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監察院函(99年10月19日)(99)院台教字第0992400548號
依99年10月14日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屆第27次會議決議辦理
【2】監察院函(100年1月21日 )院台教字第10024300540號
依100年1月13日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屆第30次會議決議辦理
復教育部99年12月6日 臺高(四)字第0990182043號函
【3】監察院函(100年4月20日)院台教字第1002430189號
依100年4月14日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屆第33次會議決議辦理
【4】監察院函(100年7月19日 )院台教字第1002430318號
依100年7月14日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屆第36次會議決議辦理
復教育部100年5月11日 臺高(四)字第1000067938號函
【5】監察院函(100年11月14日 )院台教字第1002430539號
依100年11月10日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屆第41次會議決議辦理
復教育部100年9月2日 臺高(四)字第1000127614號函
【6】監察院函(101年2月23日 )院台教字第1012430106號
依101年2月16日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屆第44次會議決議辦理
復教育部100年12月21日 臺高(四)字第1000208078號函
【7】監察院函(101年6月15日 )院台教字第1012430319號
依101年6月14日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屆第48次會議決議辦理
復教育部101年4月23日 臺高(四)字第1010032977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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