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7日 星期二

中信金融管理學院弱勢助學金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4日電)興國管理學院已更名重組,27日走出校園的147名畢業生,將不再扛著興國的招牌,而是「中信金融管理學院」。

經營不善的興國管理學院今年2月遭勒令停招,校方提出改善計畫,教育部4月通過更名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今年8月獨立招生,預定招生150名學生。

校長施光訓今天表示,興國管理學院的招牌已卸除,全面改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校方620日已行文各單位,興國管理學院正式走入歷史。

不過,興國遭勒令停招時還有486名學生,施光訓說,約有200名學生轉學,加上自願退學的學生,如今留校的還有237人,全集中在企管系、財經法律系、珠寶設計系、模特兒系及應用日文系。

這些留校學生中,147人將於27日畢業走出校門,留校的90人,將繼續在原科系就讀,一旦這些學生畢業,這些科系也將消失。

施光訓說,27日畢業典禮當天,將按畢業正常禮儀進行,校方幾乎未邀請政府官員列席觀禮。畢業生證書上則印著更名後的中信金融管理學院,接著才有「原興國管理學院」的字樣。

學校職員由34人增至40人,以因應未來學校新的體制;施光訓表示,以往職員薪資過低,校方已對職員加薪,平均調幅超過25%

不過,學校教師34人中,已有32人接受離職資遣,工作日期到7月底,也就是81日起增聘新教師10人前,全校正式教師只剩施光訓及模特兒系1名教師共2人。





2015623日)投書教育部長信箱

有關中信金融管理學院弱勢助學金申請規定疑義

據中信金融管理學院公告104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開始受理申請【網頁-http://sa.ctbc.edu.tw/files/15-1008-7277,c1036-1.php】,其中有關「生活服務學習」乙節,有違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之服務學習實施原則,敬請轉知該校更正。





教育部回復(201577日)

信件編號:201506230046
承辦單位:高等教育司
發文日期:104-07-07
發文文號:臺教高字第10400903456

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您針對中信金融管理學院 (更名前為興國管理學院)104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表格之疑義,本部說明如下:

一、經洽學校,學校表示該校因日前才獲更名,學校尚在盤點及修正校內相關規定,爰學校網站目前尚查不到「中信金融管理學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服務學習實施辦法」。

二、經查該校舊有之「興國管理學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服務學習實施辦法」,其規定申請弱勢學生助學金之同學,統一服務學習時數為每學期45小時,並未如其「中信金融管理學院_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表」之「注意事項」第9點所訂之「凡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者,...依各級補助金額所安排之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完畢。」,因補助級數不同,而規定不同服務學習時數。

三、惟為免學生質疑及誤解,本部將函請該校重新檢視即將修正之「興國管理學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服務學習實施辦法」及目前已公布之前開申請表第9點,以符本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精神及規定。

謝謝您的來信
敬祝 安康
教育部敬啟





興國管理學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服務學習實施辦法規定『凡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者,必須填寫服務學習志願書,於查核結果確定後之次年一月至十月十五日期間實施完畢』,該校規定服務學習時數為45小時(每學期),卻是全學年服務90小時,100~103學年度均為全國私立大學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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