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6日 )立法委員黃德福、郭添財舉行記者會:宣布將提出「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
(2002-11-06 )公聽會資料【立法委員 黃德福】
台灣希望工程-青年教育津貼說帖
壹、源起
青年為未來國家發展的希望,也是未來社會生產力的中堅,政府既可耗費國家龐大資源於老人福利,為何不能運用有限資源投注於青年學子,以保障其受教育的基本權利,並進一步提升國家的人力素質與競爭力。因此,我們堅定的主張,政府應當儘速發放青年教育津貼,建構可長可久的「台灣希望工程」。
貳、現有的敬老津貼總經費:519億元
一、老農福利生活津貼 233億元
二、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99億元
三、敬老福利生活津貼 181億元
四、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 6億元
參、研議中的敬老津貼總經費:123億元
一、已領勞保退休老年給付之退休勞工 56億元
二、已領軍公教領取一次退休金者 29億元
三、已領榮民就養給與者 38億元
肆、高中職以上學校學雜費負擔情形
一、學生人數(90學年度):1,832,723人
學校級別 公立(人) 私立(人) 合計(人)
高中 246,108 124,872 370,980
高職 158,009 219,722 377,731
專科學校 48,222 358,619 406,841
(其中五專前三年有94,347人,後二年有80,081人,二專有232,413人)
大學校院(大學本科) 195,610 481,561 677,171
合計 647,949 1,184,744 1,832,723
二、每位學生每年學雜費負擔情形(91學年度):
學校級別 公立(元) 私立(元)
高中 15,000 40,000
高職 15,000 40,000
專科學校 35,000 70,000
大學校院(大學本科) 50,000 100,000
伍、現有的青年教育津貼總經費:59億元
一、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就學貸款利息補貼:25億元
學年度 申貸人數 申貸金額 政府利息負擔(百萬元) 利率(%)
(人) (百萬元) 大專院校 高中職 合 計
88 231,445 8,420 1,118 113 1,231 8.10
89 339,291 14,630 1,800 180 1,980 7.75
90 504,422 20,094 2,417 100 2,517 7.50
(利率:台銀基本放款利率+0.5%)
二、大專院校之子女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4億元
依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之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教育學費每年得扣除二萬五仟元。但空中大學、專校及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或領有獎學金者除外」。(88年資料)
三、身心障礙及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30億元
依「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低收入戶學生就學費用減免辦法」之規定,低收入戶(目前全國共約為6萬戶)及極重度、重度之身心障礙學生,極重度、重度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生之學雜費全免,中度身心障礙者免十分之七學雜費,輕度身心障礙者免十分之四學雜費。(90學年度)
陸、現有青年教育津貼之檢討
一、申貸人數為學生人數之27.5% (504,422人 ÷ 1,832,723人),90學年度申貸人數較89學年度增加近17萬人,可見甚多家庭負擔沈重。
二、依行政院主計處「中華民國台灣地區89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為891,445元,若有二子女就讀私立大學,其學雜費負擔達可支配所得的22.4%(100,000元/人
× 2人 ÷ 891,445元),若按戶數五等分位組計算,最低20%家戶之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僅為315,172元,若有一人就讀私立大學院校,其負擔率更達31.7%。
三、綜合所得稅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對40%免申報所得及免繳納所得稅者而言,無任何實質助益。
四、依上列所述,現有的各類敬老津貼經費共519億元,而研議中的諸多敬老津貼經費也有123億元,兩者共計高達642億元。但攸關未來國家經濟發展、人力素質提升的青年教育津貼,包括就學貸款利息補貼、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及低收入戶、身心障礙戶學雜費減免三者,卻僅區區59億元的經費。
柒、建議方案
一、綜合所得稅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擴大至高中職及所有大專院校之子女教育學費每人每年25,000元。
二、低收入戶及父母親為中低收入戶者,就讀固定修業年限,具正式學籍之公私立大專校院、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在學學生學雜費全免。
三、父母親為綜合所得稅免稅戶及家戶財產價值(依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財產檔)在新台幣100萬元以下者(約占全國總戶數的20%),政府補助高中職及五專前三年學生應付學雜費的二分之一。未受補助者可申請就學貸款。
四、父母親為綜合所得稅免稅戶及家戶財產價值在新台幣100萬元以下者,就讀二專、五專後二年及大學院校者,政府補助二分之一學雜費。未受補助者可申請就學貸款。
捌、經費增加預估:126億元
下列新增經費估計,是以不同學校級別及公私立學校學生人數,以及每人每年學雜費加權計算:
一、綜合所得稅稅收損失(88年資料推估90年):10億元
25,000元 × 1,832,723 × 60%(綜所稅申報戶比率) × 5.18%(核定稅額占綜合所得總額比率)=1,424,025,771元(約14億元)
14億元-4億元(現制損失部分)=10億元
說明:綜合所得稅申報戶之比率約為60%,核定稅額占綜合所得總額之比率約為5.18%。
二、中低收入戶學雜費全額補助:11億元
57,000元 × 110,000 × 39%=2,445,300,000元(約25億元)
【1,832,723人÷(國小、國中、高中、高職、大專學生數4,693,952人)=39.4%】
25億元-14億元(低收入戶補助)=11億元
說明:低收入戶(每戶1名子女,全國約6萬名子女)及中低收入戶(以5萬名子女計算),合計11萬人(每位學生每年學雜費約57,000元)。
三、高中職及五專前三年學雜費50%補助:32億元
40,000元 × (370,980+377,731+94,347-110,000 × 46%)× 20% × 50%=3,169,832,000元
說明:綜合所得稅免稅戶及家戶財產價值在新台幣100萬元以下者家戶子女(約占全國總戶數的20%),減免學雜費50%,每位學生每年學雜費約40,000元。
四、大學及二專、五專後二年學雜費50%補助:73億元
78,000元×(677,171+80,081+232,413-110,000 × 54%)× 20% × 50%=7,256,067,000元
說明:綜合所得稅免稅戶及家戶財產價值在新台幣100萬元以下者家戶子女(約占全國總戶數的20%),減免學雜費50%,每位學生每年學雜費約78,000元。
玖、立法行動
一、推動「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將其中有關綜合所得稅教育學費特別扣除之規定,除擴大至高中職及所有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外,並將扣除額放寬為每人每年25,000元。
二、推動「青年教育津貼條例」之立法,將身心障礙戶、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綜合所得稅免稅戶、家戶財產價值100萬元以下家戶之子女學雜費補助,儘速予以法制化。
(2002-11-07 )公聽會資料【立法委員 郭添財】
郭添財立委今天上午宣布將提出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擴大所得稅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為每人新台幣二萬五千萬元,就讀高中、大學,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費全免,所得稅免稅戶及家戶財產價值在一百萬元以下,補貼一半學費,預估經費一百二十六億元。
郭添財立委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宣布將提出名為「台灣希望工程」的「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及「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委員表示,青年是未來國家發展的希望,是未來社會生產力的中間,但是現在福利措施太重視老年人,不太重視青年人,現有各種敬老津貼總經費五百一十九億元,研議中擴大發放的敬老津貼經費要一百二十三億元,現有青年教育津貼經費只有五十九億元。
青年人教育投資報酬率已愈來愈低,大學學費每年要十萬元,畢業後工作難找,這群青年人將來還要負擔發給老人福利的財政負擔,政府應該給這群青年人更多關注。
郭添財委員表示,將提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及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給予青年教育津貼,主要內容為:
一、綜合所得稅子女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擴大到高中職和大專院校子女為每年每人二萬五千萬元。
二、低收入戶及父母親為中低收入戶,子女就讀高中職、大專院校學費全免。
三、父母親為綜合所得稅免稅戶及家戶財產價值在一百萬元以下,子女就讀高中職及大專院校,補貼一半學費。
青年教育津貼預估經費一百二十六億元,只要研議中敬老津貼不發放,或教育預算不當支用部分省下來,就有足夠財源支應
(2002-11-06 )國家教育廣播電台【趙經邦報導】
有鑑於今日的青年學子,將是未來社會的中堅,立法院國民黨團六號提出青年教育津貼說帖,希望藉由修訂所得稅法,擴大教育扣除額的適用範圍;以及提高對身心障礙、中低收入戶的教育補助,提供一百二十六億的台灣希望工程,幫助青年學子完成學業。
立法委員郭添財,六號在國民黨團表示,政府現行所發放的敬老津貼,涵蓋老農、中低收入、原住民等,需要五百一十九億,未來還會增加退休勞工、軍公教領取一次退休金、以及榮民就養等大約一百二十三億。這些給付都要來自稅收,但是政府對青年的教育津貼包括就學貸款利息補貼二十五億、大專院校子女教育所得稅特別扣除額四億,以及身心障礙低收入戶的學雜費減免三十億,總數接近敬老津貼的十分之一。郭添財認為,以未來高齡化社會,應該提高青年人的投資報酬率,才有稅收保障老人福利。
國民黨團所提的建議方案包括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擴大教育學費扣除額到高中高職,每人每年兩萬五千元,並且推動青年教育津貼條例,提供中低收入學雜費全免,家戶財產價值一百萬以下,補助一半的學雜費,共一百二十六億,以法制化的方式,讓學子就學不會中斷。
立法委員郭添財,六號在國民黨團表示,政府現行所發放的敬老津貼,涵蓋老農、中低收入、原住民等,需要五百一十九億,未來還會增加退休勞工、軍公教領取一次退休金、以及榮民就養等大約一百二十三億。這些給付都要來自稅收,但是政府對青年的教育津貼包括就學貸款利息補貼二十五億、大專院校子女教育所得稅特別扣除額四億,以及身心障礙低收入戶的學雜費減免三十億,總數接近敬老津貼的十分之一。郭添財認為,以未來高齡化社會,應該提高青年人的投資報酬率,才有稅收保障老人福利。
國民黨團所提的建議方案包括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擴大教育學費扣除額到高中高職,每人每年兩萬五千元,並且推動青年教育津貼條例,提供中低收入學雜費全免,家戶財產價值一百萬以下,補助一半的學雜費,共一百二十六億,以法制化的方式,讓學子就學不會中斷。
(2002.11.07)台灣立報【廖炳棋/台北報導】
立法委員黃德福、郭添財昨天舉行記者會,宣布將提出「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來幫助為學費所苦的青年學生,這項草案有多項學費補貼措施,約需經費126億元。
這項草案內容包括:1、綜合所得稅子女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擴大到高中職和大專院校子女為每年每人25,000元。2、低收入戶及父母親為中低收入戶,子女就讀高中職、大專院校學費全免。3、父母親為綜合所得稅免稅戶及家戶財產價值在100萬元以下,子女就讀高中職及大專院校,補貼一半學費。
至於經費的來源,黃德福表示,青年教育津貼預估經費126億元,只要研議中的敬老津貼不發放,或教育預算不當支用部分省下來,就有足夠財源支應。
立委郭添財表示,現在景氣越來越差,失業率居高不下,可是大學校院學生的學費1年就要10萬元,讓許多家庭的負擔更形加重,偏偏政府大舉發放老人津貼,致使這群青年人將來還要負擔發給老人福利的財政負擔,政府應該給這群青年人更多關注。
黃德福也認為青年是未來國家發展的希望,是社會生產力的中間力量,但現在福利措施重視老年人,不太重視青年人,現有各種敬老津貼總經費519億元,研議中擴大發放的敬老津貼經費更要123億元,現有青年教育津貼經費卻只有59億元。
因此,郭,黃2位立委,昨日提出名為「台灣希望工程」的「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及「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希望將身心障礙戶、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綜合所得稅免稅戶、家戶財產價值100元以下家戶的子女學雜費補助,儘速予以法制化。
身心障礙學生 學雜費擬全面減免
(2003.04.05)聯合晚報【劉淑婉/台北報導】
為了明年大選選票,朝野的福利政策爭戰悄悄在立法院啟動。多位泛藍立委已連署提出「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擬立法大幅擴大政府補助青年就學,將就讀高中以上身心障礙學生的學、雜費由現行部分減免改為全部減免。
依據草案內容,個人綜合所得稅子女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的適用條件,也將擴大至就讀高中以上學校的子女。
據了解,根據國民黨內部估算,一旦該草案完成立法,未來政府在青年教育津貼的補助經費,將較現今增加142億元左右。
這項草案是由立委黃德福、洪秀柱、郭添財等10餘位國民黨立委共同提案,連署的國、親立委達70餘人。據了解,該草案架構完全緣自國民黨台灣希望工程中的「青年教育津貼說帖」,是國、親未來在大選時青年政策的主要訴求之一。為此,黃德福等人進行連署時,還刻意避過泛綠陣營立委,只找國、親立委連署,朝野為明年大選爭取選票的煙硝味漸濃。
(2003年5月19日 )立法院第5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聯席會:審查委員黃德福等擬具「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案
(2003-05-19 )國家教育廣播電台【徐詠絮報導】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十九號)審查立委提案的「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研擬擴大現有教育津貼範圍,除了原住民、中度、輕度身心障礙學生及身障人士子女學雜費全免之外,綜合所得稅教育特別扣除額,也擴大到高中職、大專子女教育費,每人每年兩萬五千元,預估將有一百三十多萬名學生因此受惠,不過,所需經費也將比現行津貼增加一百四十二億元。
包括立委黃德福等七十六位立委提案、制定「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依草案規劃,除了綜合所得稅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擴大到高中職及所有大專院校的子女教育費,每人每年兩萬五千元之外,原住民、中度、輕度身障學生及身障子女學雜費,還有中低收入戶學生的學雜費也將全額補助,清寒家庭高中職、五專及大學前兩三年學雜費也補助百分之五十,預估將有一百三十四萬名學生受惠,不過,所需經費也比現行教育津貼增加了一百四十二億元,多位立委除了要求教育部找尋財源外,也希望訂定「排富條款」,對此,教育部長黃榮村回應,可納入考量,黃部長強調,有關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對於補助範圍及方式,都有再檢討的空間,教育部也會基於公平正義原則,對青年學子的教育津貼再進行合理的評估。
(2003/05/20 )台灣立報【陳康宜/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日審議「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擬提高政府對各類青年教育津貼補助費用,不過,由於總計需要142億元經費,教育部長黃榮村認為,若沒有另籌財源,教育部無法實施。
「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由立委黃德福、郭添財、洪秀柱、張昌財等76人提案,立委們有鑑於政府將龐大資源用在老人福利上,包括現有敬老津貼519億元、還有研議中的敬老津貼123億元,卻未對未來社會生產力中堅,即青年身上,投入一樣多的照顧,現有青年教育津貼經費僅有65億元。而65億元的費用,分別用在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就學貸款利息補貼25億元;原住民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費全額補助、雜費2/3補助5億元;大專院校子女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5億元;身心障礙及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30億元。
立委們認為,這些補助項目有著需要加以檢討的空間。例如,綜合所得稅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對40%免申報所得及免繳納所得稅者而言,便沒有任何實質助益。同時,依照行政院主計處「中華民國台灣地區90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為868,651元,若有2子女就讀私立大學,其學雜費負擔達可支配所得的23%,而家庭收入最低的20%家戶,每戶可支配所得僅有279,404元,若有1人就讀私立大學院校,其負擔率更達35.8%,顯見有經濟狀況下,子女教育經費已成為一般家庭最大支出。
因此,立委們提案,建議將「原住民、中度、輕度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雜費全部減免」、「中低收入戶者,就讀固定修業年限,具正式學籍的公私立大專校院、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在學學生學雜費全部減免」、「綜合所得稅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擴大至高中職及所有大專院校的子女教育學費每人每年25,000元」以及「父母親為綜合所得稅免稅戶及家戶財產價值在新台幣100萬以下者,政府補助高中職及五專前3年學生應付學雜費的1/2。未補助者可申請就學貸款。」、「父母親為綜合所得稅免稅戶及家戶財產價值在新台幣100萬以下者,就讀二專、五專後2年及大學院校者,政府補助1/2學雜費。未補助者可申請就學貸款。」
不過,固然受惠者高達134萬名學子,但所需高達的142億元經費,讓黃榮村說了NO。他表示,此條例若能對青年教育提供幫助,教育部沒有理由反對,但懇求立法院能依過去慣例,在提出新的法案增加經費時,應協助另行籌措財源,並表示,若「沒有另籌財源,教育部不可能接受」。
(2004年4月29日 )立法院第5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聯席會:繼續併案審查委員黃德福等擬具「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暨委員程振隆等擬具「教育津貼條例草案」案
(2004/04/30 )民生報【林麗雪報導】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昨天審議「教育扶助條例」草案,這項法案整合現行各項教育津貼,以經濟弱勢及特殊境遇家庭學生為補助對象,不以學生身分為補助對象,考量教育費用已成為中下階層家庭沈重負擔,教育扶助條例適用對象將擴大到全台20萬餘戶的中低收入家庭子女,而各適用對象補助項目也擴及國民教育階段的代收代辦費用等。
為了協助弱勢群族就學,目前除了適用人數達90萬名學生的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外,教育部等單位還編列了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家庭子女、原住民、低收入戶等教育津貼,考量國內經濟環境惡化,加上各級學校學雜費逐年上漲,已嚴重衝擊經濟弱勢家庭子女受教機會。台聯立委程振隆、國民黨立委黃德福近日整合現行各項教育津貼,分別提出「教育津貼條例草案」、「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協助弱勢學生就學。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昨天決議合併審議兩法案,並更名為「教育扶助條例」。
關於適用對象,除了現行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學生、低收入家庭學生等,教育扶助條例草案規定,減免學雜費適用對象將擴及中低收入學生、特殊境遇學生,並往下延伸至國民義務教育階段。
由於國中小義務教育階段免學費,國小並無雜費,教育主管機構編列預算補助原住民等弱勢國中學生雜費,因此目前弱勢學生教育津貼適用對象為高中以上學生。考量國中小學生簿本、電腦實習等代收代辦費,每學期要一千多元,程振隆所提法案將減免項目擴及國中小的代收代辦費,每名弱勢學生每學期補助金額最多不得超過1000元。
立委程振隆昨天在立法教育委員會審議「教育扶助條例」時建議,取消高階高薪軍公教人員子女補助費,將這些經費挪作為補助家庭經濟弱勢及特殊境遇家庭學生的學雜費用。
指不該以學生身分決定補助對象應考量經濟弱勢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2004/04/30 )台灣立報【陳揚盛/台北報導】
91年度政府對工作穩定的軍公教人員子女發出高達60億634萬的補助金,窮人家子女卻領不到教育津貼;立委程振隆認為,政府應將高所得公務人員的子女教育津貼,挪用做為補助經濟弱勢及特殊境遇家庭學生。
立法院教育委會昨日針對程振隆所提案的「教育津貼條例草案」進行討論,敲定條例草案名稱為「教育扶助條例」。程振隆強調,現行子女教育補助金發放對象並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特別是部長級以上高所得的公務員,竟還可以請領教育津貼,實在說不過去。
程振隆並提出具體數字指出,台灣地區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約87萬,若有兩子女就讀私立大學,其學雜費負擔可達支配所得的23%,而最低20%家戶的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僅為28萬,若有兩子女就讀私立大學,其學雜費負擔則高達可支配所得的70%。程振隆進一步表示,現行教育津貼條例補助對象不符合公平正義,軍公教子女不論家庭經濟狀況一律齊頭式補助,而社會弱勢族群大部分卻要經過嚴格資產調查,或家庭收入調查才能得到補助。
但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顯示,公教人員平均收入是普通勞工的一倍以上,子女受教育卻可全面接受政府補助,極不合理。
此外,程振隆也痛批現行制度只補助高中以上教育階段費用、補助金額漫無標準、補助法規令出多門等不合理處,他建議,應修改現行教育津貼法案,應以經濟弱勢及特殊境遇家庭學生為補助對象,而不是以學生身分為補助的標準,且將補助對象擴及義務教育階段,並整合現行各項法令。
(2004/04/30 )台灣立報【陳揚盛/台北報導】
對於立委有意挪用軍公教子女補助款,做為經濟弱勢及特殊境遇子女教育津貼補助一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副局長歐育誠表示,對於立委所提的「教育津貼條例草案」人事行政局樂觀其成,但應以另行籌措財源方式才可行,因為自民國85年迄今,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金額就已「凍結」,不再調整補助額度。
歐育誠並強調,5職等以下公務員薪資確實較民間企業員工薪資來得高,但中、高級公務員薪資卻比民間來得低,因此對於立委有意挪用所得較高公務員子女教育補助金,做為其他經濟弱勢家庭子女的教育津貼,人事行政局認為不妥。
教育部次長范巽綠則進一步指出,教育部統計目前全國中小學生中,屬低收入戶學童約2萬8千人、中低收入戶約11萬9千人、特殊境遇學生約3千人,若要針對這些學生發放教育津貼的話,則約需6億元經費。
(2006年5月22日 )立法院第6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案
(2006-05-22 )國家教育廣播電台【趙經邦報導】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22號)審查國民黨團提出的”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對照目前政府對特殊身分的學生,提供部分或全部學雜費補助。教育部推估,包括所得稅扣減改為高中以上每人每年兩萬五千元等稅收減少,預算需要增加291億。委員會最後決定,擇期再進行逐條討論。
立法院國民黨團基於青年是國家的希望,提出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包括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子女、原住民學生、中低戶收入戶學生等,就讀高中以上學校,可以由政府全額補助學雜費。並且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的子女,就讀高中以上,也可以每人每年有兩萬五千元的教育扣除額。
教育部長杜正勝表示,依不同身分認定給予學雜費補助,每年大約要352億預算,扣除現行制度已經補助的,還需要291億。考量經費來源不確定,勢必排擠其他教育預算,並且補助類別過於廣泛,影響資源分配的公平和有效,建議暫緩審議。
另外杜正勝說明,現階段對於經濟弱勢學生已經提供部分或全額補助,而教育部正在研擬經濟弱勢家庭學生就學協助方案,是以學生就學成本高於家庭扣除基本生活費之後的經濟能力,都可以獲得補助,而不是以身分作為補助區別,如此才可以避免資源重複配置。
(2006/05/23 )台灣立報【曾美惠/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審議國民黨團提案「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要求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學生,只要是身心障礙、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清寒家庭學生等任一身分者,可以減免學雜費。但教育部認為教育經費將額外支出291.6億元,目前已研擬「經濟弱勢家庭學生就學協助方案」因應。
國民黨團提案,政府應該保障青年學子就學機會,對於經濟弱勢的孩子,應給予補助,提出「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只要是就讀高中職以上的身心障礙、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清寒家庭等任何一身分的學生,應該給予學雜費全部或部分減免。
目前僅有大專以上學生的學雜費作為個人綜合所得稅的申報減免,國民黨團提案,希望擴大至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者,只要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每人每年可扣除綜合所得稅中的子女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2萬5千元,減輕家長負擔。
立委郭素春表示,這些身分的孩子都需要照顧,但應制定排富條款,如很多原住民經濟條件優,根本無需補助,教育部補助時應注意。
教育部長杜正勝表示,教育部已擴大獎學金、助學金、貸款等,給予青年學子更多的補助,對於國民黨團的提案,共需要352.3億元,扣除現行的60.7億元,還需291.6億元,不僅無足夠的財源,甚至可能排擠其他教育經費,教育部認為應該暫緩。
教育部估算,綜合所得稅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若擴大至高中以上的子女教育學費,稅收損失約84億元;原住民就讀高中職級大專校院,學雜費全免的部份,減免金額可能需增加11.2億元;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學雜費全免的話,減免金額需增加8.4億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就讀高中職以及大專校院,學雜費全免則需增加61億元支出;至於父母為綜合所得稅免稅戶及家戶財產價值在新台幣100萬元以下者,就讀高中職以上者,補助1/2學雜費,所需經費預估要211億元。
教育部認為,不僅財源無法確定,更可能排擠教育經費;另外,補助類別劃分過於廣泛,未能反映資源分配的有效性,根據初步統計,有超過4成家庭符合申領條件,未能有效區隔家庭人數、就讀學生人數及學生家庭實際生活經濟狀況等因素,造成家庭經濟狀況有顯著不同,但卻可能處於同一個補助行列,有違公平。
教育部表示,目前已研擬「經濟弱勢家庭學生就學協助方案」因應,整合各類身分弱勢助學措施,以「經濟需求」為補助主軸,未來只要學生就學成本(含學雜費、生活住宿費、書籍費等)高於家庭預期貢獻者(所得扣除基本生活費),就能獲得補助,高教司司長陳德華表示,過去依身分別、經濟情況作為補助或減免的依據,未來則依家庭經濟收入多寡、家庭子女數、子女就讀公/私立學校不同,而有不同的教育支出,至於適用對象,則以高中職以上的學生為主,國民教育則維持原有補助方式。
陳德華說,新方案會在年底前提出,未來新方案上路後,受影響者包括以身份別作為補助依據的身心障礙人士及其子女、原住民學生,未來會配合修正。
(2006/05/23 )台灣立報【舞賽/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審查國民黨團提案「青年教育津貼條例草案」,原住民立委孔文吉表示,原住民學生家庭經濟條件不佳,中輟問題嚴重,青年教育津貼對於原住民學生的向上流動幫助很大。如將原住民高中以上學生納入草案中,政府預算經費增加約20億元。
原住民籍立委孔文吉在教育委員會質詢原民會官員時指出,目前原民會對原住民高中以上學生之獎補助經費編列約8.8億元,但是並不是學生人人受惠,因此青年教育津貼納入原住民青年學子,有助於原住民學生向上流動。
原民會教文處處長汪秋一表示,青年教育津貼草案的優點除可整併相關部會對青年學生獎助外,事權統一將可有效解決青年學子的需要。他表示,目前教育部隊原住民學生的獎補助措施係針對原住民學生高中以上採學雜費減免,而大專以上是減免學雜費3分之2;至於原民會之獎助學金補助要點則有限制人數,依93年度的資料顯示,獲獎補助人數僅2千多人,核發人數只佔原住民學生數的21%。
孔文吉建議,對原住民青年學子的照顧,除青年教育津貼外,現行措施也不能刪除,才能真正照顧到原住民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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