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1日 星期一

2012年6月全國技專校院校長會議有關「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提案

101年全國技專校院校長會議 201265)弘光科技大學


【提案討論】提案編號10

提案學校:萬能學校財團法人萬能科技大學

提 案 人:莊 暢 校長

案 由:請教育部全額負擔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

說 明:

1.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自94學年度開始實施,最初接受補助之學生不需從事工讀服務,後來改為需要進行生活服務學習。

2. 近年進入私立科技大學之低收入戶學生比率增加快速,申請弱勢學生助學金之人數已超過學生總數4分之1以上,各校每年須提撥之共同助學金額都大幅增加,以本校為例,所需負擔之金額已從最初之300餘萬,增加至99學年度之900餘萬,100學年度更已突破1千萬以上。
 
3. 私立科技大學學生多來自低經濟收入家庭,使用清寒學生繳交之學雜費補貼弱勢共同助學金,實屬以貧濟貧,不符社會正義;且高額提撥共同助學金造成私立科技大學很大的負擔,嚴重排擠到其他工讀金、各類優秀表現獎助學金等之運用,相對剝奪其他清寒學生之工讀機會,減低獎勵優秀表現學生之名額。
 
辦 法:基此,懇請教育部全額補助弱勢助學金,免除各校之配合提撥款,站在公平正義的角度,以獎勵所有貧窮向學之學子。
 
教育部技職司初步回覆:
 
回覆單位:技職司 第4
 
初步回覆內容:

為獎勵各校提供校內清寒學生就學協助,各私立技專校院於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之支出金額,業列入本部核配私校獎補助經費核配之指標;另於助學支出達學校學雜費收入逾3%以上者,亦屬核配指標項目之一。有關大專校院整體助學措施,本部後續將參酌各方意見,研擬修正合宜之助學政策。
 
【上年度提案討論追蹤】

100年度全國技專校院校長會議紀錄

提案討論
案 由 四:研商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相關措施,提請討論。

說 明:

(一)現行弱勢學生助學計畫針對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並符合各項不動產等應列計財產標準之經濟弱勢學生,教育部及學校各支付一定比例助學金給予弱勢學生補助費用。

(二)依據98學年度大專校院各類學雜費減免統計,75.2%弱勢學生就讀私立大專,以本校為例99學年度合計1,575人通過申請,支付弱勢學生助學金為20,409,000元,已擠壓到私立學校建設及各項發展。

(三)弱勢學生進行生活服務學習部分,多數經濟較為弱勢者會選擇校外工讀,而校內的生活服務學習則無法徹底執行,造成不公平。

回覆內容:

(一)配合內政部社會救助法修正公布(10071日起施行),100學年度起社會照顧體系除放寬低收入戶審查標準外,另新增中低收入戶之教育補助。本部刻正配合該法訂定「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學費用減免辦法」,辦法將於100學年度第1學期起實施。

(二)上開辦法實施後,現行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學生,將逐漸轉為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因此學校提撥之弱勢助學金支出,將逐年降低。

(三)為獎勵各校提供校內清寒學生就學協助,各私立技專校院於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之支出金額,業列入本部核配私校獎補助經費核配之指標;另於助學支出達學校學雜費收入逾3%以上者,亦屬核配指標項目之一。

(四)有關大專校院整體助學措施,本部後續將參酌各方意見,研擬修正合宜之整體助學政策。

後續辦理:100學年度第2學期刻正辦理中。
 
 

2011年6月全國技專校院校長會議有關「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提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