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30日 星期六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國立教育廣播電台」相關報導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National Education Radio【文教新聞】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劉文珍報導】

鼓勵學生勤讀書,弘光技大學推出「勤學條款」,凡符合「成績優異」、「伴讀績優」、「擔任課輔小老師」等規定,最多可全額抵免40個小時;弘光科希望藉由勤學條款鼓勵弱勢同學專注學習,同時幫助課業落後同儕趕上進度,多元的協助學生精進課業。

針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中助學金部分,弘光科大學務長陳玉舜表示,學生必需回饋勞動服務,但是學校認為,能以勤學回饋並無不可,因此,訂定了「勤學條款」。

學務長陳玉舜說明「勤學條款」的服務內容包括學生學期平均成績達90分以上或通過中級英檢者,服務回饋時數可全數抵免,而學生本身學期成績若未達75分,則可申請伴讀服務加強課業,平均成績提升10分或班級排名提升10名以上,同樣可獲得全免優惠;此外,同學們也可選擇擔任學習課業輔導小老師,經系上課業學習導師認可後,每伴讀3小時可抵2小時服務時數。

弘光科大學務長陳玉舜13日表示,教育部為了讓家庭年所得偏低的大專院校學生均能獲得政府或學校的就學補助,實施「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其中「助學金」部分,每位通過審查學生依個人申請資格差異,可獲補助5,000~35,000元不等的學費,但依規定必須參與校內服務回饋活動,服務時數約30~40個小時。

陳玉舜學務長進一步說明,校內每年平均約有1,800位學生申請助學金獲准,全校服務總時數高達60,000小時;學生則依照各院系所提出的服務需求,參與學校大型活動、召開重要會議及行政作業等業務,也培養志工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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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8)弱勢學生助學金與學雜費比例近期內公布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劉文珍報導】

關心技職教育學生就學問題,教育部以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取代共同助學金,同時在新年度明訂辦法,凡是學雜費減免與弱勢學生助學金超過一定比例者,教育部會給予協助;教育部技職司長陳明印表示,具體方案將在近期內公布,協助弱勢學生順利就學。

從96學年度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取代共同助學金,凡是共同助學金支出高於學雜費1%的學校,教育部不再予以補助,引發私立技職校院的憂心,希望教育部能繼續對弱勢學生的補助。

教育部技職司長陳明印說明,教育部了解私立技專校院學生的社經背景普遍低於一般大學,因此,教育部對於技專校院弱勢學生的助學金的提供會持續辦理,讓社經地位較低的弱勢學生可以繼續就學。

陳明印司長進一步表示,包括國立學校在內,學雜費減免後加上弱勢學生助學金超過一定比例,或是私立技專校弱勢助學金與學雜費比例超過一定比例者,都會有所補助,幫助弱勢學生。

陳明印司長說,部長吳清基關心技職教育,特別在總預算不變的情形下,調整其他部門預算,增加4億元經費做為技職教育的經費。而技職司也針對私校超過學雜費的弱勢學生助學金進行計算,具體方案將會在近期內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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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1)共同助學金配合對等時數工讀,同時適度管控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劉文珍報導】

中低收入戶家庭學生可以請領1萬元到3萬3千元不等的助學金,但是近年來請領人數倍增,崑山科技大學在技專校院校長會議中建議教育部,雖應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學生權利 ,但是拿錢不必付出,將產生負面教育效果。教育部方面也同意共同助學的概念,但是是否勞力付出,要和高教司共同配合辦理。

崑山科技大學在2007技專校院校長會議中提案,各校因為就學人數銳減影響,共同助學金的發放對各校經費支出產生嚴重影響;另一方面,受助學生拿錢不必付出,會產生「天下有白吃的午餐」的負面教育效果,因此,建議請領共同助學金的學生,要擔任其領取金額相對時數的工讀。

教育部次長周燦德表示,共同助學金是由各校學費提撥百分之3~5幫助學生,是一種共同協助助學觀念,如果配合工讀發給,也要配合高教司做衡平的處理,其次,學校是否有足夠工作提供工讀,或是轉化為社會服務等,都需要再行討論。

育達商業技術學院校長劉三錡認為,共同助學金的來來源不是來自政府,不是辦社會福利,而是來自學生的學費,無償提供的確有違教育宗旨,容易引發負面聲音之外,共同助學金是繳費學生共同幫助,因為並未徵得學生家長同意,另外,目前學校經營愈來愈困難,因此,共同助學金要適度管控、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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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0)學雜費調整要兼顧教學品質與照顧弱勢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徐詠絮報導】

教育部日前公布大學學雜費調整原則,鼓勵學校要提撥更多助學經費照顧弱勢學生。不過,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劉兆玄認為,政府應該做的是,給學校更多學雜費調整的彈性,提升辦學品質,對學生才最有利,至於,照顧弱勢學生除了學校要繼續努力外,政府應該負起最大責任。

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舉辦一場助學措施與弱勢學生照顧研討會,教育部次長呂木琳應邀說明政府推動助學措施的政策與責任,呂次長強調,將規劃明年起針對弱勢學生提出照顧助學專款計畫,只要是家庭年所得在後40%的大專校院學生,將可依就讀公私立學校、及家庭所得高低,獲得不同額度的助學金,同時希望維持對私校的獎助,但把對私校補助,用來照顧弱勢學生。

私立技專校院協進會理事長張一蕃則認為照顧弱勢學生跟學雜費調整應該是兩回事,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黃雯玲則回應,那是因為社會大眾會把這兩件事掛勾,但教育部希望的是所有大學的助學措施,都能真正照顧到弱勢學生。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劉兆玄則認為,政府要給大學學雜費調整的彈性,並負起照顧弱勢學生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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