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4月25日)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
【會議紀錄】
日 期 辦 理 事 項
四月下旬 專案小組第1次會議(4/25)
1. 就專案小組運作方式、核心議題(待解決問題)進行討論。
2. 討論重點議題
(1)合理學雜費之核心內涵
(2)財務公開
(3)教(辦)學成本
(4)學校經費來源及學生合理的學雜費負擔比例
(5)教育券
五月上旬 研究團隊第1次會議
邀請學者專家分「公立學校學費政策」、「私立學校學費政策」
與「弱勢學生助學措施」三組組成研究團隊
五月中或下旬 工作圈第1次會議
組成工作圈進行1~2次討論
六月上旬 研究團隊
研究團隊依工作圈討論結果,研擬學雜費調整初步方案
六月中旬 焦點團體座談會
1. 研究團隊分組召開焦點團體會議
2. 請與會人員就初步方案提供意見
2. 請與會人員就初步方案提供意見
六月下旬 專案小組第2次會議
1. 初步方案提專案小組討論
2. 討論重點議題:
(1)在哪些條件(或架構)下,由學校自主調整學雜費。
(2)學雜費調整之校內程序
七月 工作圈會議
1. 研究團隊依專案小組第2次會議決議事項及焦點團體座談會中
相關意見調修初步方案
2. 召開工作圈確定調修方案內容
八月上旬 專案小組第3次會議
1. 修正方案提專案小組討論
2. 討論重點議題:
(1)訂定學雜費調整之原則及程序
(2)教育部末端控管機制
八月中旬 公聽會
辦理公聽會,邀請政策利害關係人(包括立法委員、機構代表、
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政府機關代表)與會,就專案
小組所討論之規劃草案內容與各界交換意見
八月下旬 專案小組第4次會議
邀集立法委員等民意代表參與修正方案之討論
九月 專案小組第5次會議
依各界共識調修方案,研究團隊配合會議決議修正方案內容
十月 確認方案
常態性學雜費調整方案定案,研究團隊依據研究期程規劃提交結
案報告
十一月 修法
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依法制程序進行修法
十二月 專案簡報
部長赴立法院進行常態性學雜費調整方案專案簡報
一月 修法
依立法院建議事項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
二月底 辦法公布
公布新修正之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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