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0日 星期四

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基礎研究專案

國家教育研究院 教育制度與政策研究中心

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基礎研究 (專案網站)



1. 本院於101年度接受教育部委託,執行「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基礎研究計畫,執行期程自101.5.1102.7.31

2. 本研究計畫目前已結案,結案報告並已提交教育部作為後續學雜費調整方案規劃參考。



計畫簡介

教育部為規劃更合理的學雜費調整方案,朝向建立一個能兼顧教學品質與社會公平之常態性且制度化的學費調整機制邁進,故委託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進行「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基礎研究專案。本案自20125月中旬開始,透過焦點團體座談會、公聽會、網路討論平臺與電話民意調查等意見蒐集管道,瞭解並分析政策利害關係人對學費議題的看法,期能藉由調查結果與研究發現,凝聚各界對於學費議題的共識,俾提供教育主管機關擬定學費方案之參考。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瞭解主要國家大學學雜費方案及相關配套措施之實施情況;
二、研擬符合我國國情並兼顧「社會公平正義」、「高等教育品質與永續發展」與「高教資源運用效率」目標之學雜費調整初步方案。

執行期間

101515日起至1011115日止(共6個月)

進行方式

邀集學者專家組成研究團隊,並透過工作圈、焦點團體會議、公聽會、網路平臺,與民意調查等方式,廣泛蒐集各界意見。




 




會議資訊




常態性學雜費調整方案基礎研究專案 討論區 ( 舊版 )


對於我國現行大專學費,您有何看法?請提供具體建議

一、現行公私立大學學費二元制度是否符合教育公平與社會正義原則?

二、未來四年達成齊一公私立大學學雜費標準之可行性為何?

三、如何強化企業之社會責任,引進高等教育新資源?


對於我國現行公立大學學雜費,您有何看法?請就公立大學學費方案未來之規劃與設計,提供具體建議

一、在具備那些條件或架構下,可允許公立大學自主調整學費?

二、公立大學校院學雜費調整應包含之校內程序為何?

三、在受益者付費原則下,公立大學學生分擔教學成本之合理比率為何? 
 

對於我國現行私立大學學雜費,您有何看法?請就私立大學學費方案未來之規劃與設計,提供具體建議

一、在具備那些條件或架構下,可允許私立大學自主調整學費?

二、私立大學校院學雜費調整應包含之校內程序為何?

三、在受益者付費原則下,私立大學學生分擔教學成本之合理比率為何?
 

對於我國現行高等教育學生助學措施,請提供看法與具體建議


一、就學貸款制度之金額和項目,以及償債方式和環款期限是否需調整或放寬?

二、現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有何需要調整改進之處? 
 

其他您認為與學雜費分案有關之重要問題,請提供研究團隊參考



常態性學雜費調整方案<網路民意調查> ( 測試 )


請問您是否贊成公私立大學收費標準應適度調整
○ 贊成
○ 反對

請問您是否贊成以後每次大學學費調整時僅以即將入學的大一新生為對象?
○ 贊成
○ 反對

未來大學學雜費調整方向確定後,請問您認為學雜費調整頻率以何者為佳? 
○ 每年檢討
○ 四年一次
○ 其他:

依照教育部規定,目前各大學在學校網頁上必需公開財務資訊,請問您認為公開內容應增列哪些項目?
□ 各系所收費標準
□ 學生可申請之各項助學措施彙整表(含就學貸款、獎助學金與工讀機會)
□ 學生大學四年需花費之成本支出預算
□ 各系所學生就業情形概要
□ 其他:




中華民國103年度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

二、委員會審查決議部分:
歲出部分
教育部

3、凍結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中「高等教育行政工作維持」100萬元,俟教育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辦理情形
10142日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臨時提案決議,有關大專學雜費調整相關事宜,需先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後始得辦理,因此本部於草擬完成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草案後,排定於102417日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進行專案報告,惟會議決議請本部持續就大專學雜費議題再與各界溝通。考量學校的經營和發展,建立一套可支持大專永續發展的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機制有其必要性,因此本部將持續與各界溝通,尋求共識,以建立合理的大專學雜費調整機制。

24、教育部每年編列上百億補助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運作,用以充實各國立大學一般教學與研究經費使用,然在教育資源有限情況下,校務基金補助費仍年年增加,102年度即又較101年度增列3億元。但在國家整體財政困頓、景氣不佳情況下,國立大專院校又多次反應擬調漲學費,增加學生與家長負擔。教育部應先檢討各大學教學成本結構,並思考國立大學整併機制,以利資源有效運用,不僅能解決學費調漲爭議且對於提升高等教育規模與能量亦有助益。爰要求教育部針對大學調漲學費問題,於1個月內提出因應說明,並將書面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辦理情形
10142日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臨時提案決議,有關大專學雜費調整相關事宜,需先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後始得辦理,因此本部於草擬完成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草案後,排定於102417日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進行專案報告,惟會議決議請本部持續就大專學雜費議題再與各界溝通。考量學校的經營和發展,建立一套可支持大專永續發展的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機制有其必要性,因此本部將持續與各界溝通,尋求共識,以建立合理的大專學雜費調整機制。

32、為廣納社會代表意見,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201242日照案通過提案「教育部為規劃完成常態性學雜費調整方案,以檢視、改善現行大學反重分配現象及高等教育入學機會之均等,以及確保高等教育品質、促進社會階層流動,教育部應邀請高等教育學校、老師、學生、專家代表、民意代表等具代表性之單位,如大學協進會、學生、專家代表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及民意代表共同協商,並將會議資訊及紀錄詳實登載公布於網站,以落實社會公平正義與教學品質之提升。」並請教育部辦理。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關注國內高等教育品質之改善,為公私立大專校院專業教育工作者之結合,且國內尚無其他類似團體有可以相比擬之代表性,應可使學雜費調整方案之討論更加周延。然而教育部於2012425日召開之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專案小組會議並未邀請前述團體代表參加,並稱已邀請其他教師團體代表,已有代表性云云。未邀請主要團體與異議者參與,刻意忽視立法院決議。為保障公共利益,使方案更加完善,爰建議「常態性學雜費調整方案」需經行政程序法規範之聽證程序,且必須經濟成長率連續兩季達到3%以上,以及連續2個月失業率低於4%,並向立法院報告獲同意後始得通過。

辦理情形
本部已錄案研議。

33、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常態性大專學校學雜費調整方案」,國立大學新生學費漲幅最高可達10%,估計需多繳3,000元,而私立大學漲幅可達5%,且不論新舊生皆需調漲,漲幅最高可到3,600元,最快於20138月正式實施。教育部以公私立大學學費「反重分配」為調漲理由,把高教成本轉嫁給學生與勞工家庭,卻不檢討對資本課稅、達到真正的社會重分配,並逐年調降公私立大學學費,達到齊一學費。爰建議「常態性學雜費調整方案」必須經濟成長率連續兩季達到3%以上,以及連續2個月失業率低於4%,並經行政程序法規範之聽證程序,向立法院報告獲同意後始得通過。

辦理情形
本部已錄案研議。

60、教育部欲訂定「大專校院學雜費調漲方案」為大專院校學雜費調整之機制,教育部於其中納入「國民實質薪資所得」及「物價漲幅」之概念進行連動式規劃。於國民實質薪資所得下降時必須調降大學學雜費,且「家庭教育支出比例」之漲幅亦不可高於物價漲幅,在前述機制建立前,大專院校學雜費應予以凍漲。

辦理情形
考量學校的經營和發展,建立一套可支持大專永續發展的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機制有其必要性,因此本部將持續與各界溝通,尋求共識,以建立合理的大專學雜費調整機制。

70、有關私立學校教學獎助項下,編列有補助私立技專校院學生學雜費減免優待經費及工讀助學金517,580萬元,含:(1)辦理補助學生學雜費減免392,180萬元、(2)縮短公私立學校學費差距補助年所得114萬元以下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學費(含五專前3年)編列補助私立五專前3年學生學費125,400萬元等。惟獨不見編列補助學校辦理「學生工讀機會」之助學金補助。本項經費運用明定有該項預算,是因為學費補貼排擠?抑或漏編?學生在校園打工工讀可以避免不當待遇或欺壓,而且校園環境較單純,學生半工半讀可以磨練社會經驗又可有經濟來源,一向是家境清寒學生可以繼續就學的主要助力。教育部應覈實編列該筆經費,以協助學校辦理清寒學生工讀機會。

辦理情形
本部均持續編列補助學校辦理「學生工讀機會」之助學金,101年度以前係編列於私立學校教學獎助項下,自101年度以後,該筆經費改由學產基金支應。

74、教育部應於2個月內針對「一般及弱勢家庭子女教育相關補助方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辦理情形

138、爰要求教育部應儘速參照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標準,研擬「教育券」的規劃方案及其整體配套措施,減輕弱勢家庭的學費負擔,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辦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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