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臺科技大學,簡稱南臺科大,為臺灣一流優質學府,提供多元且高品質課程,以培育學養兼具之優質人才為志,結合優良教育環境與先進教學設備,以「人文化」、「資訊化」、「國際化」、「產業化」、「創新化」共融,發展出南臺科大獨一無二的特色。
南台科技大學招生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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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台科技大學103學年度第1學期全校師生座談會
問題發言
1. 弱勢助學上下學期共 100 小時,時數是根據什麼制度而訂? 「四技財金三丙」
2. 弱勢助學系排前 30%抵免 6 小時是根據什麼而訂?制度是由教育部規定,但時數是由學校決定請不要再拿教育部當藉口(還有叫校長不要自我感覺良好) 「四技財金三丙」
3. 服務學習時數為何其他學校都是上下學期共50小時,本校卻是上下學期各50小時,請學校考量學生平時課業繁重,有些同學又必工讀,以及有時間去參加社團活動,更改一下規則,如果大家是被強迫去參加服務,品質一定不會好到哪裡去,教育部規定真的是上下各50小時嗎?那其他學校是…? 「四技會資三甲」
4. 弱勢助學補助政府規定一年需達50小時之時數,但學校卻為每學期50小時,等於一年100小時,許多人因家境需要打工,真的無太多時間。許多同學反應此問題許久,應給予正面回覆。 「四技餐旅四甲」
課外組回應
1. 依據教育部103年7月25日臺高通字第 1030095740號函修正「大專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第一條第5項第3款第3目:服務學習時數各校得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自行規劃,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爰各校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本校辦法為南臺科技大學弱勢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100年10月19日100學年第一次校務會議通過。依據第三條第5項第3款第3目服務學習時數以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規劃時數不因核發之助學金金額有別;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本校作法為:每學年上學期申請,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後,下學期及隔學年度上學期,各做50小時,合計100小時,此為學校自訂,與教育部法規並無牴觸。
2. 教育部法規第一條第5項第3款第5目,鼓勵措施:前一學年度服務學習績效卓著者,或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系所前 30%者,其服務學習時數得予以減免。
本校辦法第三條第5項第3款第5目,鼓勵措施:前一學年度服務學習績效卓著,或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系所前30%者,其服務學習時數得予以減免6小時。
本校辦法第三條第5項第3款第5目,鼓勵措施:前一學年度服務學習績效卓著,或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系所前30%者,其服務學習時數得予以減免6小時。
助學金補助分五級,最高35000元最低12000元惟並非無償給與,領取弱勢助學金從事服務學習為部頒法規精神,惟各校作法及服務時數略有不同,只要不牴觸教育部法規,各校得以自訂並無不可。
跳針、跳針
南台科技大學102學年度第一學期師生座談會(102年12月18日)
問題發言
1. 為什麼弱勢服務學習要加長時間? 不是只做一個學期? 「四技財金三丙」
2. 弱勢助學服務學習時數越改越多,其他學校只做一學期,南台學生卻要做一學年。「四技幼保三乙」
課外組回應
1. 本校申請弱勢助學金計畫補助之同學之服務時數係參照教育部弱勢助學補助計畫辦法內容所訂定實施(請詳閱學校網頁公告辦法)。
2. 檢視教育部前述辦法設置之旨意,係期盼教育學生以「己身自助」適度付出心力方式,而後取得「人助」獲得相關補助權益,希望受助學生能夠在「付出、感恩、回饋」的過程中,珍惜這得來不易的社會資源,也相信你的學習收穫必然是豐富而甘甜。
南台科技大學101學年度第二學期師生座談會(102年5月5日)
問題發言
1. 開放更多校內工讀的機會。【四技車輛一甲】
2. 弱勢補助時數太多,有變相工讀的疑慮。【四技光電二甲】
課外組回應
1. 目前本校各單位工讀生需求名額已應徵額滿。
2. 本校申請弱勢助學計畫補助同學之服務時數係依教育部弱勢助學補助計畫辦法內容實施(請詳閱相關辦法),而己身以自助方式,適度付出心力換取相關補助權益,這亦是全人教育、自助而人助的一環,相信你的收穫會更豐富。
100年9月5日公告(草案)
100年9月19日第112次行政會議通過
100年10月19日100學年第一次校務會議通過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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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臺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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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
1.目的:為促進學生之社會及公民責任,各校得要求領取助學金之學生參與服務學習,並得作為核發助學金之參考。
2.服務內容:各校可配合「大專校院服務學習方案」,規劃具公共性、公益性及發展性之服務學習活動。
3.實施原則:
(1)程序明確:各校依本計畫辦理服務學習時,應將服務學習內容及相關遵行事項載明於助學金申請表件中,並供學生以書面具結;必要時學校得辦理說明會,以求明確。
(2)內容多元:服務學習內容可結合課程或社團活動,或校內校外公益服務或講座,自行規劃服務學習內容。
(3)時數合理:服務學習時數各校得於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自行規劃,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爰各校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4)彈性制宜:各校得針對應屆畢業生、研究生、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臨時休退學或因故無法完成服務學習學生擬定替代方案。
(5)鼓勵措施:前一學年度服務學習績效卓著,或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系所前30%者,其服務學習時數得予以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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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
(1)目的:為促進學生之社會及公民責任,學校得要求領取助學金之學生參與服務學習,並得作為核發助學金或獎學金之參考。
(2)服務內容:可配合「大專校院服務學習方案」,規劃具公共性、公益性及發展性之服務學習活動。
(3)實施原則:
1)程序明確:依本計畫辦理服務學習時,應將服務學習內容及相關遵行事項於學生申請助學金時,由供學生以書面具結;必要時得辦理說明會,以求明確。
2)內容多元:服務學習內容可結合課程或社團活動,或校內校外公益服務或講座等,最高可扺6小時。
3)時數合理:服務學習時數以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之原則下,規劃時數不因核發之助學金金額有別;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4)彈性制宜:本校得針對應屆畢業生、研究生、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臨時休退學學生或因突發傷病無法完成服務學習者擬定替代方案。
5)鼓勵措施:前一學年度服務學習績效卓著者,或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系所前30%者,其服務學習時數得予以減免6小時。
(4)服務學習時數分配比例原則如下:
1)依時間分配,上學期及下學期分配比例各占70%,暑假占30%,寒假占30%。 2)依單位分配; A.行政單位分配比例學期中40%;寒暑假60%,依業務需求配。 B.學術單位分配比例學期中60%;寒暑假40%,依各院大學部四技學生人數比例分配。 C.獲得助學金學生依期限上網填報,再依分配比例及學生自願分發。 |
學生人數
私立
|
校 名
|
日間部
|
夜間部
|
其 他
|
全 校
|
1
|
正修科技大學
|
9975
|
6592
|
1855
|
18422
|
2
|
南臺科技大學
|
13578
|
4574
|
0
|
18152
|
南臺科技大學【大專校院概況統計】學生人數
學年度
|
102
|
101
|
100
|
計
|
19,473
|
19,868
|
19,972
|
博士
|
50
|
44
|
44
|
碩士
|
1,085
|
1,257
|
1,342
|
碩士職
|
501
|
544
|
538
|
四技
|
13,169
|
13,093
|
12,924
|
四技夜
|
4,366
|
4,572
|
4,675
|
二技
|
40
|
1
|
9
|
二技夜
|
262
|
357
|
440
|
南臺科技大學【公私立技專校院一覽表】學生人數
學年度
|
102
|
101
|
100
|
日間部
|
13,578
|
13,643
|
13,605
|
進修部
|
4,574
|
4,924
|
5,121
|
全 校
|
18,152
|
18,567
|
18,726
|
南臺科技大學【校務及財務資訊公開專區】學生人數
學年度
|
101
|
100
|
99
|
大學部
|
16,949
|
17,010
|
16,776
|
研究所
|
1,307
|
1,392
|
1,476
|
合 計
|
18,256
|
18,402
|
18,252
|
三校比較
南臺科技大學
服務學習執行時間係採申請學年度第二學期及隔一學年度第一學期實施,總計一學年
服務學習執行時間係採申請學年度第二學期及隔一學年度第一學期實施,總計一學年
【100學年度】【101學年度】【102學年度】
因通過申請助學金學生可享有兩學期(一學年)之補助權益,故每學期服務50小時,兩學期共計100小時。
嶺東科技大學
本校學生服務學習期間自該學年度第二學期起至次學年度第一學期結束止
本校學生服務學習期間自該學年度第二學期起至次學年度第一學期結束止
【100學年度】【101學年度】
日間部 在校生90小時 應屆畢業生45小時
進修部、進修學校 在校生45小時 應屆畢業生24小時
【102學年度】
日間部 在校生50小時 應屆畢業生30小時
進修部、進修學校 在校生30小時 應屆畢業生20小時
僑光科技大學
已核准補助學生需完成二階段「生活服務學習」服務時數,第一階段服務為當學年度下學期;第二階段服務為次學年度上學期
已核准補助學生需完成二階段「生活服務學習」服務時數,第一階段服務為當學年度下學期;第二階段服務為次學年度上學期
【100學年度】【101學年度】【102學年度】
服務學習時數以每學年50小時,分兩階段實施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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