家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定期存款利息31萬多元,總所得低於40萬元……。
學務處收到他的申請書,為之傻眼,副校長江金山說,銀行定存利率普遍不超過2.5%,可想見學生家庭的定期存款多達數百萬元,哪能算是貧困學生?
小陳在父母親職業欄填「自由業」,學務處人員追問是什麼自由業,他笑而不答。學務處人員向別的學生打聽,原來小陳的父母擺小吃攤,生意還不錯,小陳和大家一樣,該有的、該用的、該吃的一樣都不缺,同學說:「看不出來他家很窮。」
條件符合 也只好通過
小陳的情形有偶無獨,另一名學生,資料顯示全家所得掛零,學務處人員不禁懷疑「這名學生和家人靠什麼維生?」後來側面了解,他父親自商界退休,全家靠著房租、地租收入生活,學務處人員說,「可能這些收入都沒申報,財政部也沒查到。」
不過,依共同助學金發給辦法規定,教育部強調不能增訂任何「附帶條件」限制學生申請。江金山表示,這兩個例子,學校只好依規定發給。
台中市僑光技術學院清查申請的學生,有12人光是父母親去年的利息收入超過15萬元,股利收入逾20萬元,總所得雖低於40萬元或60萬元,事實上並非家庭經濟弱勢,但教育部沒嚴謹定義全年度所得收入,這些學生全符合申請資格。
寄人籬下 窮卻被排除
弘光科技大學課外活動組長楊俊傑表示,辦法中以學生戶籍家庭年收入做標準也有失公允,去年曾發現有名學生因家中變故戶籍遷到親戚家,親戚收入高,但不可能資助,助學金辦法規定是依戶籍家庭的收入,這名學生被排在外,最後以導師的訪談意見,向校方報告,才同意個案核發。
拿了助學金,在同學間會不會有人閒言閒語,認為不公平?彰化縣中州技術學院曾姓同學就說,聽了會有點難過,但只是一下下,因為能申請到助學金就要很感恩了。不過她這個學期沒申請到,就要靠打工賺錢了。
弘光的陳姓同學表示,助學金審核沒有排富條款,曾看見領取助學金的同學,開著自用轎車上下學,這樣算得上公平嗎?
合乎規定 豈能說投機
中州學生陳宗源說,雖然他沒有申請助學金,下學期有考慮要辦就學貸款,但他對申請到助學金的同學不會眼紅,畢竟每個家庭有每個家庭的困難,學費也可以自己去賺。
建國科大學生洪永峻不認為假貧困學生申領共同助學金是不公平,學生朱國瑞說:「教育部規定是這樣,不能怪學生投機。」他覺得只要合乎規定,家境是否真貧困「不是重點」。
獲得助學金的林姓同學表示,私校每學期註冊費平均四萬多元,助學金還差了很多,而且一年才一次,最好改成每學期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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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25)家中零所得 未必就是窮學生
聯合報【簡慧珍、林宛諭、苗君平/連線報導】
教育部去年6月規定各大學院校的學雜費要提撥一定比例做為學生事務費用,其中部分是補助貧困學生的「共同助學金」,但不少學校反映有太多假貧困學生。為此,教育部今天將研商修訂發給辦法。
依教育部規定,當年度未調漲學雜費的學校,須提撥3%為學生事務費用,調漲的學校則提撥5%;至於「共同助學金」的發給標準,學生家庭年綜合所得不超過40萬元,每學年可申領1萬4000元共同助學金,介於40萬元至60萬元,申領1萬元。
這項規定造成不少學校負擔,以彰化市建國科大為例,本學期提撥約2500多萬元,559人申領共同助學金703萬8000元,加上德、智、體、群育獎學金約413萬元,工讀生薪資300萬元等固定獎勵補助項目,共同助學金已經排擠到其他學生事務費用。
不少學校發現,符合請領資格學生中,有些只是家庭收入未報所得稅,不見得是真正貧困,台中市僑光技術學院已向教育部提案要求修改補助標準,教育部本月17日通知各大學院校,25日開會研商。
建國科大副校長江金山說,共同助學金發給辦法一定要修改,否則按照現行規定,學校不能「過問」學生家庭的不動產、家長職業,造成很多假貧困學生,排擠家境真正貧困學生獲得補助的機會。
建國科大考慮緊縮助學金申請條件,以前家長失業、父母一方亡故就能申請,未來可能附加審查家庭年所得、不動產等文件。
江金山說,學校堅持學生有付出才有所得,即使發給獎助學金,也應該訂定某些要件,不讓學生有「不拿白不拿」的心態;教育部有心做善事,最好編列預算,不該增加學校額外負擔,影響整體學務運作。
彰化縣中州技術學院公關室主任謝清隆說,全校從學雜費提撥3%後約有1600多萬元,其中有118名學生申請助學金,當然會排擠到一般獎學金,學校很鼓勵學生以校內工讀方式申請助學金,去年有7375人次申請,政府若能增加補助「助學金」,對學生及學校都是莫大幫助。
弘光科技大學課外活動組長楊俊傑表示,助學金立意佳,但以家庭年收入做審核標準,通常依稅捐處提供資料做依據,易出現爭議,例如攤販收入、股票孳息、不動產租金收入等,都應列為審核條件內,但訪查不容易,如何做到周延,可能要訂定排富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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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06)助學方案 教育部只出一張嘴
聯合報【修瑞瑩、周宗禎、謝進盛/台南縣報導】
教育部要求大專院校從本學期起實施共同助學方案,由學雜費撥3%至5%發放低收入家庭學生獎助學金,但有學校表示,教育部並未編經費貼補學校,各校只好挪支其他費用因應,竟造成因工讀生刪減,教室沒人開門,學生無法上課的怪現象。
教育部在五月間通知各校公私立大專院校,自94學年起實施助學方案,家庭年收入40萬以下學生補助學雜費1.4萬元,列冊低收入學生再補助住宿費用一年1.64萬元;這些補助由學雜費中提撥3%-5%支用。
不少學校對這些突增的數百萬到上千萬元支出措手不及,於是刪減原本以就學獎補助金辦理的項目。
台南縣崑山科技大學,上月底將原本雇用的100多名工讀生刪減1/3,造成夜補校、假日在職進修學生都沒有工讀生開門而無法進教室上課,前天晚間資管系二年級補校學生因無法進入電腦教室而鼓譟。
南台科技大學這學期有1000多名學生申請助學方案,總經費達1600多萬元,占全校就學獎補助金7900萬的兩成,校方難以支應,於是將清寒及低收入補助全數取消。
真理大學麻豆校區師生表示,教育部的作法已衝擊學校財務調度,校方祇好砍工讀生名額,所以有些學系要求學生上課後要留下來打掃教室。
麻豆校區職員表示,教育部一味討好學生,不准學雜費漲價,又針對中低收入戶家庭連開支票,最後都是由學校買單,根本是「只出一張嘴」。
多所學校私下抱怨,教育部施「德政」卻讓學校買單,教育部還說如果配合狀況不佳,評鑑分數就會不好,拿著評鑑的刀架在學校脖子上,不聽都不行,學校只好乾坤大挪移,說穿了只是挖東牆補西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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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06)助學方案》學校:申請門檻太寬鬆
聯合報【地方新聞中心/連線報導】
清華、中山、靜宜、元智、銘傳等大學昨天表示,教育部規定學校每年提撥一定比例的學雜費做獎助學金不致排擠學校其他項目預算,但教育部對申請補助的規定太寬鬆,才真的容易出問題。
清華大學每年提撥3%到6%的學雜費收入做為清寒學生助學金;成功大學主任秘書楊明宗表示,學雜費收入和工讀費用、獎助學金在預算是不同科目,不會相互排擠。元智大學對清寒學生減免學雜費的名額不設限,且元智提撥達7%,「不讓窮學生有藉口不來念」;銘傳大學也說提撥足額經費支付,不會排擠到其他項目預算。
但也有多所學校對教育部所訂的申請學雜費減免的條件有疑慮。靜宜大學學務長鄧嘉宏表示,祇依學生家庭年收入為依據,無視學生家中不動產與銀行存款,難免有失公允,教育部應有更周延的規範。
元培技術學院教務長馬英石表示,中低收入證明取得不難,學生自己獨立一戶,全戶全年所得就可以在144萬元以下。
玄奘大學副校長林博文也說,該校就曾出現學生帶著清寒證明但開著轎車來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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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06)助學方案》補貼? 教部:明年再研究
聯合報【李名揚/台北報導】
聽到崑山科大因校方為撥發助學金導致沒工讀生開教室,教育部官員說,開門這類工作,可由工友或其他人員負責;明明是學校工讀制度設計有問題,怎能歸咎共同助學措施!
教育部高教司長陳德華指出,共同助學措施是對經濟弱勢學生提供實質有效的協助,教育部政策不會改變,但教育部是否要補貼,或提供其他協助,會在明年研究。
教育部補貼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工讀金,今年共撥發2.4億元,學校必須提撥相對金額,以崑山科大為例,今年獲得242萬元補助,所以工讀金雖縮減為1100萬元,仍高出規定許多;且崑山科大發放的獎助學金,總數超過規定下限的3%。
不過陳德華表示,校內工讀的用意,一是學習生活教育,二是安全的工作機會,所以不只是一份工作而已,學校對名額刪減應更謹慎;某些學校寧可發高額獎學金招攬學生,卻縮減工讀名額,不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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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03)念大學太貴了 教部擴大補助
民生報【梁欣怡報導】
大專校院學雜費年年漲,為照顧弱勢學生,教育部昨天提出「共同助學措施」,新增對中低收入家庭就學補助,預計可擴大嘉惠近23萬名學子;針對高中以上申辦就學貸款的學生,教育部也協調承辦銀行,還款期限再寬限3年。
這項利多措施,預估每年將多花費21億元。教育部強調,將由各校學雜費核撥3~5%支應助學經費,不足的部分,再由政府編列預算補助。
若再加上現行政府各項照顧弱勢學生補助方案,總計約有29萬名學生受惠,約占全台大專校院學生人數的23%。
針對高等教育學雜費調整,教育部高教司長陳德華指出,應在學校辦學需求與學生經濟負擔間取得平衡。外傳私立大學將試辦自訂學雜費一事,陳德華強調,只有辦學績效卓越、能確保弱勢學生就學及配套措施完善的私立大學才能擁有這個彈性,不必每年將調幅報教育部審核。
目前教育部每年補助30億元,用來支付身心障礙及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的學雜費減免優待,受惠人數約12萬以上。
陳德華昨晚宣布,新增的共同助學措施將幫助中低收入家庭學生,只要家庭年收入在40萬元以下且未請領政府各項公費減免,就讀公立學校者,每人每年學雜費可抵減7000元,私立學校可抵減14000元;若家庭年收入在40~60萬元且未請領政府各項公費減免,公立學校可抵減5000元,私立學校10000元。符合前述資格的學生人數約近23萬人。
另外,為減輕就學貸款學生在畢業後的負擔,教育部協調各承辦銀行寬限還款期限,現行規定是畢業、實習及退伍後1年,今年開始將額外再寬限3年,總計可寬限4年,寬限期間的利息全數由政府負擔。
符合寬限標準的對象是,畢業後1年工作年收入未達24萬元及低收入戶學生,只要提出證明即可申請。目前每學期申辦就學貸款的有35萬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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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王昭月/高雄縣報導】
教育部推動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家庭年所得低於70萬的學生,可獲1萬到3萬5千元不等助學金,高雄縣有大學審核申報資格時赫然發現,少數開雙B、穿名牌的學生竟也在列,由於舉證資料符合規定,只能受理。樹德科大學務長鄭時宜認為,這種「假弱勢」現象,已排擠真正弱勢的學生。
多所大學執行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計畫,這學期起要求申請學生需達一定時數的義務服務,引發反彈,遭投訴的包括樹德科大、台南科大等校。
樹科大學務長鄭時宜昨天表示,弱勢學生助學款項部分來自大學自有資金,教育部也鼓勵申辦弱勢助學金的學生,能在校內從事服務性工作,學習「自助人助」精神,這個政策轉變並無任何貶低窮學生的意味,反而值得支持,卻有學生及家長不諒解。
她指出,教育部推助學計畫是種美意,但過去審查資格時,因以學生家庭年所得為唯一依據,結果有些學生家長的收入根本無需報稅,他們竟也「鑽漏洞」,以年所得低於70萬的名義提出申請,令人質疑這種補助措施,未能用所當用。
鄭時宜表示,在校內,她就碰過一名開雙B車款的學生詢問,「老師,我要去哪裡辦弱勢助學金呢」,讓她傻眼;也有些學生,全身不乏精品名牌,但舉證申報的資料卻又符規定,讓審查人員很無奈。
以前只要檢附「清寒證明」的時期,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也遇過上述情形。但高科大表示,今年各校增設「排富條款」,增加不動產等存款利息的限制後,至今還沒碰到「假弱勢」個案。
國稅局岡山稽徵所主任陳金星不諱言,「如果有心人想規避申報真正所得,其實很難查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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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5)民意論壇》學費沒著落 我卻被「排富」
聯合報【顏瑋綺/大學生、彰縣和美】
看到三日聯合報的「大專助學金,私校加碼兩千」 新聞,就讀私立大學的我實在笑不出來。因為我們家原屬於第二級的年收入三十萬到四十萬,一年可請領兩萬七千元補助,可是因為排富條款中的「全家利息所得超過兩萬塊」,今年領不到這筆助學金了。
排富條款的立意是良善的,為了嘉惠更多需要幫助的弱勢家庭,排除因為收入不需要報所得稅而得以請領補助的家庭,不讓富人和窮人一起領補助的狀況繼續存在。但是以我家的例子來說,我家雖利息超過兩萬塊,可是還有房貸和車貸,如果扣掉這些貸款,銀行的存款根本所剩無幾。排富條款在把有錢人排除的同時,也排除我們這些表面上有存款,實際上卻是負債的人,教育部是否應將這點考量在內?
今年家裡又多一個人上大學,這筆昂貴的學費還沒有著落,可是我們卻是被助學金排除的「富人」,無論如何我都笑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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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3)大專助學金 私校加碼2千
聯合報【張錦弘/台北報導】
教育部大專弱勢生助學金又有新措施,97學年起,除了私校生助學金一律增加2千元之外,若就讀學校每年調漲學雜費的額度超過2千元,超額部分再加碼補助,漲學費不致對私校弱勢生造成負擔。
高教司舉例,97學年輔大醫學系一年調漲學雜費2692元,比2千元多出692元,加碼助學金就從2千增為2692元,即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就讀輔大醫學系,每人每年補助從1萬到3.3萬元,增為1萬2692到3萬5692元。
教育部即日起至9月底,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6時(假日無休),設置「圓夢助學免費諮詢服務專線0800-350-000」,由專人說明助學措施,也可上「圓夢助學網」查詢:http://helpdreams.moe.edu.tw/home.php。
教育部高教司指出,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的學生分5級,就讀私校原本每人每年發給助學金1萬到3.3萬元,公立學校則為5千到1萬6500元,97學年起私校各級助學金都加碼2千元,從1.2萬到3.5萬元。
助學金也增加排富條款:「家庭年所得超過70萬元、全家利息所得超過2萬元、全家擁有不動產價值超過650萬元」,只要符合任一項就不能領助學金。
另設有成績門檻,新生除外,申領者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未達60分以上或操行成績未達70分以上不得申請;已領有失業勞工、軍公教子女等其他政府補助或學雜費減免者,不得重複申請助學金。
教育部也在研議,就學貸款是否要設排富條款,但因助學金不用還,貸款是要還的,兩者不能相提並論,貸款即使要設排富條款,也會訂得比較寬鬆,但尚未定案。
目前學貸已訂有家戶財產限制,年收入120萬元以下,在學期間利息由教育部全額或半數支付;年收入120萬元以上,有兩名子女就讀高中以上,也可貸款,但利息自付。
申請助學金,應於每年10月25日前,由學生檢附戶籍謄本向學校申請家庭所得查核,學校得要求符合申領助學金之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學習時數及方式由學校規畫。
符合助學金補助條件的學生,還可向校方申請「生活學習獎助金」,類似工讀金,由學校優先安排弱勢生服務學習,提供每月所需生活費;各校還可給遇到急難的學生「緊急紓困金」;低收入戶學生可免費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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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8)大專助學金加碼 設排富、成績門檻
聯合報【張錦弘/台北報導】
大考已結束,許多家境不好的學生已開始打工籌學費,教育部最近公告修正大專弱勢生助學計畫,每年補助金額從3萬3000元增為3萬5000元,但增加排富條款及成績門檻,並得要求獲補助者參加服務學習活動。
新版的大專助學計畫預計從97學年起實施,家庭年所得超過70萬元、全家利息所得超過2萬元、全家人口擁有不動產價值超過650萬元者,不得申請助學金,補助金額依家庭年收入分為5級,公立學校每人每年補助5000到1萬6500元,私校補助1萬2000到3萬5000元。
新制還設有成績門檻,新生除外,申領者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未達60分以上或操行成績未達70分以上不得申請;已領有失業勞工、軍公教子女等其他政府補助或學雜費減免者,不得重複申請助學金。
若學生有特殊困難者,如父母離異、父母失聯、家暴困境或父母服刑等情事者,學校得自行考量,酌予放寬家庭經濟條件計列範圍。
申請助學金,應於每年10月25日前,由學生檢附戶籍謄本向學校申請家庭所得查核,學校得要求符合申領助學金之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學習時數及方式由學校規畫。
符合助學金補助條件的學生,可依個人意願,向校方申請「生活學習獎助金」,類似各校的工讀金,由學校優先安排弱勢生服務學習,提供每月所需生活費。
此外,各校還可給遇到急難的學生「緊急紓困金」,低收入戶學生可免費住宿。
大專助學金的預算,並非全由教育部埋單,公立學校自行於預算內編列;私校第一、二級申請對象,由學校支付每人1萬4000元;第三、四級,由學校支付每人1萬元;第五級申請對象,才由教育部全部補助;生活學習獎助金、緊急紓困金、免費住宿,也主要由學校自籌經費。
未來各校辦理弱勢生助學計畫的成效,將列入學雜費調整、相關評鑑及獎補助經費分配之重要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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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6)幼兒大專生補助 增排富條款
聯合報【張錦弘/台北報導】
教育部昨天宣布,補助5歲幼兒就讀幼稚園,97學年起增訂排富條款,排除家戶有第三筆不動產或年利息所得10萬元以上者;另自98年起,子女愈多者,補助也增額到最多每年6萬元。
大專弱勢生助學計畫也將增訂排富條款,研議排除家戶有第三筆不動產或年利息2萬元以上者,還增訂學業成績60分及操行成績70分的門檻(新生除外);且領補助者,有義務參加服務活動,希望學生明白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並懂得回饋。
教育部昨天到立法院報告幼托整合及扶持5歲幼兒就學計畫,國教司長潘文忠指出,為幫助真正需要的人,扶幼計畫一方面排富,另針對子女較多的家庭,放寬申請標準、給予更多補助。
潘文忠指出,97學年起,家戶有第三筆不動產或年利息所得10萬元以上者(約有存款500萬元以上),不能享有扶幼補助。
教育部自98學年度起,根據子女數逐步擴大扶幼就學補助,到100學年,家裡有3名子女,只要年收入110萬元以下,有5足歲小孩就讀幼稚園,每人可補助1.4萬到6萬元,比目前最高2萬元、家庭年收入限60萬元以下的標準放寬許多,估計將有66%的5歲幼童獲補助。
教育部也研議修改大專弱勢生助學計畫,增訂排富條款,最快97學年實施。高教司副司長王俊權指出,初步規畫,排除家戶有第三筆不動產或年利息所得2萬元以上者(約存款100萬元以上),且「家戶」限定本人、父母或監護人、配偶,排除祖父母。
未來領取補助大專生,有義務參加學校舉辦的服務活動。王俊權說,活動時數不會太多,並儘量有教育意義,讓學生不要把接受補助視為理所當然;為激勵學生專心讀書,未來新生領取補助後,若第二年要續領,大一學業成績至少60分,操行成績70分。
大專助學限補助家庭年收入70萬以下,金額從每年5千到3萬3千元不等。各類助學措施見圓夢助學網 http://helpdreams.mo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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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1)弱勢助學金倍增 大學吃不消
聯合報【陳智華/台北報導】
教育部統計顯示,96學年度各公私立大學及技職院校學生,申請弱勢學生助學金增為10萬人,較上學年度增加一倍,學校和教育部要付出23億,讓全國各大學院校大喊吃不消。
國立、私立及私立技專等3大校院協進會昨天都在全國大學校長會議提案,要求教育部重新檢討弱勢學生助學金計畫,私校協進會建議增設排富條款;私立技專校院協進會認為,此舉根本違背大學法自治精神,影響辦學,要求教育部「全額埋單」。
育達技術學院校長劉三錡指出,教育部對助學金名義上有補助,其實也是從原來要給私校獎補助款拿出來,讓私校「雙重損失」;且教育部長杜正勝演講時期許「讓大學人管大學」,但教育部連學生繳費單都要管,要求先扣掉補助款再印最後繳費金額,那是大學自治
劉三錡表示,估算全台73所技專院校96年度針對弱勢學生付出的共同助學金、緊急紓困、生活學習獎金及免費住宿等4項補助達8億,教育部也要補8億,推估到全台大學,約需30億元。
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表示,大學也要負社會責任,對弱勢學生的助學補助,不可能都由教育部來付錢,不過,教育部97學年度會增加排富條款。
何卓飛說,弱勢生的助學補助等,只看年收入,未來可能會將利息、租賃所得、不動產、在職專班等具有經濟能力者,以及已是免稅者如國中小老師、軍人等條件,納入考量,還在研擬中。
有關繳費單一事,何卓飛解釋,2年前推出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為了讓學生和學校都方便,因此要學校給學生的繳費單,先扣掉對學生補助款,若大學不願意,教育部會尊重學校。
劉三錡指出,教育部對弱勢學生的補助,未來的目標要擴大到全部學生的40%,現在才10%,學校就吃不消,未來可能要膨脹到7、80億,問題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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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5)助學金名單 我家收入PO網站
聯合報【蔡宗明/台南市報導】
成功大學生活輔導組日前公告教育部核定的弱勢學生助學金名單時,誤將學生個人資料「全都露」,最難堪的是將學生「家庭年收入」公開呈現,對學生自尊心造成傷害。生活輔導組長李彬昨天坦承作業人員疏忽,已於前晚將公告從網站撤除。
成功大學學生投訴本報客服信箱時指出,去年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申請「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金」,沒想到在前天下午,生活輔導組網頁張貼「審核通過名單」公告,卻將全校6、700名獲得助學金學生的姓名、學號、身分證字號、家庭年收入資料,全部公開於網站上,所有閱讀者都可以下載。
這名學生指出,此舉對申請助學金學生的隱私權毫無保護,且申請學生屬於家庭收入較低的族群,對學生的自尊心造成傷害,很不應該。
李彬表示,因為生輔組接獲多名學生詢問申請結果,前天下午3時許,接到教育部「審核通過級距名單」電子郵件,承辦人員為盡快讓學生知道,就把電子郵件轉貼到生輔組網頁的最新消息上,忽略了附件檔案上的學生資料;傍晚接獲學生反映後,立即撤除公告,造成學生困擾很抱歉。以後公告類似訊息,一定會小心謹慎,確保學生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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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2)助學金領爆 吃掉工讀機會
聯合報【陳智華/台中報導】
經濟不景氣,經濟弱勢學生領取共同助學金的人數激增,教育部統計,去年公私立技專校院申請學生數為兩萬九千多人,今年突破六萬人,增加一倍多。
申請人增加,學校大喊吃不消,尤其是私立學校,有的學校只好將同樣來自學雜費收入的工讀費用,挪作共同助學金使用,卻因此造成學生工讀人數及時數大幅減少,引發學生反彈。
崑山科技大學昨天在全國技專校院校長會議提案,希望教育部讓請領共同助學金的學生,也要擔任領取金額相對時數的工讀。
教育部技職司表示,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為無償助學措施,是否要改成符合資格者也要工讀,還需要再研究。
崑山科大指出,教育部要求學校提撥學雜費收入的百分之三到五,給經濟弱勢家庭學生作為助學金、獎學金,以及學生的工讀費用等,其中只要家庭年收入七十萬以下者可領五千到三萬三千元的助學金。
技職司表示,以往申請助學金的家庭年收入在六十萬以下,今年新增一級,也就是六十萬到七十萬也可申請,但以去年六十萬的標準,申請人數就突破六萬人,新增部分的人數仍在統計中。
技職司指出,教育部對各級距的私校學生助學金,都補助一萬到一萬九千元不等,不是由學校全額負擔,但今年人數激增,確實會讓學校吃不消。
教育部次長周燦德說,這項標準大學院校和技職體系都適用,將找高教司和技職司開會討論。
其他技專院校也表示,近年符合資格的學生人數及金額倍增,尤其私立技職院校學生,經濟弱勢者多,在就學人數及學校收入減少情形下,讓學校財務雪上加霜。
僑光技術學院指出,九十五學年度增為六百一十五人,今年度申請人數增為一千一百九十七人,金額一千五百多萬,較上一年度增加七百多萬。
和春技術學院副校長黃智源不諱言,該校今年共同助學金也暴增三、四百萬元,學校只好將原本要作為學生工讀的費用挪來給助學金,但卻造成在校工讀的學生人數和時數都大減,不少學生無法在學校工讀,抱怨連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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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3)投書》補助低收生 犧牲另類弱勢生
聯合報【呂健吉/華梵大學學務長、北縣石碇】
教育部於日前提出大學弱勢學生助學措施,一年經費約十六億元。此一大利多,好像是教育部另外提撥十六億元來補助,但就其經費來源分析,卻是不然。
教育部表示,十六億元中的七億元由教育部原來補助各學校的預算撥出,另外九億由學校負擔,並且是從原本規定從學生繳交學費的百分之三作為獎助學金的項目支出,所以不會額外增加學校負擔。
由上可知,教育部只是從原來各大學所編的預算項目中,硬性規定要給予弱勢學生補助,而不是教育部另外從別的地方去增加預算來照顧弱勢學生,此一結果或許是照顧到了中低收入的弱勢學生,但相對地,一些不在條件設限下的另類弱勢學生就無法獲得照顧,只能眼睜的看這筆錢被挪為他用。
目前大專院校裡,家庭年收入七十萬元以下的弱勢學生不到百分之一,但是有辦理就學貸款的卻在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之間,這些學生也是屬於弱勢學生,急需助學金來過活,但是在去年教育部「圓夢計畫」下,一些經費就直接挪到中低收入的學生身上,他們只能去爭取剩下的助學金而已。教育部的圓夢計畫,只是照顧到百分之一的弱勢學生,卻也讓其他近四分之一有需要助學金的弱勢學生被犧牲掉。
另外,照顧這些弱勢學生是用此種經費補助的方式,就能夠讓他們圓夢嗎?讓他們得以擺脫弱勢族群的夢魘嗎?如果教育部真的有心去照顧這些中低收入的弱勢大學生,請他們立即調查看看,這些弱勢學生的分布是不是以私立大學居多,而且是那些被認為排名在後的私立大學其弱勢學生愈多。
當調查結果顯示此一數據時,我們可以預知的是這些弱勢學生從這些大學畢業時,又何能從弱勢族群脫身呢?所以,教育及行政相關單位不要只想到用別人的錢來解決問題,而是應該有其它的就學機制讓這些弱勢學生得以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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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2)96學年起補助弱勢 5歲到大專生通通有
聯合報【張錦弘/台北報導】
教育部昨天宣布補助弱勢生利多新措施,96學年起,低收入、中低收入戶及家庭年收入30萬元以下滿5歲幼童,可優先免費就讀公立幼托機構;年收入60萬元以下,也可優先讀公立幼托,但只免學費,要繳雜費。
上述「扶助5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預估1年約8.1萬人受惠,要15億元預算。行政院昨天還要求教育部一個月內擬出國教向下延伸一年計畫方案,若順利實施,一律免費入學,所需經費可能要好幾倍。
教育部指出,由於公立幼托機構有限,家庭年收入60萬以下幼童若進不了公幼,而就讀私幼,可分別補助兩萬元到相當公立幼稚園學雜費總數的額度。
教育部還宣布擴大補助弱勢大專生,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就讀大專,依財產收入分5級補助,每人每年補助5000-34000元助學金,還安排生活服務學習,每人每月另給生活所需助學金5000元。這項措施約21萬人受惠,9億元預算由校方出,教育部出7億元。
教育部高教司指出,對於各項就讀補助措施如果有任何問題,至8月底前,可於每天上午8:30到下午5:30,可撥打免費專線:0800-056-668,由專人回答。
為配合實施12年國教,自96學年起,私立高中職高一新生,家庭年收入30、60萬元以下者,每年每人可分別補助3.4萬、2萬元學雜費,採逐年實施;年收入60萬元以上者,也可依原制每年補助1萬元。預計3年後全部實施,一年需24億元經費,每年18.7萬人受惠。
針對學習成就低落的國中小弱勢生,教育部自96學年起,全面在各校推動「攜手計畫」,請教師、志工免費幫學生課後輔導,18萬人受惠,每年花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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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0)教育部26億元助學 21萬學生受惠
聯合晚報【韓青秀/台北報導】
大學學雜費年年醞釀調整,不少學生家長大喊吃不消,有的家庭孩子得輪流休學才有辦法念大學。教育部次長呂木琳表示,將針對弱勢家庭研議助學專款計畫,家庭年所得在全國分配的後40%,可支配年所得約在55萬元以下的大專院校學生將可申請,規畫將撥出26億元作為助學專款,預計明年1月1日起實施。
國內經濟不景氣,生活開銷卻越來越沉重。呂木琳表示,根據統計,大專院校弱勢學生的整體經費逐年成長,從91年度的87.72億元成長至95年度的102.2億元。目前大專校院的共同助學經費提撥給中低收入家庭的補助,公立學校學生每人一年7000元,私立學校學生每人一年1萬4000元,但顯然對學生來說是不敷使用的。
教育部規畫,明年元旦起,將放寬對弱勢學生補助的標準,擴大至家庭年所得在後40%的學生,也就是每戶可支配年所得為55萬元以下 (約家戶年收入在71萬元以下者)均可申請,估計約有21萬名學生受惠,其中約14.7萬名就讀私校。
呂木琳指出,他曾經聽到一位私立學校教授告訴他,有學生就是因為無法負擔學費,必須面臨休學命運。這名學生說,去年是姐姐休學,今年就得輪到他休學,由於家中經濟收入吃緊,每年都必須有一個小孩休學才能支付開銷。
教育部表示,過去教育部提撥給私校獎補助款共66億元,明年起將撥出20億元作為學生補助的專款,不得用於購買學校儀器或設備,再加上工讀金及研究生獎助學金,共可提撥26億元作為私校弱勢學生的補助金,公立學校則由校內預算支應。
教育部指出,未來助學金的補助標準將依照家庭可支配所得,列出不同狀況學生的助學金額度,屆時弱勢學生的補助金額不僅可提高,受惠對象也比現行多出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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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7 )台大校長:我國學費不高
聯合報【陳嘉恩、張錦弘/台北報導】
政大昨天舉辦「高教學雜費政策與改革」公共論壇,台大校長李嗣涔指出,我國高教學費與鄰國相比並不高,但長久的經費不足已開始排擠到學校對弱勢學生的照顧,若學費能調漲,「對清寒學生將更有利」。
李嗣涔說,公立、私立、技專三個校院協會已達成共識,將在周四的大學校長會議中向教育部提案,要求大學每年學雜費調漲幅度上限為百分之十,符合評量指標者可以由各校自行決定調幅。
反高學費行動聯盟總召簡淑慧則批評政府玩弄數字遊戲,特意與美國、日本相比,聲稱台灣是低學費國家。她說,學界應向低學費甚至免學費國家來看齊,否則比照物價逐年漲學費,學生和家長是「一條牛被剝兩層皮」。
教育部次長呂木琳指出,今年是否把調漲上限從去年的百分之二點三提高到百分之十,還要審慎考量,但四月底前就會公布。教育部研議,明年起把每年給私立大學約廿億的補助款,直接用來補助弱勢生,一旦確保照顧所有弱勢學生生,會給大學更大的學雜費調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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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8)補助私大款項 教部擬直接給學生
聯合報【張錦弘/台北報導】
立委昨天要求,大學明年不應漲學雜費,尤其師資管控不嚴、發生教師性侵害學生的學校,更不能漲;教育部表示明年4月前會公布學雜費調整案,以後評鑑差的學校,可能降學費。
教育部每年補助私校的款項,有35%是按人頭計算、撥給學校的「補助款」,65%是按績效給的「獎助款」,為確實減輕弱勢學生負擔,教育部研議自後年起,給私校的補助款,將直接補助繳不起學費的弱勢生,而非撥給學校。
教育部去年起實施共同助學措施,補助4.1億元照顧3萬多名家庭年收入60萬元以下的中低收入戶學生,每人每年最多補助1.4萬元,但對於每年學雜費超過10萬元的私校生,補助效果有限。
教育部統計,大學7年前實施彈性學雜費方案後,公、私立大學每年平均漲幅為4%、0.8%,只有輔仁大學曾體恤學生主動降學費。教育部新訂大學評鑑辦法,以後評鑑差的學校,非但不能漲學費,還可能調降。
公立、私立、技專三個大學校院協會日前達成共識,要求教育部放寬學雜費調漲上限,由前一年的物價指數年增率(去年為2.3%),鬆綁為兩年前10%的舊制。不過,教育部次長呂木琳昨天到立法院報告學雜調漲政策時,立委紛紛要求不能漲。
立委陳杰抨擊,許多私校改建工程單價「嚇死人的貴」,校方無法把學雜費放進自己口袋,就藉著浮報工程款「分贓」,他要求教育部明年不准大學漲學費,全面調查近5年大專校舍改建工程有無弊端。
立委王昱婷也指出,有國立大學年度預算沒用完,就把建築工程基樁拆掉重蓋,大學要求漲學費之前,要先檢討浪費公帑的問題,不能把學生當「提款機」。
王昱婷說,近來大學發生教師性侵害女學生醜聞,像真理大學涉案系主任,早就被學生列為最希望換掉的教授,學校卻無動於衷,教育部應把教授評鑑好壞,當成調整學雜費參考標準。
不過,教育部長杜正勝仍認為,不能禁止所有大學漲學費,不問品質、「撿便宜式」的高等教育,非學生之福。教育部會根據辦學績效及經費使用效能,審慎評估學雜費調整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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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7 )大學若績效差 將降學費 教部研擬審核機制 最遲明年4月定案
另後年起不再補助私校經費 改補助弱勢學生
聯合晚報【謝蕙蓮╱台北報導】
大專學雜費年年調漲飽受批評,明年起,辦學績效不佳的學校不但不能漲學費,還要降價。教育部政務次長呂木琳上午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教育部正在研擬學雜費審核機制,明年大專學雜費就會有調降機制。
至於明年大專學雜費會不會漲、漲多少,教育部還要徵詢各界意見,最遲明年4月定案,納入明年考試分發入學簡章,讓學生作為選填志願時參考。
呂木琳表示,教育部去年實施共同助學措施,補助4.1億元照顧3萬多名學生。但他坦承,共同助學措施每名學生只補助5000元到1萬元,確實太少。
高教司長陳德華說明,教育部每年給私校的獎補助款,65%是獎助款、35%是補助款,這35%的補助款應該用來照顧弱勢學生。這筆錢過去直接給學校由學校統籌運用,預計後年起改為直接補助弱勢學生,減輕學生學費負擔。
陳德華表示,教育部已經在規畫,明年起辦學不佳學校,學雜費不但不能調漲還要調降,調降依據會參考大學評鑑結果。
多名立委上午連番批評教育部的學雜費政策,讓許多私校「賺翻了」。面對經濟不景氣,很多窮人家孩子因為付不起私校學費無法念大學,結果窮人家庭永遠沒有翻身機會。
立委陳杰批評,現行的學雜費政策讓很多私校賺翻了,學校改建工程單價更「嚇死人的貴」。很多私校無法把學雜費收入放進自己口袋,就藉著工程改建「分贓」,他要求教育部全面調查大專院校90年至今工程改建情況,並要求明年大專學雜費不能調漲。
立委王昱婷說,近10年來公立大學學雜費漲42%,私立漲14%,但勞工薪資只調8%。她的選區就有很多學生考上大學,卻因為念不起私立大學好科系,只好念公立大學不好科系,或是因為付不起私校學費必須重考。
王昱婷還透露,有某國立大學年度預算沒消化完,就把好好的建築工程基樁拆掉重蓋,大學根本把學生當「提款機」。立委林淑芬則要求教育部嚴格把關,給窮人家小孩、給弱勢家庭翻身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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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30)共同助學 私校申請比公立多
聯合報【李名揚/台北報導】
教育部去年五月推出「共同助學措施」,強制規定大專校院必須給予清寒學生助學金,最近統計發現,私立學校申請共同助學金人數比率,明顯高過公立大學,技職體系申請人數比率又高過普通大學。
教育部官員表示,由此數據可證明,家庭背景確實會影響學生入學情形,家庭經濟較好者,有較高比率可進入學費低的公立大學,而經濟較差者反而進學費貴的私立大學、技職體系者較多。
教育部去年推出「共同助學措施」,讓家庭年收入40萬元以下學生,就讀公立大專校院者,每年可獲補助7千元,就讀私校者補助1萬4千元;家庭年收入40萬到60萬元之間的學生,就讀公校者每年可獲補助5千元,就讀私校者補助1萬元。
統計發現,若將學生分為公立大學、私立大學、公立技職、私立技職4類,則私立技職學生申請共同助學金的比率最高,大部分學校都在2%到6%之間,平均3.33%,再來依序為公立技職(2.68%)、私立大學(2.31%)、公立大學(1.73%),不少公立大學申請人數還不到1%。
教育部表示,有些學校因宣導不足,導致申請人數較低,教育部已要求改進;另外有學生嫌教育部的共同助學措施要提供稅籍資料太麻煩,寧可選擇其他助學金,捨棄教育部的好意不用。
教育部表示,從新學期開始,申請方式可大幅簡化,學生只要在校方填寫一張共同居住的家庭人口資料,檢附戶籍謄本,不需要向政府機關申請其他證明文件,就可提出申請;教育部已和財政部建立平台,所有查證家戶所得的工作,都由教育部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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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6)助學人數 技專多於大學 護專生最多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教育部去年開辦大專共同助學措施,補助中低收入戶學生學費,三萬多人受惠,其中私立技專人數遠多於公立大學,其中有護專多達一成六學生受補助,凸顯愈是經濟弱勢的人,反而多數只能讀學費貴的私校。
教育部高教司指出,可以獲學雜費全免的低收入戶子女人數很少,需要幫助的是中低收入戶子女,所以教育部去年協調大專開辦共同助學措施,學校從學雜費收入提撥金額,補助家庭年收入四十萬元以下者,公、私校每人每年補助七千、一萬四千元學雜費;年收入四十到六十萬元以下者,每人補助五千、一萬元。
教育部統計,去年各大專共補助四點一億元,但公私立學校、及一般大學和技專受補助人數差距懸殊。
公立大學去年有四千多人受補助,占總數百分之一點七,其中中山大學比率最低,占千分之三;高雄大學最多,約占百分之七。
私立大學則約百分之二點三學生受補助,其中以南華、亞洲大學最高,超過百分六;元智最低,不到百分之一。
至於公、私立技專,受補助學生都比一般大學高。其中護專學生遠高於其他類型學校,如崇仁護專、台中護專都約一成學生受補助;耕莘護專更多超過一成六。
教育部技職司分析,護專受補助學生偏多,可能是基層護士工作辛苦,有錢人家的小孩較不想從事,但護士就業率高,對窮人家子女反而是最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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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25)爆料》他不窮 助學金輕鬆到手?
聯合報【簡慧珍、林宛諭、苗君平/專題報導】
私立建國科技大學電子系學生小陳,拿著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列印他全家5人去年所得報表申請共同助學金。報表顯示,他全家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定期存款利息31萬多元,總所得低於40萬元……。
學務處收到他的申請書,為之傻眼,副校長江金山說,銀行定存利率普遍不超過2.5%,可想見學生家庭的定期存款多達數百萬元,哪能算是貧困學生?
小陳在父母親職業欄填「自由業」,學務處人員追問是什麼自由業,他笑而不答。學務處人員向別的學生打聽,原來小陳的父母擺小吃攤,生意還不錯,小陳和大家一樣,該有的、該用的、該吃的一樣都不缺,同學說:「看不出來他家很窮。」
條件符合 也只好通過
小陳的情形有偶無獨,另一名學生,資料顯示全家所得掛零,學務處人員不禁懷疑「這名學生和家人靠什麼維生?」後來側面了解,他父親自商界退休,全家靠著房租、地租收入生活,學務處人員說,「可能這些收入都沒申報,財政部也沒查到。」
不過,依共同助學金發給辦法規定,教育部強調不能增訂任何「附帶條件」限制學生申請。江金山表示,這兩個例子,學校只好依規定發給。
台中市僑光技術學院清查申請的學生,有12人光是父母親去年的利息收入超過15萬元,股利收入逾20萬元,總所得雖低於40萬元或60萬元,事實上並非家庭經濟弱勢,但教育部沒嚴謹定義全年度所得收入,這些學生全符合申請資格。
寄人籬下 窮卻被排除
弘光科技大學課外活動組長楊俊傑表示,辦法中以學生戶籍家庭年收入做標準也有失公允,去年曾發現有名學生因家中變故戶籍遷到親戚家,親戚收入高,但不可能資助,助學金辦法規定是依戶籍家庭的收入,這名學生被排在外,最後以導師的訪談意見,向校方報告,才同意個案核發。
拿了助學金,在同學間會不會有人閒言閒語,認為不公平?彰化縣中州技術學院曾姓同學就說,聽了會有點難過,但只是一下下,因為能申請到助學金就要很感恩了。不過她這個學期沒申請到,就要靠打工賺錢了。
弘光的陳姓同學表示,助學金審核沒有排富條款,曾看見領取助學金的同學,開著自用轎車上下學,這樣算得上公平嗎?
合乎規定 豈能說投機
中州學生陳宗源說,雖然他沒有申請助學金,下學期有考慮要辦就學貸款,但他對申請到助學金的同學不會眼紅,畢竟每個家庭有每個家庭的困難,學費也可以自己去賺。
建國科大學生洪永峻不認為假貧困學生申領共同助學金是不公平,學生朱國瑞說:「教育部規定是這樣,不能怪學生投機。」他覺得只要合乎規定,家境是否真貧困「不是重點」。
獲得助學金的林姓同學表示,私校每學期註冊費平均四萬多元,助學金還差了很多,而且一年才一次,最好改成每學期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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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25)家中零所得 未必就是窮學生
聯合報【簡慧珍、林宛諭、苗君平/連線報導】
教育部去年6月規定各大學院校的學雜費要提撥一定比例做為學生事務費用,其中部分是補助貧困學生的「共同助學金」,但不少學校反映有太多假貧困學生。為此,教育部今天將研商修訂發給辦法。
依教育部規定,當年度未調漲學雜費的學校,須提撥3%為學生事務費用,調漲的學校則提撥5%;至於「共同助學金」的發給標準,學生家庭年綜合所得不超過40萬元,每學年可申領1萬4000元共同助學金,介於40萬元至60萬元,申領1萬元。
這項規定造成不少學校負擔,以彰化市建國科大為例,本學期提撥約2500多萬元,559人申領共同助學金703萬8000元,加上德、智、體、群育獎學金約413萬元,工讀生薪資300萬元等固定獎勵補助項目,共同助學金已經排擠到其他學生事務費用。
不少學校發現,符合請領資格學生中,有些只是家庭收入未報所得稅,不見得是真正貧困,台中市僑光技術學院已向教育部提案要求修改補助標準,教育部本月17日通知各大學院校,25日開會研商。
建國科大副校長江金山說,共同助學金發給辦法一定要修改,否則按照現行規定,學校不能「過問」學生家庭的不動產、家長職業,造成很多假貧困學生,排擠家境真正貧困學生獲得補助的機會。
建國科大考慮緊縮助學金申請條件,以前家長失業、父母一方亡故就能申請,未來可能附加審查家庭年所得、不動產等文件。
江金山說,學校堅持學生有付出才有所得,即使發給獎助學金,也應該訂定某些要件,不讓學生有「不拿白不拿」的心態;教育部有心做善事,最好編列預算,不該增加學校額外負擔,影響整體學務運作。
彰化縣中州技術學院公關室主任謝清隆說,全校從學雜費提撥3%後約有1600多萬元,其中有118名學生申請助學金,當然會排擠到一般獎學金,學校很鼓勵學生以校內工讀方式申請助學金,去年有7375人次申請,政府若能增加補助「助學金」,對學生及學校都是莫大幫助。
弘光科技大學課外活動組長楊俊傑表示,助學金立意佳,但以家庭年收入做審核標準,通常依稅捐處提供資料做依據,易出現爭議,例如攤販收入、股票孳息、不動產租金收入等,都應列為審核條件內,但訪查不容易,如何做到周延,可能要訂定排富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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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06)助學方案 教育部只出一張嘴
聯合報【修瑞瑩、周宗禎、謝進盛/台南縣報導】
教育部要求大專院校從本學期起實施共同助學方案,由學雜費撥3%至5%發放低收入家庭學生獎助學金,但有學校表示,教育部並未編經費貼補學校,各校只好挪支其他費用因應,竟造成因工讀生刪減,教室沒人開門,學生無法上課的怪現象。
教育部在五月間通知各校公私立大專院校,自94學年起實施助學方案,家庭年收入40萬以下學生補助學雜費1.4萬元,列冊低收入學生再補助住宿費用一年1.64萬元;這些補助由學雜費中提撥3%-5%支用。
不少學校對這些突增的數百萬到上千萬元支出措手不及,於是刪減原本以就學獎補助金辦理的項目。
台南縣崑山科技大學,上月底將原本雇用的100多名工讀生刪減1/3,造成夜補校、假日在職進修學生都沒有工讀生開門而無法進教室上課,前天晚間資管系二年級補校學生因無法進入電腦教室而鼓譟。
南台科技大學這學期有1000多名學生申請助學方案,總經費達1600多萬元,占全校就學獎補助金7900萬的兩成,校方難以支應,於是將清寒及低收入補助全數取消。
真理大學麻豆校區師生表示,教育部的作法已衝擊學校財務調度,校方祇好砍工讀生名額,所以有些學系要求學生上課後要留下來打掃教室。
麻豆校區職員表示,教育部一味討好學生,不准學雜費漲價,又針對中低收入戶家庭連開支票,最後都是由學校買單,根本是「只出一張嘴」。
多所學校私下抱怨,教育部施「德政」卻讓學校買單,教育部還說如果配合狀況不佳,評鑑分數就會不好,拿著評鑑的刀架在學校脖子上,不聽都不行,學校只好乾坤大挪移,說穿了只是挖東牆補西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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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06)助學方案》學校:申請門檻太寬鬆
聯合報【地方新聞中心/連線報導】
清華、中山、靜宜、元智、銘傳等大學昨天表示,教育部規定學校每年提撥一定比例的學雜費做獎助學金不致排擠學校其他項目預算,但教育部對申請補助的規定太寬鬆,才真的容易出問題。
清華大學每年提撥3%到6%的學雜費收入做為清寒學生助學金;成功大學主任秘書楊明宗表示,學雜費收入和工讀費用、獎助學金在預算是不同科目,不會相互排擠。元智大學對清寒學生減免學雜費的名額不設限,且元智提撥達7%,「不讓窮學生有藉口不來念」;銘傳大學也說提撥足額經費支付,不會排擠到其他項目預算。
但也有多所學校對教育部所訂的申請學雜費減免的條件有疑慮。靜宜大學學務長鄧嘉宏表示,祇依學生家庭年收入為依據,無視學生家中不動產與銀行存款,難免有失公允,教育部應有更周延的規範。
元培技術學院教務長馬英石表示,中低收入證明取得不難,學生自己獨立一戶,全戶全年所得就可以在144萬元以下。
玄奘大學副校長林博文也說,該校就曾出現學生帶著清寒證明但開著轎車來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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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06)助學方案》補貼? 教部:明年再研究
聯合報【李名揚/台北報導】
聽到崑山科大因校方為撥發助學金導致沒工讀生開教室,教育部官員說,開門這類工作,可由工友或其他人員負責;明明是學校工讀制度設計有問題,怎能歸咎共同助學措施!
教育部高教司長陳德華指出,共同助學措施是對經濟弱勢學生提供實質有效的協助,教育部政策不會改變,但教育部是否要補貼,或提供其他協助,會在明年研究。
教育部補貼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工讀金,今年共撥發2.4億元,學校必須提撥相對金額,以崑山科大為例,今年獲得242萬元補助,所以工讀金雖縮減為1100萬元,仍高出規定許多;且崑山科大發放的獎助學金,總數超過規定下限的3%。
不過陳德華表示,校內工讀的用意,一是學習生活教育,二是安全的工作機會,所以不只是一份工作而已,學校對名額刪減應更謹慎;某些學校寧可發高額獎學金招攬學生,卻縮減工讀名額,不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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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03)念大學太貴了 教部擴大補助
民生報【梁欣怡報導】
大專校院學雜費年年漲,為照顧弱勢學生,教育部昨天提出「共同助學措施」,新增對中低收入家庭就學補助,預計可擴大嘉惠近23萬名學子;針對高中以上申辦就學貸款的學生,教育部也協調承辦銀行,還款期限再寬限3年。
這項利多措施,預估每年將多花費21億元。教育部強調,將由各校學雜費核撥3~5%支應助學經費,不足的部分,再由政府編列預算補助。
若再加上現行政府各項照顧弱勢學生補助方案,總計約有29萬名學生受惠,約占全台大專校院學生人數的23%。
針對高等教育學雜費調整,教育部高教司長陳德華指出,應在學校辦學需求與學生經濟負擔間取得平衡。外傳私立大學將試辦自訂學雜費一事,陳德華強調,只有辦學績效卓越、能確保弱勢學生就學及配套措施完善的私立大學才能擁有這個彈性,不必每年將調幅報教育部審核。
目前教育部每年補助30億元,用來支付身心障礙及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的學雜費減免優待,受惠人數約12萬以上。
陳德華昨晚宣布,新增的共同助學措施將幫助中低收入家庭學生,只要家庭年收入在40萬元以下且未請領政府各項公費減免,就讀公立學校者,每人每年學雜費可抵減7000元,私立學校可抵減14000元;若家庭年收入在40~60萬元且未請領政府各項公費減免,公立學校可抵減5000元,私立學校10000元。符合前述資格的學生人數約近23萬人。
另外,為減輕就學貸款學生在畢業後的負擔,教育部協調各承辦銀行寬限還款期限,現行規定是畢業、實習及退伍後1年,今年開始將額外再寬限3年,總計可寬限4年,寬限期間的利息全數由政府負擔。
符合寬限標準的對象是,畢業後1年工作年收入未達24萬元及低收入戶學生,只要提出證明即可申請。目前每學期申辦就學貸款的有35萬人次。
(2004/12/06 )國民黨:泛藍過半 年金1萬
聯合晚報【黃國樑/台北報導】
泛藍過半究竟要做什麼?被一再抨擊無法拿出主張的國民黨,在昨天黨主席連戰指出過半可組政府後,國民黨上午再提出「泛藍過半、國泰民安,九大立法、福國利民」的主張,包括制定國民年金保險法,65歲以上每月發放一萬元的加碼措施,開辦費用由6108億元軍購費用中,節省3000億元支應。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在記者會中宣布,泛藍過半將主導九大法案立法,包括,制定「青年教育津貼條例」,實施三零政策,讓原住民、身心障礙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子女就讀高中及大專院校學雜費全免,助學貸款零利率、子女教育扣除額由二萬五千元提升到五萬元,幼兒學費也列入所得稅寬減額。
另外將制定「國民年金保險法」,滿65歲每月領一萬元,64歲以下每人每月繳納480元,並由政府補貼40%。同時節省軍購費用3000億元,做為開辦國民年金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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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30 )中低收入戶子女 將獲教育補助
民生報【林麗雪/報導】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昨天審議「教育扶助條例」草案,這項法案整合現行各項教育津貼,以經濟弱勢及特殊境遇家庭學生為補助對象,不以學生身分為補助對象,考量教育費用已成為中下階層家庭沈重負擔,教育扶助條例適用對象將擴大到全台20萬餘戶的中低收入家庭子女,而各適用對象補助項目也擴及國民教育階段的代收代辦費用等。
為了協助弱勢群族就學,目前除了適用人數達90萬名學生的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外,教育部等單位還編列了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家庭子女、原住民、低收入戶等教育津貼,考量國內經濟環境惡化,加上各級學校學雜費逐年上漲,已嚴重衝擊經濟弱勢家庭子女受教機會。台聯立委程振隆、國民黨立委黃德福近日整合現行各項教育津貼,分別提出「教育津貼條例草案」、「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協助弱勢學生就學。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昨天決議合併審議兩法案,並更名為「教育扶助條例」。
關於適用對象,除了現行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學生、低收入家庭學生等,教育扶助條例草案規定,減免學雜費適用對象將擴及中低收入學生、特殊境遇學生,並往下延伸至國民義務教育階段。
由於國中小義務教育階段免學費,國小並無雜費,教育主管機構編列預算補助原住民等弱勢國中學生雜費,因此目前弱勢學生教育津貼適用對象為高中以上學生。考量國中小學生簿本、電腦實習等代收代辦費,每學期要一千多元,程振隆所提法案將減免項目擴及國中小的代收代辦費,每名弱勢學生每學期補助金額最多不得超過1000元。
【記者林麗雪/報導】立委程振隆昨天在立法教育委員會審議「教育扶助條例」時建議,取消高階高薪軍公教人員子女補助費,將這些經費挪作為補助家庭經濟弱勢及特殊境遇家庭學生的學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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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3日 星期五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自由時報」相關報導
(2012年4月8日 )不滿教育政策 私大校長當面轟吳敦義
自由時報【李立法/屏東報導】
副總統當選人吳敦義昨天在屏東商業技術學院與公私立大學院校校務人員座談,大仁科技大學校長黃國光當著吳敦義的面,抨擊政府教育政策,教育部要求私校不得調漲學費,卻要私校提撥三%學雜費協助中低收入戶學生,如果不調漲學費,政府就該取消私校三%的學雜費提撥規定。
貧生學費減免補助 不應轉嫁私校
黃國光不滿指出,有關中低收戶學生的學費減免應該是政府的問題,教育部不准私校調高學費,還把救濟清寒學生的責任丟給學校,學校怎能不生氣。
身兼國策顧問的永達技術學院董事長王仁宏也忍不住抱怨,屏東境內七、八間公私立大學院校,以前有農科、藥科、工科、商科及護理等,各校都招得到不同興趣的學生,但現在各校全都變成科技大學,各校不但學生搶得兇,連 老師被挖角的情形也很嚴重,再這樣下去,私校怎麼還招得到學生?
美和科技大學校長劉顯達預估到了民國一百零五年,全國技職學生人數將減少十萬人,技職院校將難以生存,政府要拿出辦法,提早對少子化現象因應。
吳敦義表示,他現在還不方便回應校長們所反映的意見,等他上任後,將如實向馬英九總統報告。
(2010-04-04)學校要求弱勢生 以勞力抵助學金
自由時報【吳世聰/太保報導】
嘉縣大同技術學院有420名弱勢學生,是教育部推動圓夢計劃的資助對象,每學期減免學雜費;但有學生爆料指出,校方以強迫勞力工作時數換取助學金。
對此,校方表示,從事生活服務學習是教育部規定,校方訂得很寬鬆,換算時薪達430到300元不等,最主要目的是不想讓學生養成「不勞而獲」的不良觀念。
大同學生指控校方違法
教育部為資助弱勢的學生就讀大專院校,推動弱勢學生圓夢助學計劃,依個案家庭經濟狀況,每學期減免3萬5000、2萬7000、2萬2000、1萬7000及1萬2000元等5等級。經費來源由教育部及學校提撥學雜費支付。
但一名在大同技術學院太保校區就讀的柯姓同學爆料指出,圓夢計劃是為讓經濟弱勢的學生可以減輕就學負擔,所以由政府提撥經費辦理。
她說,太保校區的陳姓校安人員擅自強迫圓夢計劃學生以勞力工作時數換取助學金,工作時數認定要他簽名才算數,還說:「如果想要得到這筆錢的話就要給我做事」,如不做,下學期就不允許再申請減免。
她質疑,助學金是學生的權利,為何還要用勞力換取,是教育部規定的嗎﹖希望校方說清楚。對此,陳姓校安人員說,是依校本部的指示行事。
校方表示全依教部規定
學務長黃取炎說,學校現有420名圓夢對象,依教育部規定,學校得自訂生活服務學習方式及時速,不配合者,可做為下學期申請是否核准的參考。
因此,辦理圓夢計劃的各校都有自訂生活服務學習的辦法及時數,校方經學生事務會委員會討論及行政會議通過,依助學金的金額,訂出服務80到40小時不等服務時數,工作項目也只是打掃、澆花、倒垃圾等輕鬆的工作,以補助3萬5000元、服務80小時換算,時薪達430多元,已經比其他學校「寬鬆」。
避免學生養成不勞而獲
黃取炎說,教育部也支持生活服務學習制度,以免讓學生養成不勞而獲的不良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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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3)學生個資外洩 稻江、政大急撤網頁
自由時報【林曉雲/台北報導】
又傳出學生個資被學校外洩的個案!教育部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審查結果出爐,各大專院校陸續通知學生審查結果,卻發生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及國立政治大學將學生身分證字號、家庭年收入審核資料公布於校內網站供點閱,引發疑慮。
稻江管理學院學務長林連禎表示,教育部審查結果出來後,為迅速且方便申請同學知悉,學校才會直接把審查結果公布在校內網頁上,不慎公布個人資料是無心之過。稻江共有五十一位同學通過審查獲得補助。
政治大學學務處則表示,今年度的獎助學金辦法有修正,為確保學生收到訊息,且讓未通過審查的學生可儘早提出申訴,才會在網路上公告身分證字號及審核結果。
稻江管理學院受到質疑之後,廿日緊急撤掉網頁上的公告,改以電話個別通知落選學生,並在網頁上公告審核結束的通知,讓申請學生自行查詢;政大也在廿日撤掉網頁的文件連結,另採適當方式公告。
不過,政大學生會會長羅羿表示,學校本來就該公告結果,若個別通知,恐有黑箱作業的疑慮,學校僅公告身分證號碼,未公告學生姓名及系級,可以保護家境清寒的學生免於曝光,技術上來說,還算安全。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楊玉惠表示,學生個人隱私不應該被公布在網路上,學生的身分證號碼可能會被有心人士作不當使用,要告知審查結果,還有更他安全而隱密的方法,學校把審查結果公布在網路上是一種偷懶的方式,並不妥當。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蔡忠益說,以教育部的立場,無權要求學校制定一套制式的公告文件程序。
今年度教育部的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更改做法,採級距式補助,補助級距分為五級,補助金額為五千到三萬五千元,以減輕弱勢學生籌措學費的負擔。
台灣大學一向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獎助學金的學生,不會在網頁上公告相關資料,並另設一套線上服務系統,提供申請學生登記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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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4)窮大學生的痛苦
自由時報【黃翔麟/自由廣場】
看到劉兆隆教授的「學生影印教科書 政府抓人非正辦」文章,我心有戚戚焉。因為我來自弱勢家庭,我發現很多真正的弱勢家庭並未受到援助,因為沒有低收入戶證明;然而有些人每天開著賓士,卻有證明領取補助。
同理,有些真正弱勢家庭的學生,也因為沒有低收入戶證明,而無法申請學雜費減免、學校宿舍免費住宿、教科書免費等措施,只能申請就學貸款,出社會還要背一屁股債。
加上最近的弱勢助學金的方案,部分大學(大多為私立大學)要求申請學生要免費幫學校做白工(因為弱勢助學金及學雜費減免的金額直接從繳費單扣,不另發工讀金),教育部這樣子放任學校壓榨,會使弱勢學生蠟燭兩頭燒;有些科系課業壓力本來就很大,加上弱勢學生又要賺生活費,這樣就很累了!若因為申請助學金還要免費幫學校做白工,真的不知道會不會有學生過勞死呢?(作者為高雄樹德科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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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1)教育新制上路!補助排富 操行不打分數
自由時報【劉力仁、黃以敬/台北報導】
新學年多項教育新制上路!今年高一新生的操行不再以數字計分,改為文字敘述,依學生行為事實做綜合評量,避免德行評量流於僵化且侵及人權;而為有效運用經費,從幼教到大學的各級學校助學補助措施全面設立「排富」機制,例如家庭年利息所得超過兩萬、有六百五十萬以上不動產的學生,將無法再領五千元至三萬五千元的助學金。
教育部昨日也宣布,教育部過去兩年都補助國小外籍配偶子弟參加課後照顧,由於階段性任務結束,九十七學年起也增列「排富條款」,和其他弱勢補助一樣,只針對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等特殊情況的外籍配偶子女給予補助,未達標準者視為一般學生,必須繳費。
據內政部統計,過去二年約有五千多人次外配子女享有補助,未來不補助經費,這些家庭每學期必須花一千二百元左右費用,參加課後照顧服務,有小學校長認為,每學期一千二百元,大部分外配家庭應該還可支付。
但台師大特教系名譽教授吳武典批評,外籍配偶經濟能力不佳,但又未達低收入戶的標準,子女幾乎多數需要課後照顧,此舉無異封殺外籍配偶子女的教育機會。
另外,教育部主秘潘文忠表示,九十七學年度起「中低收入戶」將納入學校午餐費補助對象,除原先低收入戶、家庭突發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清寒,無力支付午餐費者外,「中低收入戶」學生也納入補助對象,估計可增五萬兩千多名學生受惠,有需要申請補助的學生家長,可向子女就讀學校或地方政府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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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3)大專助學金 教部新增排富條款
自由時報【胡清暉/台北報導】
教育部在今年九月實施的「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中,將首度採行「排富條款」,家庭年所得超過新台幣七十萬元、家庭存款利息年所得合計超過兩萬元、家庭擁有不動產價值超過六百五十萬元的學生,都無法申請助學金。
在助學金的部分,教育部共分為五級,補助金額從五千元至三萬五千元。
至於就學貸款是否也要跟進設「排富條款」,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表示目前仍在研議中。規劃中除了限制家庭年所得低於一百一十四萬元以下的學生可以申請外,另考慮設限不動產與存款利息年所得等門檻。
根據教育部最新統計,這學年就學貸款學生初估超過七十六萬人次,刷新歷年紀錄,民間團體估計,今年學費再漲,就學貸款將會突破八十萬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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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6)大學助學 增排富降成績門檻
自由時報【李文儀/台北報導】
為確保經費真正「用在刀口上」、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將增列成績門檻及排富條款!教育部研擬草案昨天出爐,預計九十七學年、九月起,家庭年所得低於七十萬元的學生,必須符合成績要求、存款及不動產兩筆以下等規定才能申請補助,受補助學生還得參與生活服務學習。
新方案也排除本身有職業收入的碩士在職專班學生,軍公教子女則須將免稅的薪資所得納入計算;不過教育部坦言,台商、軍公教所得無法顯現在財稅中心的資料上,如果學生不主動提供,恐怕難以稽查。
受助生須參加服務學習
教育部高教司強調,排富條款是為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幫助真正有需要的弱勢學生;成績門檻是鼓勵學生用功念書;服務學習讓學生不要有不勞而獲觀念,非強制要求,由各校自行規劃。
教育部自九十四學年實施大專校院共同助學措施,針對家庭年所得六十萬元以下學生補助,九十四年花費二億五千多萬元,補助二萬一千多名學生;九十五年增為五億四千多萬元,受惠學生四萬七千多人。
去年補助放寬至年所得七十萬元,結果申請人數暴增達十萬人、總經費廿三億元,教育部負擔十億元、各校共支出十二億元,較往年倍增,各大學叫苦連天,批評該措施已排擠其他教育資源,也傳出有家中多棟房舍的學生申請補助,教育部因而研議排富條款。
親屬計算所得對象縮小
教育部邀集大專研擬的新草案中,家庭年所得七十萬元以下的補助門檻並未調整,但目前計算對象為學生本人及父母、祖父母、兄弟姊妹等親屬,未來將縮小範圍,僅計算學生本人及父母(或監護人)所得;若學生已婚,另加計學生配偶。
原本成績門檻規劃為前一學年學業及操行成績都須達七十分以上,但有大學反映標準太高,尤其理工科系,都是全班前幾名才拿得到,因此將標準改訂為前一學年學業達六十分、操行七十分。
排富條款方面,新方案明文要求申請學生本人及父母親(或監護人)的年度利息所得,不得超過二萬元,換算下來約為存款一百萬元。
此外,學生本人及父母親(或監護人)擁有的建物或土地等不動產,必須在兩筆(含)以下,高教司解釋,通常擁有一棟房子正好有建物及土地共兩筆不動產,若擁有第二棟房子就可能會超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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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6)大學看排富條款/財稅資料漏洞 擠壓弱勢生
自由時報【李文儀/台北報導】
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措施新增排富條款,各大學認為雖較合理,但採用財稅資料永遠會有漏洞,反而嘉惠未報稅的有錢人;且服務學習恐成變相工讀,弱勢學生淪為廉價勞工。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表示,排富補助當然比較公平,但弱勢學生狀況不同,考量成績不一定合理;另外服務學習可能占據學生打工賺錢或讀書的時間,學校應該視學生個案處理。
嶺東科技大學校長陳振貴說,對新方案不是百分百滿意,但勉強可接受;他批評以財稅資料為門檻,永遠都不公平,像攤販等未報稅者,根本無法稽查,這項助學方案還是有欠周嚴,乾脆回復過去年所得六十萬元以下,不要擴大實施。
義守大學學務長孫述平則表示,新方案應該較公平,讓不該拿補助的學生拿不到;至於服務學習,像週會幫忙排桌椅等工作,可以讓學生學習服務人群,也可避免部分不是真的需要補助的學生來申請。
玄奘大學校長夏誠華認為,「用意很好,方法不對」,幫助弱勢學生應透過內政部的社會福利措施,經濟部更該增加就業機會、改善經濟環境,而非由大學以有限的經費補助;再怎麼排富,還是會排擠到在補助邊緣、原可申請工讀金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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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1)大專校院弱勢助學 擬排富
自由時報【謝文華/台北報導】
擬加計家戶利息所得、不動產
大學校長會議昨天舉行,私校痛批「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並未完全排富,學校財務負擔吃重,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認同確實弊端叢生,昨天宣示將全面檢討,考慮把家戶利息所得、租賃所得、不動產等財產納入評估,並研議排除免繳稅的國中小教師、軍人、台商的子女,及有經濟能力的在職專班學生。新制最快九十七學年上路。
考慮排除軍、教、在職專班生
何卓飛並澄清,九十六學年上學期申請助學計畫的弱勢生多達十萬零九百人,比實施共同助學金舊制時申請人數五萬多人,暴增一倍,粗估大學分攤支出多了四億元,其實「窮人變多」才是造成大學感到負擔變重的主因。
何卓飛強調,弱勢生助學新制放寬,及各等級加碼的補助款,實際上「全由教育部買單」,並未轉嫁到大學。
高教司指,九十六學年上學期總計支出二十三億元給大專校院弱勢生,教育部負擔十一億,大學負擔十二億,其中技專校院負擔了六點四億,佔了一半。
技專校院大喊,國家補助給一般大學的教育經費佔七成、補助給技專校院者僅佔三成,扶弱政策的重擔卻落在技專校院,太不合理。何卓飛坦言,這是長久存在的結構性問題,未來會儘量縮短落差。但扶助弱勢生,不只是政府該做的,大學也有責任。
私校若不分攤補助 違私校法
何卓飛並強調,若有私校不分攤補助,將與私校法相牴觸,既違反大學學雜費政策,教育部未來可對不從學校,進行管控學雜費及補助款予以懲罰。
事實上,歐美各國大學近年學雜費出現漲風,不僅聯邦等政府組織紛紛祭出扶弱政策,諸如哈佛大學、耶魯大學等名校也反其道,陸續增加弱勢學生的獎補助,例如對家庭年收入六萬美元以下學生免學費,避免阻礙弱勢學生升學機會,也避免大學招生來源因為經濟因素而限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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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1)砲聲連連!助學失血 大專叫苦 揚言拒繳
自由時報【謝文華/台北報導】
64校要政府全額負擔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九十六學年擴大實施,受惠學生倍增達十萬餘人次,卻傳出私校財務因此動搖,昨天大學校長會議上,學校砲轟連連,要求全面檢討,六十四所技專校院並提案「九十六學年實施此計畫所需經費,應請政府另行籌措,並全額負擔」。育達商業技術學院校長劉三錡受訪時更指出,否則教育部要求大學補助的部分,該校將不予理會,不惜拒繳!
技專獲補助少支出多
私立技專校院協進會則指,這項政策形同社會福利,是內政部該做的事,不應由教育經費支出,更不該由大學買單!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九十六學年起申請標準從家庭年收入六十萬元以下,放寬到七十萬元以下,私校補助一萬至三萬三千元不等,立意雖好,卻引發大專抱怨連連。
朝陽科技大學校長鍾任琴說,申請標準放寬,該校一年支出從七百萬暴增為一千六百萬,未來更將倍增;估計一萬名學生的私校,一年約增加兩千萬元支助弱勢生。
劉三錡說,全國七十三所技專校院,估計得提供的共同助學金、生活學習金、緊急紓困金、免費住宿服務四項,總計須八億元,教育部應分攤補助的助學金,還從原本該給各大學的獎補助款再「挖」八億,學校等於雙重損失,「十六億都要技專校院整個吃下來」!
鍾任琴指,技專校院學生數,佔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數三分之一、獲得國家補助比例也只佔三分之一,遠不及公私立大學獲得七成補助款;加上窮學生大都唸私校,技專校院卻須負擔這項計畫支出總金額佔一半,非常不合理。
劉三錡說,此案對私校影響非常大,教育部政策目標是扶弱百分之四十學生,目前扶弱不到百分之十,往後推下去,未來一年將膨脹到七、八十億的財政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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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1)問號連連!有房有車 月入五萬 也領補助
自由時報【謝文華/台北報導】
大專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不僅引發學校抱怨財務負擔,而目前家庭年收入七十萬元以下的申請標準,也遭質疑「無法排富」,有大房子、有大車子、在職專班生都能申請,一領就是四年。
私立技專校院協進會理事長張一蕃指出,學校本來對弱勢生就有補助辦法,該計畫明顯違反大學自主精神,而且繳全額學雜費的人,被迫去負擔弱勢同學的助學金,教育部問過每一位家長願意嗎?何況有些獲得補助的學生,並非真的清寒。
張一蕃舉例,有學生家庭年所得只比七十萬元多一千元,卻須幫助弱勢生,家長能接受嗎?他認為,學生繳學雜費是希望提升教學品質,學校卻要拿其中二至三%補助不一定是弱勢的學生,在情理法上皆不合理。
長榮大學校長陳錦生也舉例,弱勢學生申請資格認定,不分一般生與在職生,曾有在職專班學生來申請,月入五萬,還需要國家補助嗎?
朝陽科大也透露,曾有申請學生寫父親的職務為「佣役」,卻開BENZ來上課;還有學生家裡開店,沒招牌、生意興旺,開VOLVO豪華名車,最後都被打回票。
育達商業技術學院校長劉三錡另舉例,有學生來自父母都是公務員的家庭,兩人在五十歲退休後,一個月月退俸加起來實領十三、十四萬元,但因月退俸六十七萬以下免稅,「帳面上」的收入,卻可能不超過七十萬元,他們的孩子也領「弱勢」補助,合理嗎?
朝陽科技大學校長鍾任琴不滿,當大老闆、開名車的家庭只要懂得節稅、逃漏稅,孩子都可能領四年助學金,不須工讀、不看成績、甚至不論品德,「唯一條件就是你窮就可以!」
陳錦生說,現有規定根本無法真正排富,未來應排除具有經濟能力的在職專班學生,並建議增列不動產及現金存款利息所得查核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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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5)成大弱勢助學金得主個資 e覽無遺
自由時報【孟慶慈/台南報導】
成大生活輔導組將「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得主個人、家庭收入資料公告於生輔組網站,學生認為侵犯隱私,校方承認疏失,趕緊撤除公告。
校方承認疏失 已撤除
大學學費對很多家庭來說是筆負擔,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減免學雜費額度由五千至萬餘元不等,不無小補。
成大一名申請助學金的大二生,三日晚間進入生輔組網站,想了解申請是否過關,不僅網站不需任何確認就可進入查看,更離譜的是,七百名核可名單「全都錄」,學生姓名、身分證字號、學號、家庭年收入等資料都有。
校方毫不顧慮學生隱私的作法,令該名學生大為震驚,自尊心也受到傷害,與同樣申請勢弱助學金同學討論後,大家都覺得學校作法不當,進入網站查看應該設限,查看過關與否,也應設定只能看個人部分。
生活輔導組表示,純是作業疏失所致,並非刻意公開學生個人資料,造成困擾實在抱歉。三日下午接獲學生反映,五時許刪掉學生個人資料,但四日上午學生反映還是看得到,四日上午十時許公告完全撤除。
生活輔導組解釋,為讓申請的學生儘早得知訊息,收到教育部資訊後,在最短時間內將資料轉檔掛於網頁,不知道資料後方附帶學生及家庭資料,也沒有檢查,才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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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2)助學金資格放寬眾人搶 私校吃不消
自由時報【申慧媛/台北報導】
教育部今年擴大對弱勢學生共同助學金措施,對於家庭年所得七十萬元以下的學生,給予不同等級金額的共同助學金補助,私立技專校院學生申請人數暴增,統計今年共六萬多名學生申請,較去年兩萬九千多人成長一倍,更是前年的五倍,校方大呼吃不消,也有學校反映已排擠到學生工讀金預算。
崑山科技大學昨天在技專校院校長會議中提案討論,要求教育部協助解決各校請領共同助學金人數暴增所造成的問題。
教育部九十六學年度起擴大實施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家庭年收入低於七十萬元者,可依其所得分五級,給予五千至三萬三千元不等的助學金、生活學習獎助金、緊急紓困金和免費住宿等。
學校負擔增加 教部補助
多所私立技專校院反映,就讀私立技專的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較差的比例也較高,新制實施後,申請共同助學金人數暴增,學校負擔金額增加三百萬至五百萬元不等。
僑光技術學院即指出,九十六學年度申請助學金是去年的二倍,助學金預算是從學雜費用收入的三%至五%而來,一旦學生共同助學金增加了,就沒有預算用來請學生工讀。
對此,教育部常務次長周燦德表示,今年新增加的擴大共同助學金措施,除原本由學校負擔的部分外,若有不足的差額及新增家庭收入六十萬至七十萬元的申請對象,將由教育部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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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2)大專弱勢生 分五級擴大補助
自由時報【謝文華、李文儀/台北報導】
教育部昨天宣布九十六學年起擴大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的助學計畫,補助對象將從家庭年收入六十萬元以下,提升到七十萬元以下,並細分為五級。
教育部估計受惠人數新增六萬人,總計受惠人數達二十一萬人,家庭年收入後四十%者應都能獲助;對此,家長團體叫好,私立大學則著急跳腳。
教部、學校分擔補助
原因是,教育部粗估一年將需十六億元的補助預算,但教育部只準備出七億,學校須負擔九億,教育部並明指將從原來對私立學校的補助經費,提撥約十%額度,改為直接補助學生學雜費。輔仁大學校長黎建球直言,政府要施展德政很好,但大學並非義務教育,不應把負擔轉嫁到學校,要大學買單政府德政的後果!
私校跳腳 批不該轉嫁
逢甲大學也說,教育部一方面抑制大學調漲學雜費,又年年減少補助款,教學品質將受影響,呼籲政府須做好相關配套,明年一定要讓大學有自主調漲學雜費的空間。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包含助學金、生活學習獎助金、緊急紓困金、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等四項。其中在助學金部分,今年申請資格放寬為家庭年收入在七十萬元以下,申請資格級距也從過去粗分兩級細分為五級;最高補助額度則從原本的一萬四千元提高到三萬四千元。相關訊息可上教育部「圓夢助學網」(www.edu.tw)或電○八○○○五六六六八查詢。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副理事長林文虎對此表示肯定,認為擴大補助對象及避免「一刀切」的補助級距,都是家長團體長期爭取的,他認為教育部握有各大學收支餘絀,應積極了解此舉是否確實增加學校負擔。他並說,目前大學花一、兩百萬元搶一名資優生做法並不適當,應多照顧弱勢。
反高學費行動聯盟教師召集人游湧志則憂心地指出,台灣每年還有高達七十五萬名學生靠就學貸款唸書,這些人都不在政府設定的「弱勢學生」之列,這項扶助計畫他們並享受不到、上學負擔仍重,可預見台灣M型社會將更趨嚴重、經濟中段這塊將面臨塌陷危機。
游湧志說,學生繳高學費卻無法獲得高品質,如今政府再把該給學校的補助款拿來變成補助個別弱勢學生,如何避免私校教學品質更惡化,將成後續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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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7)教育補助 學者倡議排富
自由時報【謝文華/台北報導】
大學醞釀調漲學雜費,淡江大學教育政策與領導研究所教授蓋浙生昨天呼籲政府全面檢討現行補助措施,別再以「身分別」作為補助對象,改以「所得」高低作為補助標準,建立排富原則,把錢花在最需要幫助的人身上。
軍公教子女補助 年逾60億
蓋浙生舉例說,軍公教人員並非低所得者,長期享有免稅、子女教育補貼等優惠,光是高中職以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每年即領走六十億元。另如原住民、身心障礙人士,也有許多家庭經濟條件不差,未必需要這些補助。省下的補助經費可重新分配,例如可用來紓解學校辦學經濟壓力,避免每年喊窮要漲學雜費。
蓋浙生昨天出席「高等教育學雜費政策與改革」論壇時表示,政府對弱勢學生的照顧政策,包括補助就學貸款利息、補助私立大學工讀助學金、特定人士子女免繳學雜費、大學提撥學雜費三%至五%作為學生獎助學金等。但主計處數據顯示,仍有十二%休學學生,是因經濟因素休學。
教育部資料也顯示,政府九十四年補助學子就學經費高達二百多億元,但僅有低收入戶子女、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貸款等不到五十億元補助經費,是以「家庭經濟條件」撥出。其他如身心障礙人士、原住民、農漁民、軍公教子女,都是以「身分別」作為補助對象。
勞工獨力負擔 違公平正義
蓋浙生表示,當年政府播遷來台,因軍公教人員薪資偏低,提供子女教育補助,如今軍公教已非低薪資,政府每年還補助至少六十億元給軍公教子女作為教育津貼;反觀一般勞工大眾卻大都獨力負擔子女教育費用,明顯違反社會公平正義原則,時代遺留的產物應揚棄。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陳德華指出,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是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所編列,教育部管不到。至於教育部補助部分,已研擬最快九十七學年起,將把獎補助私校的部分款項,直接指定撥給不符合低收入戶標準的新貧、近貧學生,以擴大補助範圍,協助更多真正有需要的學生。
大學學費串聯喊漲 家長跳腳【謝文華/台北報導】
公私立大學計畫串聯提案,要求教育部開放各大學自主調整學費漲幅最高到十%。昨天在一場大學學雜費相關座談會上,引發家長、學生團體不滿,學雜費調漲之戰提前開打。
全國勞動者家長聯盟常務理事任睦杉指出,家庭經濟狀況較差者因長期資源不足,多數進入了私校,學費再漲,只會造成「優勢家庭學子馬英九化(大學畢業一路攻讀上博士)」,「弱勢家庭學子陳水扁化(大學畢業後想辦法翻身、賺錢)」,教育商品化的結果,將加深貧富差距。
前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張光正說,教育部減少補助款,又不讓大學漲學費,學校根本募不到款。
張光正並批評,教育部規定盈餘過多的學校不得調漲學雜費,但學校不多存一點錢,如何蓋大樓、提升設備?
反高學費聯盟總召集人簡淑慧說,學生拚了命讀書就是想進入企業貢獻所長,所以真正的「使用(人才)者」是企業,她主張政府向企業課徵紅利稅補貼學雜費,並呼籲教育部應將每年三十四億元的就學貸款利息補助,直接拿來補貼弱勢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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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23 )教育津貼靠彩券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曾燦燈】
近年來政府大幅擴增老人福利經費,每年支出高達一千億元以上;然而,大專院校子女教育扣除額,以及身心障礙者與中低收入戶等子女的入學減免措施,每年卻僅有區區六十五億元左右。兩相對照,對「孩子是國家未來主人翁」的口號無疑是一大諷刺。
分析主計處的資料,台灣家戶每年平均可支配總所得約八十六萬元左右,如果有兩名子女就讀私立大學,其學雜費的負擔可能就會高達二十四%的所得比率。更有甚者,再分析最低二十%的所得組群,其每年家庭可支配所得僅有近二十八萬元,只要有一名子女就讀私立大學,其學雜費的比率就佔了可支配所得三十五點八%,難怪學生打工年齡越來越下降!稍一不慎,就會迫使弱勢者退出教育體系,讓憲法保障的教育機會均等淪為口號。
由於教育是窮人擺脫貧窮、培養國家競爭優勢的不二法門,因此,針對「教育津貼」的問題,筆者認為立法院應該儘速立法,行政部門也應主動配合,共同打拚!
教育津貼條例,至少應該包括以下幾部分:
一、補助對象除了高等教育以外,尚須包含國中國小義務教育學生。此外,除了原住民、低收入、中低收入戶學生外,也應包括特殊境遇家庭的子女,以使得真正需要協助的學生,獲得國家起碼的支持。
二、一個適當的教育津貼,除了「減免」教育費用之外,也應該「積極補助」受協助對象必要的教育支出,例如生活與書籍費用,才能協助弱勢民眾享有教育機會均等的權利。
三、建議調整公益彩券的盈餘分配,以解決財源問題。以美國為例,加州、紐約州明訂公益彩券三十三%盈餘分配給教育使用,英國與以色列亦有類似規定,台灣則付之闕如。此外,姑且不論以色列彩券管銷費僅佔一點四%,若比較OECD國家,台灣公益彩券行政管銷費用高達十五%,亦有偏高二%至三%之嫌。如果能夠降低彩券發行管理成本二%至三%,每年就可以籌措十至十五億元教育津貼,用於彌平貧富差距的教育障礙!
(作者為教育學博士,台聯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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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0 )為選戰進補 國民黨推十大法案
自由時報【王寓中/台北報導】
國民黨昨天端出「十全大補帖」為選情進補,將在立法院優先推動十大法案。黨主席馬英九說,國民黨除了監督政府、揭發弊案外,更要對台灣重大問題提出解決藥方。
國民黨強調將優先推動的十大法案,包括:政黨法草案、遊說法草案、行政區劃法草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財政紀律法草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族群平等法草案、國民年金保險法草案、青年教育津貼草案,以及全民健康保險法草案等。
馬英九表示,政黨法將明定政黨應依據民主原則與組織運作,政黨內部各種選舉準用公職人員選罷法,以及政黨不得於學校、軍隊等特定場所設置黨團組織,另外也訂定對政黨的平等對待原則,明確規定接受政治獻金必須按照法律規定,不得經營或投資營利事業,以及政黨財產清查與處理方式。
面對選戰進入倒數衝刺,馬英九在常會中特別警告,藍軍過去在選情出現好的跡象時,容易掉以輕心,面對年底選舉,雖然民進黨弊案叢生,但國民黨應該嚴防對手以各種不當方式左右選舉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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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1)窮人繳不起學費 教長愧疚
自由時報【黃以敬/台北報導】
十數萬考生如火如荼選填大學志願,學雜費卻也造成弱勢學生就學壓力,教育部長杜正勝昨天坦承,相較於對軍公教家庭的補貼照顧,政府對基層農、漁、工等家庭的照顧其實不足。
杜正勝本身就是出身台南縣貧窮漁村、道士家庭,沒錢補習,還一度輟學,他感慨地指出,如今坐在教育部長的位子,可以體會弱勢學生的窘境,如果不能解決問題,他會深感愧疚、自己是「尸位素餐」。
杜正勝指出,學雜費問題涉及整體經濟及稅負制度問題,台灣不能比照高稅率的社會福利國家,教育部可做的是盡力擴大「助」、「獎」及「貸」學金的大餅,目前已高達一百七十億的助學金還會盡力擴大,教育部也會全面檢討學費調整政策,希望能儘速找出社會各方面都比較能接受的改善方案。
杜正勝指出,他本身就是出身於貧苦家庭,小學畢業要考試升初中,家中根本沒錢讓他補習,他甚至一度輟學工作,遲了一年才上初中,母親還須到處借錢讓他念書。
杜正勝強調,他可以深刻體會到弱勢學生的無奈與壓力,如果出身貧苦的他不能同情這些學生,那他可以同情誰?既然如今坐在教育部長的位子,他就會想辦法改善問題、必須做點事,否則他會覺得愧疚,對不起這個位子。
教育嗆聲╱獎補助弱勢 治標不治本【黃以敬/特稿】
十數萬考生再度面臨大學志願選填的抉擇,教育部也再度面臨社會對於學雜費調漲的抗議與不滿,儘管同樣貧苦出身的教育部長杜正勝宣示會積極改善高學費壓力問題,但學雜費攸關的不只是貧苦弱勢學生獎補助,更涉及公私立大學招生失衡、高教品質不佳、甚至稅負補助不公的結構性問題,教育部長的同理心雖有必要,但要解決問題,恐怕需要更大的智慧與魄力。
大學學雜費幾已成每年必定上演的爭議戲碼,為扶助弱勢,政府對中低收入戶學生獎補助的金額也在不斷擴大,但大學學雜費爭議的複雜性遠高於此,其一就是公私立大學招生結構的失衡與不公﹔相較於多數歐美先進國家,公立學校負起大部分的國民教育責任,台灣卻有高達七成學生被迫唸一學期學雜費高達五萬至七萬元的私立大學,公立大學則充斥政經背景較優學生,例如享有教育津貼的軍公教家庭子女就佔去一大部分。
也因此,弱勢家庭不僅抱怨學雜費負擔沉重,對於私立大學教育品質不如公立更有不滿,高額學雜費與教學品質的不對等,更引發「高教品質不佳」的不滿聲浪。
此外,誠如杜正勝所言,政府對農漁工家庭的教育扶助,遠不如軍公教家庭,這種存在多年的政治與社會不公,也常在學雜費爭議中被凸顯﹔如果不去徹底面對與改善社會不公現象,就算政府再怎麼努力作大補、助、貸學金的大餅,恐怕都只是治標不治本,教育無法真正走入自然平衡的市場機制,社會質疑學雜費偏高的不滿情緒也不能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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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03)中低收入戶,學雜費優惠
自由時報【黃以敬/台北報導】
工教團體上街頭抗議「教育商品化」,教育部昨天隨即釋出大利多!今年八月起,「中低收入戶」學生將擴大納入學雜費減免範圍,家庭年收入低於四十萬者,一年可抵減七千至一萬四千元,年收入四十萬至六十萬的家庭則可抵減五千至一萬元,低收入戶學生甚至可享有「免費住宿」優待,預計將可嘉惠全國近廿九萬名學子。
此外,每年約卅五萬學生辦理就學貸款,原本畢業一年後就須開始還款,為了顧及畢業生須面對「高失業率」壓力,教育部也宣布,「低收入戶」及「工作年收入未達廿四萬」者,將可延後還款,最長可展延三年,亦即畢業四年後再開始還款,期間應付利息均由政府代為負擔。
鑒於社會對於學雜費造成弱勢學生負擔一直詬病,各大專獎補助標準又不一,部分學校可能以獎學金吸引優秀學生,反而忽略弱勢學生照顧,教育部提出大專校院「共同助學措施」,不僅將學雜費減免範圍統一由低收入戶擴大至中低收入戶,也將允許失業畢業生可展延就學貸款還款期限。
高教司長陳德華指出,九十四學年起,凡家庭年收入屬於中低收入戶、且未請領政府各項減免優待的學生,將可享有學雜費補助抵減優待,其中家庭年收入低於四十萬元的學生,就讀公立學校者一年可抵減七千元、私立學校則可抵減一萬四千元﹔家庭年收入介於四十萬至六十萬元者,就讀公立學校則可抵減五千元、私立學校則可抵減一萬元,估計有近廿三萬名學生因此受惠。
此外,基於低收入戶學生雖原已減免學費,但還須面臨生活費不足壓力,教育部指出,今年起,低收入戶學生將可享有「免費住宿」優待,學校須提供至少一%宿舍床位,供低收入戶學生優先申請。
學生家庭若發生急難,學校也須提供「緊急紓困金」,預估這兩部分,每年有六萬人可以受惠。
高教司長陳德華指出,大專校院「共同助學措施」相關經費,每年估計須至少廿一億元,將由大專校院每年依法須自學雜費核撥三%至五%的獎助學金優先支付,不足部分再由教育部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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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30 )教育補助 擬擴及中低收入戶
自由時報【黃以敬╱台北報導】
為擴大扶助弱勢學生,部分立委擬訂「教育扶助條例」草案,昨天正式送入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審議,一旦完成立法,未來學雜費減免對象,可望擴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及家庭遭遇變故家庭子女,估計光是國中小就有約十二萬人因此受惠。
而弱勢學生補助項目預定將由學雜費擴及代收代辦費,預計國中小每人每學期最多可補助二千元﹔研究所階段也可望納入補助,碩博士弱勢學生每人補助一萬元。
相對於政府已發放包括敬老津貼、老農福利津貼及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等津貼經費高達約五百二十億,針對年輕一代人力就學補助卻估計每年僅約六十五億,包括高中職以上學校助學貸款利息補貼,大專校院子女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及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等,國民黨籍立委黃德福及台聯立委程振隆分別針對青年學子擴大教育津貼連署提案,昨天送交立法院教育委員會進行初審,初步同意將正式更名為「教育扶助條例」,若於本會期完成立法,最快九十四學年就可實施。
針對教育扶助對象,現今各項教育補助多以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學生、低收入戶學生為主,黃德福提案中建議,未來扶助對象將擴及「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全家人口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金額未超過一定數額」及「全家人口所有土地或房舍未逾越合理之居住空間」的「中低收入戶就學子女」,也將把諸如失業勞工子女或家庭遭遇變故的「特殊境遇家庭學生」納入。
至於扶助減免項目,以往各級學校教育補助多以學雜費減免為主,鑑於國中小諸如教科書、材料費、電腦維修費等代收代辦費金額越來越高,造成弱勢學生甚大負擔,程振隆提案建議,國中小階段補助項目應擴及代收代辦費,但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每學期二千元上限,以免助長學校浮濫收費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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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31)農民失業勞工子女 獲教育補助
自由時報【蘇永耀/台北報導】
針對弱勢家庭就學子女,行政院昨日再釋利多,年收入在一百一十四萬以下的農民,其就讀高中以上的子女,每學年可獲得六千到一萬元的獎助學金補助;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其就讀高中以上的子女,每學年可獲得六千到一萬六千元的補助;並自九十二學年度起實施。
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指出,上述補助受益學子估計達五萬七千多人,共需經費八億兩千多萬元,相關經費將由農委會農業發展基金、教育部學產基金和勞委會就業安定基金等支應;教育部次長呂木琳指出,政府對於弱勢學生的照顧,在下年度的概算將達一百二十億元。
行政院昨日召集相關部會舉行「研商協助弱勢族群學生就學補助措施」會議,會後並由林佳龍與教育部、農委會、勞委會等官員出席說明。
農委會副主委李健全指出,對於年收入在一百一十四萬以下的農民,目前規劃補助其子女就讀高中職者,每人每學年六千至一萬元、專科每人八千元、大學生則每學年核發每人一萬元。
至於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就學子女,勞委會副主委郭吉仁說,就讀公立高中職的子女,每學年可獲得六千元的補助、私立高中職則是八千元、公立大專生每人每學年一萬元、私立大專生每人一萬六千元。
郭吉仁並說,符合申請條件者,必須是屬於非自願性失業勞工超過六個月的家庭,申請的就學子女在前一學年也不能有不良行為或違反重大校規,估計受惠者達三萬七千多人,經費約需兩億元左右。
【丁勻婷/台北報導】
行政院日前公布九十二學年度失業勞工獎助學金補助辦法,勞委會昨日進一步說明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補助對象資格,受惠人數約三萬七千八百七十一人,最遲八月下旬公佈受理窗口。
勞委會副主委郭吉仁表示,非自願性失業期間超過六個月以上勞工,若其子女具有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正式學籍,就可成為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補助對象,子女已就讀研究所、各類在職班或輪調建教班者不列入補助對象。
由於失業勞工反映學費太貴,行政院推出補助辦法,勞委會說,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補助金額比現行教育部補助多一倍,在大專校院部分,就讀公立者補助每人每學年一萬元,就讀私立者補助一萬六千元,在高中職部分,就讀公立者每人每學年補助六千元,私立者每人每學年補助八千元。
工人團體 要求學費分級【黃以敬/台北報導】
「貧富差距大、學費要分級」,十數位「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成員昨日前往教育部陳情抗議,工人團體呼籲,補貼弱勢族群就學之際,應該實施「學費分級」制度,高中職以上學雜費應依照貧富差距分級,教育部則應設置「學費委員會」,統一分級收取學費,再依招生人數統一分配給各校,才能制止各校無限制提高學費。
教育部高教司回應指出,若實施學費分級,對高所得家庭收取較高學費,可能涉及違反賦稅平等,高所得家庭不僅要因為所得繳較多稅,還要繳較高學費,等於「一頭牛剝兩次皮」,恐怕不符社會公平﹔教育部長黃榮村則強調,「全球有哪個國家採取這種做法?」必須審慎。
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昨日高舉「讀不起」、「千斤重擔」布條高聲抗議,台灣貧富差距正在急遽擴大,高所得家庭的可分配所得(一百七十八點五萬)已迅速增加為最低所得家庭所得(二十七點九萬)的六點三九倍,而若以現行一學年學費約八萬元計算,佔最高收入家庭所得約四點四八%,但佔最低所得家庭所得約二十八點六七%。
工人團體建議,政府一再對富人減稅、擴大貧富差距,已嚴重扭曲教育,國家應立即實施「學費分級」制,例如在追求學費佔所得平均比率九點二一%基準下,對於高所得家庭就應收取每年約十六萬四千四百七十八元,對於低所得家庭所收取學費則應降低為二萬五千七百零八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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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20)年收入不到114萬中低收入戶學子 學雜費擬全免
自由時報【黃以敬/台北報導】
為協助弱勢學生,行政院有意擴大就學貸款利息補助範圍,針對一百一十四萬至一百二十萬收入家庭學生的就學貸款利息補貼,研議將由原本的一半補助提高為全額補助;此外,針對中低收入戶子弟就學,除行政院宣示將研議針對工農子弟擴大提供「教育補助金」措施的可行性,教育部目前亦正針對一百一十四萬以下收入家庭的子弟研議減免學雜費的可行性,一旦將這些教育部暫定的「中低收入戶」學生納入學雜費全免範圍,估計一年至少要增加一百四十五億預算。
教育部表示,目前正就行政院近期所提各項教育獎、補助方案,逐一評估並估算經費,估計若將學雜費減免範圍全面擴大農工、一般勞工子女,所需總經費一年可能高達五、六百億;教育部、勞委會、財政部等各部會相關評估案預定將於週二前呈送行政院參考,選擇最適當方案實施。
據了解,近日傳出的各項方案中,除教師退休金已大致定案將分三年編列三百億外,事實上,教育部目前較傾向於針對「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子女再擴大教育補助,除目前提供一萬至一萬六千元的補助款外,也希望能籌措經費擴大減免其學雜費,期能真正幫到這群最急切需要幫助的弱勢學生。
針對政院與朝野近日提出各式教育利多方案,教育部正逐一估算所需經費與可行性;其中,若學雜費全免由低收入戶擴及中低收入戶,光以目前申請就學貸款的二十九萬名學生中,家庭收入在一百一十四萬以下者高佔九十八點四%,若學雜費全免,估計一年需增加至少一百四十五億。
此外,若將農工子女提供「教育補助金」,若比照軍公教子女,預計高中職每人一年三千至六千元,大學校院則一萬至三萬元不等,金額亦將高達百億。
行政院並指示教育部,針對就學貸款利息補貼研議擴大可能,目前高中職以上總計有二十九萬人申請就學貸款,其中一百一十四萬以下家庭學生高佔九十八點四%,這些學生在學期間利息均由政府補貼以達「零利率」,但是一百一十四萬至一百二十萬收入的家庭學生則利息補貼一半,人數佔一點六%,研議將其利息全額補貼,同樣達「零利率」優待,由於人數不多、金額不大,預期可行性較高。
教育部並表示,各項補助均需龐大經費,據教部初步評估,在各弱勢族群中,包括原住民、身心障礙、低收入戶等學生,均已獲得學雜費大幅減免,倒是短期內「零收入」的失業勞工,似乎還有需要擴大補助,尤其「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去年申請教育補助人數約三千九百七十七人,補助總金額約二千三百多萬元,由於人數不多,且其家庭經濟壓力可能比低收入戶更為急迫,政府應可研議提供更大協助,因此教育部將研議比照中低收入戶學生減免學雜費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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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19)政院再送禮 優秀清貧學子 將獲助學金
自由時報【蘇永耀/台北報導】
行政院昨天宣布教育政策利多,將針對中低收入戶家庭、工、農子弟,研議成績達一定標準者,發給一定金額助學金,補助其學雜費,若實施成效良好,還將擴大辦理,另外還要針對原住民學生給予學費全免、雜費減免三分之二的優惠。
此外,中低收入戶及中產階級就學貸款也將放寬,區分為三級制,年收入所得在一百一十四萬元以下者,就學及緩繳期間將可享完全無息貸款;年收入所得一百一十四萬元至一百二十萬元者,利息則由政府半額補貼;一百二十萬元以上,且家中有兩位子女就讀高中以上者,就學貸款利率為百分之二點九二五。
退休問題 統籌款專款專用
在教師退休方面,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表示,行政院將以統籌款專款專用方式,自明年二月開始,分三年且優先協助地方政府處理一次退休的補助問題,所需經費由中央與地方分攤,中央補助比率從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六十,第一年將先投入六十億至七十億,避免以往各地方政府因財政困窘挪用教師退休金預算的情形。
林佳龍強調,基於國家整體財政及公平性考量,中央對地方的補助,將以優先協助地方政府處理「一次退休」為主,藉此促進教師新陳代謝。
一次退者 將優先補助辦理
他解釋說,就長期而言,一次退休俸較月退俸的財政負擔輕,加上目前只有一成五左右的退休教師申請一次退,因此行政院將優先補助地方處理這類退休方式。
至於大學學雜費,林佳龍說,下年度僅有二十八所大學院校會調漲學雜費,而且調幅多在百分之三以下,只有台北體院較高,為百分之九點五,政大為百分之五,教育部長黃榮村將與相關院校校長協商,希望部分學校「考量社會反應」,不過他也表示,自民國八十七年學費彈性化後,行政院已無強制力。
行政院昨日就經濟弱勢家庭教育補助等議題召開跨部會會議。林佳龍強調,有關政府對於弱勢學生的照顧,從八十八年度到九十三年度,政府編列相關照顧經費由四十二億元增加到一百億元,照顧經費為原先的二點三七倍,他並詳列教育部已經實施與近期即將實施的補助措施,包括:
一、低收入戶子女:學雜費全免。
二、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重度者學雜費全免;中度者學雜費減免百分之七十;輕度者學雜費減免百分之四十。
三、原住民學生:學費全免、雜費減免三分之二。
四、給卹軍公教遺族:學雜費全免及半額減免。
就學貸款 放寬改為三級制
此外,林佳龍表示,政府將放寬就學貸款、改為三級制,至目前為止,利息補貼的家庭戶數達四百三十八萬戶,佔全體家庭六百九十萬戶的百分之六十三點四八,而今年申請貸款者共五十八萬人,其中一百一十四萬以下年所得屬無息貸款者,佔貸款總數的百分之九十八點四六,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在就學期間及緩繳期間,也幾乎都享有政府的無息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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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17)消化教師滯退 將編特別預算
自由時報【蘇永耀、黃以敬/台北報導】
針對大學院校學雜費問題,行政院長游錫堃昨日指示由政務委員陳其南協調相關部會,於一週內就幫助失業及經濟弱勢家庭子弟就學,提出方案;他並強調,除提供學生就學機會,也要確保教學品質,教育部應評估在縣市舉行教師聯合甄選的可行性,避免再生弊端。
另外,對地方因財源不足使得教師退休出現問題,游院長也責成教育部儘速提出有效方案,財主單位並應配合籌措財源,協助地方政府讓老師可以順利退休,讓師資可以順利輪替。
行政院昨日晚間召開會議後決定,中央將全力協助地方,但因這筆預算納入公務預算恐怕有困難,因此將朝編列二百億至三百億元特別預算支應,具體辦法並由教育部研商。
教育部長黃榮村昨日在行政院院會報告「大學校院學費調整與相關因應措施」,他在會後記者會中也特別說明教師退休的財源問題,指經查目前申請退休教師約有一萬人,核定比率為百分之六十七,由於地方財政困窘,約有三成教師無法順利退休,也才發生教師請願的事件,他昨日並與與台北縣長蘇貞昌就此討論。
他說,估計各縣市申請退休的教師,退休金如採一次支付,預估需新台幣三百億元。
游揆指出,依照現行教育政策,大學教育雖非義務教育,但政府仍在預算有限的情況下,盡力做出適當資源分配。近三年來,公私立大學學雜費每年調漲幅度已降為約百分之三與百分之零點零四,顯見教育部控制公私立大學學雜費的努力。同時,教育部也將在下個學年度將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額度擴增為二倍,協助弱勢學子。
游院長說,為了讓學生不致因為經濟因素喪失就讀大學的權利,並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提供更多的扶助方案或獎助學金,幫助失業及經濟弱勢家庭子弟就學,他責由陳其南政務委員協調教育部、內政部、勞委會、農委會、原民會等相關部會在一周內提出方案。
政務委員陳其南昨晚邀集教育部等相關部會代表討論方案。會中有人建議比照軍公教子女教育津貼方式,採行發放「大學生教育券」,做為大學生的教育補助。陳其南表示,以每年大專校院學生約三十萬到四十萬人計算,如果每人發放一萬元教育券,經費約為四十億元。他認為,一百億元以下政府財政都還能負擔,相關數字以及財源必須由各部會再進行研究,「得先找到財源才能算定案」。
黃榮村也說,歐洲稅賦因占所得百分之四十以上,所以,大學學雜費才能全免,但是因台灣稅賦約為百分之十七,相較之下,台灣公私立大學學雜費仍屬偏低。
黃榮村說,部分人士建議學雜費全免,但是如果一百六十所大專院校全部減免學雜費,一年金額高達八百億元,「恐怕除了加稅,沒有別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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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3/29 )大學學雜費 教部將訂審議機制
自由時報【黃以敬╱台北報導】
針對外界質疑的大學學雜費收費標準,教育部長黃榮村昨日表示,將考慮協調行政院公平會,釐清教育事業應否比照水電等公共事業,建立起「教育公用費率」的制訂與審議機制,期望能使大學學雜費定位進一步釐清﹔若確定教育事業可比照公用事業建立審議機制,教育部將可有更明確法源權限,統一規範所有公私立學校的學雜費費率與漲幅,而大學自主的範圍勢必重新調整。
但據了解,公平會內部目前較抱持教育應朝自由市場化立場,因此教育事業比照公用事業制訂統一費率或審議機制的可能性不大。
教育部高教司表示,無論教育事業定位為何,教育部將推動學術審查委員會轉型為「大學教育審議委員會」,最快九十二年起運作,屆時將在其中建立學雜費公開審議機制,廣邀各界教育學者與公正人士共同擬訂合理費率與漲幅,教育部並將鼓勵大學制定長期性費率,例如比照歐美學校訂出四年期的統一費率,可免除學生每年擔心費率調整,也有助學校作業便利。
教育部長黃榮村表示,學雜費的制訂應公開、透明,既然它屬於家庭收支的一部分,調幅多寡引起家長關心,教育部將送請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釐清,學雜費究竟是否應視為公用事業費率項目。
早年大學學雜費均由教育部統一定價,八十八學年起改採學雜費彈性方案,其中國立大學要求每年調幅不得高於百分之十,私立大學調幅雖無訂定上限,但仍規定學雜費收入不得高於各校「行政管理」、「教學研究訓輔」及「學生獎助學金」等三項支出的總額,以防止學校任意調漲學雜費;據了解,教育部此舉曾引起公平會關切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認為教育應開放市場化。
高教司表示,據私校法第六十三條,私校向學生收取的項目、用途及數額,不得逾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的範圍,顯示教育部監督私校學雜費調漲於法有據,但基於學生質疑目前學雜費的制定不夠公開透明,教育部近期將再請公平會釋義,以確定學雜費屬不屬於公用事業費率。
黃榮村指出,若公平會認為學雜費屬公用事業費率範圍,公私立大學學雜費的調整將需比照現行公用事業費率審議機制,送交行政院公用事業費率審議委員會審議,由委員會決定各校學雜費是否准予調漲及合理調幅。
若確定學雜費不屬於公用事業費率範圍,黃榮村指出,教育部也會透過政策介入,不會放任大學、尤其是私校自由調漲學雜費,因為國內私校制度尚未完全比照歐美完全自主,不能開放為純市場機制,仍應由教育部成立大學教育審議委員會負責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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