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科技大學弱勢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100、101、102學年度)
科技校院「變相工讀」卓越南台
服務時數 102學年度 101學年度 100學年度
南台科技大學 【100】 【100】 【100】
大仁科技大學 【80】 【80】 【100】
台北城市科技大學 【80】 【80】 【80】
中州科技大學 【80】 【80】 【80】
東方設計學院 【80】 【80】 【80】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 【60】 【60】 【90】
南榮科技大學 【70】 【70】 【100】
嶺東科技大學 【50】 【90】 【90】南台科技大學「四技」學生申請通過『弱勢助學金』之服務時數
96學年度入學至畢業:0小時
97學年度入學至畢業:50小時
98學年度入學至畢業:150小時
99學年度入學至畢業:250小時
100學年度入學至畢業:350小時
100學年度入學至畢業:350小時
教育部(100年8月1日)臺高通字第1000129572號函:
為回歸本計畫助學之意旨,並彰顯公共性及公益性等特質,將原申領助學金各校得要求學生履行之生活服務學習,配合現行服務學習方案,名稱修改為「服務學習」。
【錯誤】南台科技大學公告:申領通過弱勢學生助學金須配合參與『生活服務學習』
<100學年度第一次公告>
(2012/02/03)請申請弱勢助學補助通過同學上網登錄服務學習單位
1. 申領通過弱勢學生助學金須配合參與生活服務學習,每學期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並得視學習績效作為下一次核發助學金之參考。
2. 獲得助學金學生須於2月1日起至2月29日前上網填報,再依分配比例及學生自願分發。
3. 生活服務學習之學生工作表現由執行單位負責考評,除疾病或臨時事故外,不得有三次以上未完成交辦之工作,並自行決定續用。
4. 100學年度第二學期選項如下:
(1)勾選每週3小時時段同學,依自已規劃時間勾選服務學習時段,若服務單位已額滿請再選別項單位。
(2)勾選每學期50小時時段同學,服務學習時間請與服務單位自行調配。
(3)勾選暑假50小時時段同學,請先至服務單位確定服務學習於暑假開始服務後,才可以在暑假服務學習。
5. 請至學校網站首頁下方-相關連結(學雜費減免暨弱勢助學與獎學金登錄網)點選進入,再點選項-弱勢助學服務學習資料登錄。
<100學年度第二次公告>
(2012/09/10)9月12日9:00起請100學年度申請弱勢助學補助通過同學上網登錄服務學習單位
1. 申領100學年度通過弱勢學生助學金須配合參與生活服務學習,每學期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並得視學習績效作為下一次核發助學金之參考。
2. 100學年度獲得助學金學生須於9月12日起至9月30日前上網填報,再依分配比例及學生自願分發。
3. 生活服務學習之學生工作表現由執行單位負責考評,除疾病或臨時事故外,不得有三次以上未完成交辦之工作,並自行決定續用。
4. 101學年度第一學期選項如下:
(1)勾選每週3小時時段同學,依自已規劃時間勾選服務學習時段,若服務單位已額滿請再選別項單位。
(2)勾選每學期50小時時段同學,請與服務單位自行調配服務學習時間。
(3)寒假因時間短原則上不開放申請除特殊需求。
5. 特殊需求申請為個人確實無法配合學校各單位所安排之服務學習時段,方得提出。
6. 請至學校網站首頁下方-相關連結(學雜費減免暨弱勢助學與獎學金登錄網)點選進入,再點選項-弱勢助學服務學習資料登錄。
7. 同學登錄完成後請列印申請表並繳至服務學習單位報到及開始服務學習。
8. 101學年度新生如申請通過的同學,101學年下學期才開始服務。
<101學年度第一次公告>
(2013/01/04)請申請101學年度弱勢助學補助通過同學102年1月8日上網登錄服務學習單位
1. 101學年度第一學期申領通過弱勢學生助學金須配合參與生活服務學習,每學期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並得視學習績效作為下一次核發助學金之參考。
2. 獲得助學金補助學生須於102年1月8日起至102年2月18日前上網填報,再依分配比例及學生自願分發至各單位,完成登錄後須將申請表及簽到表列印,開學後交至服務單位始完成手續並於第二學期開學後至服務單位開始參與服務學習。
3. 生活服務學習之學生工作表現由執行單位負責考評,除疾病或臨時事故外,不得有三次以上未完成交辦之工作,並自行決定續用。
4. 101學年度第二學期選項如下:
(1)勾選每週3小時時段同學,依自已規劃時間勾選服務學習時段,若服務單位已額滿請再選別項單位。
(2)勾選每週50小時時段同學,請與服務單位自行調配服務學習時間。
(3)勾選暑假每週50小時時段同學,請先至服務單位確定服務學習於暑假開始服務後,才可以在暑假服務學習。
5. 請至學校網站首頁下方-相關連結(學雜費減免暨弱勢助學與獎學金登錄網)點選進入,再點選項-弱勢助學服務學習資料登錄。
6. 101學年度第一學期申領通過弱勢學生助學金,逕於下學期註冊繳費單逕予扣減,如有未扣除於註冊繳費單者,日間部請至課外活動組找吳先生,進修部至學務組找黃組長查詢。
<101學年度第二次公告>
(2013/09/06)101學年度獲得弱勢助學補助通過同學請於102年9月9日開始上網登錄服務學習單位
1. 101學年度申領通過弱勢學生助學金須配合參與生活服務學習,每學期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並得視學習績效作為下一次核發助學金之參考。
2. 獲得助學金學生須於102年9月9日起至9月30日前上網填報,再依分配比例及學生自願分發,完成登錄後須將申請表及簽到表列印,開學後交至服務單位始完成手續並於102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後至服務單位開始參與服務學習。
3. 生活服務學習之學生工作表現由執行單位負責考評,除疾病或臨時事故外,不得有三次以上未完成交辦之工作,並自行決定續用。
4. 101學年度第一學期選項如下:
(1)勾選每週3小時時段同學,依自已規劃時間勾選服務學習時段,若服務單位已額滿請再選別項單位。
(2)勾選每週50小時時段同學,請與服務單位自行調配服務學習時間。
(3)本學期寒假因時間較短不提供申請,除特殊情形勾選寒假每週50小時時段同學,請先至服務單位確定服務學習於寒假開始服務後,才可以在寒假服務學習。
5. 請至學校網站首頁下方-相關連結(學雜費減免暨弱勢助學與獎學金登錄網)點選進入,再點選項-弱勢助學服務學習資料登錄。
6. 但對於102學年度第一學期辦理弱勢助學補助申請部份,還是要請同學務必提出申請才算真正完成手續,在此提醒您。
<102學年度第一次公告>
(2014/02/15)102學年度獲得弱勢助學補助通過同學請於103年2月24日開始上網登錄服務學習單位
1. 102學年度申領通過弱勢學生助學金須配合參與生活服務學習,每學期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並得視學習績效作為下一次核發助學金之參考。
2. 獲得助學金學生須於103年2月24日起至6月30日前上網填報,再依分配比例及學生自願分發,完成登錄後須將申請表及簽到表列印,交至服務單位並開始參與服務學習。
3. 生活服務學習之學生工作表現由執行單位負責考評,除疾病或臨時事故外,不得有三次以上未完成交辦之工作,並自行決定續用。
4. 102學年度第二學期選項如下:
(1)勾選每週3小時時段同學,依自已規劃時間勾選服務學習時段,若服務單位已額滿請再選別項單位。
(2)勾選每週50小時時段同學,請與服務單位自行調配服務學習時間。
(3)勾選暑假50小時時段同學,請先至服務單位確定服務學習於暑假開始服務後,才可以在暑假服務學習。
5. 請至學校網站首頁-本校學生-學務資訊(學雜費減免暨弱勢助學與獎學金登錄網) 點選進入,再點選項-弱勢助學服務學習資料登錄。
6. 102學年度第一學期申領通過弱勢學生助學金,逕於下學期註冊繳費單逕予扣減,如有未扣除於註冊繳費單者,日間部請至課外活動組找吳先生,進修部至學務組找陳組長查詢。
<102學年度第二次公告>
(2014/09/12)102學年度獲得弱勢助學補助通過同學請於103年9月15日開始上網登錄服務學習單位
1. 102學年度申請通過弱勢學生助學金須配合參與生活服務學習,每學期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並得視學習績效作為下一次核發助學金之參考。
2. 獲得助學金學生須於103年9月15日至10月6日前上網填報,再依分配比例及學生自願分發,完成登錄後須將申請表及簽到表列印,開學後交至服務單位始完成手續並於103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後至服務單位開始參與服務學習。
3. 生活服務學習之學生工作表現由執行單位負責考評,除疾病或臨時事故外,不得有三次以上未完成交辦之工作,並自行決定續用。
4. 103學年度第一學期選項如下:
(1)勾選每週3小時時段同學,依自已規劃時間勾選服務學習時段,若服務單位已額滿請再選別項單位。
(2)勾選每週50小時時段同學,請與服務單位自行調配服務學習時間。
(3)本學期寒假因時間較短不提供申請,除特殊情形勾選寒假每週50小時時段同學,請先至服務單位確定服務學習於寒假開始服務後,才可以在寒假服務學習。
5. 請至學校網站首頁下方>校園宣導>學雜費減免暨弱勢助學與獎學金登錄網登錄,再點選弱勢助學服務學習資料登錄。
<103學年度第一次公告>
(2015/02/24)103學年度獲得弱勢助學補助通過同學請於104年2月25日開始上網登錄服務學習單位
1.103學年度申請通過弱勢學生助學金須配合參與生活服務學習,每學期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並得視學習績效作為下一次核發助學金之參考。
2.獲得助學金學生須於104年2月25日開始上網填報,完成登錄後於103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後至服務單位開始參與服務學習。
3.生活服務學習之學生工作表現由執行單位負責考評,除疾病或臨時事故外,不得有三次以上未完成交辦之工作,並自行決定續用。
4.103學年度第二學期選項如下:
(1) 勾選每週3小時時段同學,依自已規劃時間勾選服務學習時段,若服務單位已額滿請再選別項單位。
(2) 勾選每週50小時時段同學,請與服務單位自行調配服務學習時間。
5.請至學校網站首頁下方>校園宣導>學雜費減免暨弱勢助學與獎學金登錄網登錄,再點選弱勢助學服務學習資料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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