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0日 星期六

2017年5月監察院調查報告︰私立大專院校退場機制(106教調20)




106-05-11

針對「私立大專院校退場機制涉及重大社會公益及師生權益,其相關法令及配套措施、實務推動情形是否完備」等情乙案,經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於今(11)日通過監察委員陳小紅之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指出,在高等教育不斷擴張下,我國大學已從傳統菁英式教育,演變為普及式教育。惟揆諸教育部90學年後新設立或改制之大學,於104學年新生註冊率有8所未達7成,招生並不理想,突顯教育部廣設大學政策與我國人口少子女化結構之反差。然行政院長期未落實督導整體高教退場及轉型政策,且退場與轉型期程冗長,欠缺標準作業程序(SOP)及有效預警機制,整體進度膠著,業已影響不少師生權益,並衝擊高教資源配置及國家競爭力,成為當前政府嚴峻且迫切之挑戰。

監察委員陳小紅強調,於「私立學校法」公共化精神下,學校法人申請改辦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囿於跨部會協調作業複雜繁瑣、程序冗長等阻力,迄今尚無成功案例,實已失立法促進校產活化與再利用之美意;另,教育部對於永達技術學院停辦階段之後續處理,略顯消極,允宜儘速檢討因應。

此外,經由實地履勘及專家學者諮詢,本案發現國內不乏認真辦學及轉型中之私立學校,教育部應予正視;然多所學校財務收支僵化,亦有待教育部協助輔導。另,教育部雖編列「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提供學校融通轉型退場所需周轉金之誘因,惟法制面未盡完備,且有限基金能否刺激學校提早規劃,及平順處理轉型或退場事宜,並符合融資貸放收回之運用原則,不無疑義。

監察委員陳小紅指明,「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曾規定,涉及學生數(不低於3千人)和註冊率(連續2學年未達60%)等之專案輔導學校指標,惟目前部分私校學生數未達3千人,教育部業於「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中載明,學生數及註冊率已非專案輔導學校之審查指標。鑒於立法時程難以掌握,教育部允宜在完成上開條例立法程序前,先行修正前揭實施原則,並研議制定「特別條例」之可行性,俾符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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