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3日 星期五

2011年11月立委王幸男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立法院第7屆第8會期專案質詢
案號:931
來函日期:100/11/30
發文日期:100/12/20
發文字號:院臺專第 1000066301
辦理機關:財政部、教育部

案由: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根據日前行政院主計處公布的家庭收支調查報告顯示,台灣所得最低的後五分之一家庭小孩受高等教育的比率回降至57.7%,而且其中逾八成都是讀私立大學。反觀前五分之一高所得家庭的小孩,有83.2%受高等教育,而高低家庭的教育支出差距也升至12.3倍的歷年最高。以上這些數據隱藏著嚴重的世代不正義。本席認為馬政府應認真看待貧窮循環的問題,這比當代貧富差距有著更深遠的影響。而解決之道非僅要修正立足點的不公平,更應給予低所得家庭足夠的高教資源,如此年復一年在經濟良性的循環下,台灣的貧富差距及財政困局,才有得到澈底改善可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以上這些數據隱藏著嚴重的世代不正義。如今富有者可以一年花30萬元把小孩送到雙語學校就學,窮人卻連區區數百元的午餐費都繳不起。這個教育資源的差距不僅在小學、中學,也同樣出現在大學教育,這些教育資源上的差距,至終必然會推升下一代的貧富差距,而使得貧窮者陷入「貧窮循環」。雖然今天大學、研究所畢業者的收入已不如昔日,但相較於各學歷仍高出許多。依官方去年調查,3034歲的青年人中,有大學以上學歷者平均月薪資仍達4萬元,高中職學歷者僅29千元,國中學歷者28千元;若以4549歲的中年就業者來看,有大學學歷者平均月薪已升至62千元,遙遙領先高中職學歷的32千元、國中學歷的28千元。這項調查顯示是否受高等教育,確實對日後的薪資水準影響甚鉅。

二、面對市場經濟所帶來的貧者愈貧、富者愈富,政府能坐視不管,一切都交給市場決定嗎?當然不行。19世紀後期的經濟學家馬歇爾(A.MARSHALL)、魏克賽爾(J.G.K.WICKSELL)曾指出:「市場所產生的所得移轉,將會形成極大的不公平,任何對完全競爭的干預,把富人的所得移轉給窮人,對於經濟社會都是有利的。」這段話告訴我們,市場追求的是效率而非公平,但僅追求生產的效率而忽略所得分配的公平,非但不利於社會和諧,隨著貧富差距擴大,也將抑制消費動能而影響經濟成長,因此政府有必要採取重分配手段去修正市場的所得分配。

三、所謂重分配就是透過課徵累進稅、社福支出、教育支出等財政收支政策,將富人的所得移轉給窮人,藉以修正市場分配的不公,維持社會的和諧並提升消費的動能。遺憾的是,這些年包括台灣在內的多數國家皆不斷對富人減稅,這些取巧的政策非但使得如今各國政府負債累累,也讓政府重分配功能日趨式微。近日美國「占領華爾街運動」在全球如響斯應,即反映出小老百姓心中的怒火。

四、馬政府官員在公開演說中總會強調世代的正義,總會表示要如何扭轉當前分配不公平的局面,但用相關統計來檢驗政府的作為,卻會發現世代不正義的情況非但沒有紓緩,反而更趨嚴重。高所得家庭的孩子多數讀公立大學,而低所得家庭的孩子即使考上大學,逾八成讀的是私立大學。依教育部統計,公立大學平均一年(兩學期)的學雜費不到6萬元,而私立大學卻高達11萬元。如此讓低所得家庭負擔更沉重的學費,而讓富有家庭享受更多高等教育資源,已屬不公,而日後在職場的競爭,窮人家小孩早已輸在起跑點,貧富差距如何不繼續擴大?

五、或許馬政府會說,政府不是已延長助學貸款還款期限了嗎?政府不是也對於中低收入家庭的學雜費給予三成補助嗎?但這些對經濟弱勢者的協助實在是杯水車薪,仍無法讓窮人家的孩子和富人家的孩子有著立足點的平等。我們認為政府或許在其他社福的支出上可以撙節一些,但對於窮人家孩子的教育資源絕不該吝惜,以讓有心向學的孩子都能在最小財務壓力下,獲得高等教育的機會。本席相信,這不但符合社會正義,也是改善貧富差距的不二法則。

六、試想,政府是要撙節今日的教育經費而於日後多支出些社會救濟金?還是今日多編些預算讓窮人家小孩受教育,而於日後少花些救濟金?顯而易見的,把錢花在教育是上算的。這個道理至為明顯,但在政治現實下,這些長期才能見效的教育政策,往往敵不過那些短期的社福政策。如此錯謬的施政邏輯年復一年,政府社福支出的預算愈編愈多,但貧富差距反而愈來愈大,民怨也就愈積愈深。政府年年說要改善貧富差距,也經常成立專案小組,但主持大計者是否有關懷弱勢者的熱情,是否有向後看二十年的眼光,實為關鍵。否則任憑成立再多專案會報,夫復何用。

七、本席認為馬政府應認真看待貧窮循環的問題,這比當代貧富差距有著更深遠的影響。而解決之道非僅要修正立足點的不公平,更應給予低所得家庭足夠的高教資源,如此年復一年在經濟良性的循環下,台灣的貧富差距及財政困局,才有得到澈底改善可能。

答復內容

一、教育部為加強照顧弱勢學生,本(100)年度已編預算275.54億元(含特別預算),另為補助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子女學雜費減免及推動高中職免學費方案(含五專前3年)增加經費33.27億元,業由行政院辦理本年度追加預算支應;101年度預算案編列333.47億元,較本年度增列24.66億元,政府對於弱勢學生之照顧經費實已大幅增加;爾後相關助學措施仍將衡酌政府財政狀況,予以調整。另該部亦已針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分別依學生身分及家庭經濟狀況,提供學雜費減免補助、各項獎(助)學金及自償性之補助(如就學貸款)等3類助學措施。

二、為建構公私立大學公平競爭環境,提升整體高等教育品質,教育部已籌組修法小組,全面檢討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將推動符合學校教學成本之學雜費政策,使學費合理化,採漸進調整方向辦理。目前已逐年縮短公私立大學間學雜費差距,查公私立大學學雜費收費比值已由83學年度之12.9降至100學年度之11.82。該部將持續敦促各公私立大專校院積極提升教學品質,輔以家庭經濟弱勢學生學費差額補貼政策,並透過各項助學措施,協助弱勢學生,減輕升讀大學之負擔,維護其受教權益。

三、為縮短貧富差距,行政院業成立改善所得分配專案小組,依行政院主計處公布之99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透過促進民間投資、擴大國內需求、提升就業水準、運用租稅措施及強化移轉效果等措施,減緩全球化衝擊並適度調整產業結構,99年所得分配狀況已較98年改善。財政部並已採行具改善所得分配效果之租稅措施,如取消軍教薪資所得免稅、減輕中低所得者及薪資所得者租稅負擔、提高高所得者租稅負擔、實施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加強查核維護租稅公平,以及實施相關提振經濟景氣及平抑物價之措施等。現行稅制對於高所得者、高消費能力及高額財產個人已有課徵較高稅負之機制,為強化租稅負擔對所得分配之移轉效果,該部將審慎衡酌經濟環境及社會輿情,持續進行必要之改革。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