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日 )RICE投書教育部「部長信箱」
蔣部長,您好
本人頃閱立法院公報(第101卷第31期)刊載「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其中呂委員玉玲所提質詢,有一段:「有關獎助金的問題……為什麼還要他們去勞動50個小時才能獲得獎助學金呢?」,呂委員問:「部長去查清楚並改進,好嗎?」,部長答:「好,……」。
上述呂委員質詢內容,即為部長「大專校院非典型勞動現況及其勞動權保障之檢討」報告中所述:「有關公私立大專校院獎助學金,領取獎助學金之學生係依各校自訂服務學習方案於校園內服務學習……」之相關問題。
既然 部長答復將查清楚並改進,本人特提供做「功課」的捷徑,敬請調閱監察院調查報告(99教調49)全部經過(尚未結案),必可快速完整掌握此案來龍去脈。尤以101學年度即將來到,亟需及時作成政策決定,繼續檢討修正「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釐清「服務學習」實施原則之合宜性。
專此 並祝
政祺
米樂(RICE)敬上
*附註:這封信是寫給部長的,不必交業務單位處理,請部長室簡單答覆即可
(2012年6月5日 )教育部回復
信件編號:201206010011
承辦單位:高教司
發文日期:101-06-05
發文文號:臺高字第1010908100號
回覆內容:
RICE您好,「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中有關服務學習等相關事項,刻正併同各項助學措施整合討論研商。感謝您的來信,敬祝
闔家平安
教育部敬復
(2012年6月6日 )RICE投書教育部「部長信箱」
主旨:有關(101-06-05 )臺高字第1010908100號:期待合宜的助學措施新政
蔣部長,您好
本人前(101-06-01 )投書:請部長關心呂委員玉玲所提質詢「勞動50個小時才能獲得獎助學金」乙節,已接獲高教司回覆(101-06-05 )臺高字第1010908100號:「刻正併同各項助學措施整合討論研商」,本人至感欣慰,並衷心期待合宜的助學措施新政!
然而,100學年度部分學校辦理弱勢助學金,規定服務學習時數超過50小時,甚至高達100小時,執行上的疑問點卻缺乏澄清,顯見弱勢助學計畫雖增訂服務學習實施原則,但相關規定事項仍有所疏漏,期許 部長重視此問題並囑相關單位研議改善。
專此 並祝
政祺
米樂(RICE)敬上
(2012年6月13日 )教育部回復
信件編號:201206060072
承辦單位:高教司
發文日期:101-06-13
發文文號:臺高字第1010908369號
回覆內容:
RICE先生,您好!
您101年6月7日寄給部長的信,我們已經收到了,謝謝您的來信!
您來信建議檢討弱勢助學服務學習時數問題,部長十分重視,特別交待教育部高教司處理,敬復如下:
感謝您對弱勢學生就學權益的關心,您的建議,本部將納入各項助學措施研議之參考。
爾後您對於本部有任何建議,仍請不吝賜教!最後,再次謝謝您寶貴的意見,謹致上十二萬分的誠摯祝賀!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教育部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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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30日 )教育部對於高教工會「反對高等教育勞動非典化」訴求之回應說明【教育部新聞】
「勞動50個小時才能獲得獎助學金」出處考查
(2012年4月26日 )高教工會快訊第五期:五一勞動節 「反對高等教育勞動非典化」系列行動
摘錄:
(二)獎助金
教育部現有研究生獎助學金經費由各校自行提撥,經費來源包括教育部補助的教學研究訓輔補助款、國科會研究案等。獎助金制度原意為獎勵與補助研究生能專心學習而不用到校外兼職,但各校卻把獎助金反過來運用,把學生當臨時職員使用,研究生必須提供相當對價的「校內工作」才能領得這筆獎助金,最惡劣的例子包括低收入戶獎助學金必須工作50個小時,已完全違反與扭曲獎助學金的原始用意。
(2012年5月2日 )RICE向「高教工會」查證:
請問上文中「收入戶獎助學金必須工作50個小時」,是否指「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領取「助學金」之學生參與「服務學習」,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
(2012年5月2日 )「高教工會」回覆:
你好,
關於50個小時,我們是從學生方面得知的資訊,想必是學校現行的實際規範。但我們並沒有細究這個數字是從何而來。如果想要追查這項規範的來源,因為最近學生團體在五一的相關行動中亦提出了關於獎助金的訴求,我們建議最好還是直接向學生團體諮詢,或者,因為實行這項規範的是學校,應該可以直接向學校方面查詢。謝謝。
工會秘書處
(2012年4月30日 )《2012五一勞動節 工學聯合反剝削大遊行》學生團體聯合新聞稿
摘錄:
假「助學金」之名 剝削弱勢學生
學生團體更指出,教育部口口聲聲說要用「助學金」補助弱勢大學生,然而翻開教育部的規定一看,卻發現所謂的「助學金」必須要學生付出「勞動服務」來換取,也就是說,學生必須要達到一定的「服務時數」,才可以領取助學金。學生團體表示,這樣的「助學金」其實就是「工資」,教育部的「助學金計畫」就是「打工計畫」。教育部和大學美其名補助弱勢學生「助學金」,但實質上卻是讓弱勢學生成為學校行政單位的廉價勞工!
學生團體表示,助學金設置的目的是為了補助弱勢學生,不應用勞動來換取,而壓縮到唸書的時間。而且助學金的工作,不但不受勞動法規的保障,教育部也沒有嚴格規範「勞動服務」的內容,讓申請助學金的弱勢學生反倒成為學校中最沒保障的勞工!
監察院調查報告(99教調49)
東海大學「申請助學金而被要求去做勞動服務」
東海大學共同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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