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8日 星期六

105學年度學雜費調整【大同大學】未通過


 
 
學雜費調整案
 
一、國立金門大學:不同意通過
() 資訊公開程序資料不足,研議程序過程不完備。
() 財務資料簡略不完整。
 
二、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不同意通過
() 審議小組的會議紀錄在說明會後才公布不符法定程序。
() 研議期間的學雜費調漲支用計畫書公告內容不完備。
 
三、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 資訊公開及研議公開之程序是否完備,正反意見皆有,經審議委員投票表決該校獲多數委員同意通過。
() 該校原申請調漲3.5%,惟經審查該校助學計畫對學生的照顧仍有待加強,該校申請之漲幅3.5%,調降為2.5%
 
四、中原大學:不同意通過
助學指標之助學金比率未逾70%,不符合規定。
 
五、長庚大學:不同意通過
資訊公開程序及研議公開程序是否完備,審查委員意見不同,經投票議決,票數相同。考量下列理由,不同意通過:
() 學生就支用計畫的迫切性及必要性,提出不少疑義,學校尚未能完全明確回應,且該校支用計畫中增加學習資源的部分,有過度著重硬體設備更換。
() 學校公開說明會學生參與程度不高。
 
六、義守大學:不同意通過
校務會議通過後才辦理公開說明會,程序不完備。
 
七、大同大學:不同意通過
助學指標之助學金比率未逾70%,不符合規定。
 
八、世新大學:不同意通過
() 審議小組會議並未有學生代表參加。
() 學雜費調漲後的支用計畫不明確。
 
九、淡江大學:不同意通過
() 學雜費規劃書未經校內學雜費審議小組通過,不符合學校自訂之學雜費調整審議程序。
() 六次公開說明會僅有一次有會議紀錄。
 
十、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
) 資訊公開及研議公開之程序是否完備,審查委員意見不同,經投票議決,票數相同。
() 考量該校助學計畫目標值及支用計畫用途具體明確,同意該校調漲學雜費,但建議可再加強不同類型弱勢學生的照顧,爰該校申請之漲幅3.5%,調降為2.5%
 
十一、明新科技大學:不同意通過
() 校內學雜費的審議程序有瑕疵,公開說明會提供之資料不完備。
() 公開說明會對學生提問未具體回應。
 
十二、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不同意通過
() 學校依現金結餘所提出的資金運用計畫不完備。
() 學雜費調整的支用計畫說明不完善。
 
十三、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不同意通過
助學指標之助學金比率未逾70%,不符規定。
 
十四、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不同意通過
辦學綜合指標之技專校院綜合評鑑行政類為二等,不符規定。
 

 




 【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案】公聽會
 時間:524()下午1710開始
 地點:尚志教育研究館B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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