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仁科技大學執行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導致工讀金消失
大仁科技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服務學習時數申請規定(97~100學年度)
大仁科技大學校長王駿發 發表一封信
-協助學生就學大家一起來,籲支持該校關懷弱勢學生千萬獎助學金募款活動。
親愛的大仁家族們,收信平安!
大仁科大立足屏北將近半甲子,感謝社會各界不吝賜正,助我成長。
近年來的全球金融風暴,衝擊許多經濟弱勢的家庭,原該無憂無慮,專心求學的孩子,不得不在求學之路上,自籌學費與生活開銷。我們心疼這樣的校園實況,發出這封信祈請您,支持本校關懷弱勢學生千萬獎助學金募款活動,讓經濟弱勢的學生安心順利完成大學學業。
千萬基金募款活動募得之款項,存入本校募款專戶後,將投注於「弱勢學生圓滿安心就學獎助學金」,您的捐款收據可作為下年度報稅列入所得稅列舉扣除之用。
一份愛,一份心,一舉善行,可以成全一個孩子的求學之心。祈盼您熱心捐助,聚沙成塔,讓大仁科技大學的成長與茁壯,成為社會上可以倚靠的一份清涼。
期待您的手,助孩子一臂之力;期待您的手,帶來更多共襄盛舉的手。期待所有的涓滴成河,匯聚成一股力量,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的社會,不只是盼望,更是此時此刻我們共同努力的未來。無限感恩!
校長 王駿發 敬上 101.10.01
(101/10/01 )協助弱勢學生安心就學 我們需要您共襄盛舉【大仁科技大學校友總會】
101.11.28獎助學金管理審核委員會議通過
101.11.28獎助學金管理審核委員會議通過
一、為協助本校學生在學期間,藉由工讀之機會,以養成獨立自主精神,擴充學習生活領域,並支援學校各種行政業務之工作,特訂定「大仁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幸福學生助學工讀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申請本助學金之工讀,凡本校在學學生符合失業家庭、低收入戶、家庭經濟困難、急難救助等,可向本校委用單位提出申請,並經由該班導師推薦者為優先。
三、申請及取消資格
(一)依學業、操行成績(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擇優遴選,志工可優先提供申請。其中,原住民族籍學生不受學業成績限制。
(二)申請本校工讀生,必須檢附申請書乙份,並繳至工讀單位申請,經錄取後再送至承辦單位備查。
(三)經審核合格之工讀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工讀資格:
1、工作不力或不適任者。
2、休、退、轉學者。
3、連續請假逾一週者。
4、自動辭職者。
5、定期實施考核,未達70分(含)以上者。
四、上開之工作績效,由各申請單位主管考核,並得由任用單位依前條(三)之規定,決定續用或解僱。
五、工讀生之工作性質,得由各申請單位律定,且以不妨礙學生之學業及身心發展為原則,其工作內容如下:
(一)室內:文書處理、公文遞送、教具室管理(清潔)、會議室管理(清潔)、環境打掃、賃居學生管理、器材管理(清潔),或各單位指派工作等。
(二)室外:交通服務工作、校園清潔、環境巡查員、機車棚管理,或各單位指派工作等。
六、本助學金及工讀時數之基準:
(一)可依受領者工作性質不同,工讀金時薪依當年度公告之基本工資時薪計。
(二)工讀時數每人累計最高不得超過每月20小時【進修部及外籍學生另行規定】。
七、本助學金之預算分配:本助學金來源為圓夢助學愛心捐,圓夢助學愛心捐款項來源由本校全體師生及校外熱心人士捐贈。
(一)本助學金預算總金額依當年度預算之工讀助學金實際人力酌予調整及分配。
(二)因業務急需,而非於當年度核撥之本助學金,由使用單位主管依業務需要專簽送學務處申請。
八、本助學金發放作業:
各任用單位,應詳實登錄工讀生之工作事實,備妥印領清冊,並請工讀生蓋章,經單位主管簽核後,於每月15日前送至承辦單位,彙整造冊辦理請款手續,並於次月月初匯入學生帳戶(如遇假日順延一天)。
九、本助學金核銷作業:本助學金應於每月結束前辦理核銷手續,並提報獎助學金管理審核委員會追認。
十、本要點經獎助學金管理審核委員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013年3月19日 )聯合報【翁禎霞/屏東縣報導】
經濟不景氣,為幫助弱勢家庭的孩子上大學,屏東大仁科技大學推動「幸福工讀」,在校長王駿發等人登高一呼號召募款下,從上學期至今已募集逾270萬元,「幸福工讀」從這學期起推出第一期,提供125位學生工讀,讓學生安心讀書。
學校表示,校方推動「幸福工讀」計畫,希望藉由募款,成立千萬基金,提供弱勢學生工讀機會,讓他們安心求學。
募款活動從上學期起啟動,包括校長王駿發、董事長黃國慶、校內教職員工及校友紛紛響應,短短數月已募集超過270萬元,預計這學期先發放100萬元的工讀金。
也因為有了這筆愛心的匯入,上學期學校只有約50個工讀機會,今年已提升至125個。
大仁科技大學
幸福學生助學工讀金實施要點
101.11.28獎助學金管理審核委員會議通過
102.12.02獎助學金管理審核委員會議通過
一、為協助本校學生在學期間,藉由工讀之機會,以養成獨立自主精神,擴充學習生活領域,並支援學校各種行政業務之工作,特訂定「大仁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幸福學生助學工讀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申請本助學金之工讀,凡本校在學學生符合失業家庭、低收入戶、家庭經濟困難、急難救助等,可向本校委用單位提出申請,並經由該班導師推薦或實施服務學習成績優良經服務學習中心認證者優先錄用。
三、申請及取消資格
(一)依學業、操行成績(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擇優遴選,志工可優先提供申請。其中,原住民族籍學生不受學業成績限制。
(二)申請本校工讀生,必須檢附申請書乙份,並繳至工讀單位申請,經錄取後再送至承辦單位備查。
(三)經審核合格之工讀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工讀資格:
1、工作不力或不適任者。
2、休、退、轉學者。
3、連續請假逾一週者。
4、自動辭職者。
5、定期實施考核,未達70分(含)以上者。
四、上開之工作績效,由各申請單位主管考核,並得由任用單位依前條(三)之規定,決定續用或解僱。
五、工讀生之工作性質,得由各申請單位律定,且以不妨礙學生之學業及身心發展為原則,其工作內容如下:
(一)室內:文書處理、公文遞送、教具室管理(清潔)、會議室管理(清潔)、 環境打掃、賃居學生管理、器材管理(清潔),或各單位指派工作等。
(二)室外:交通服務工作、校園清潔、環境巡查員、機車棚管理,或各單位指派工作等。
六、本助學金及工讀時數之基準:
(一)可依受領者工作性質不同,工讀金時薪依當年度公告之基本工資時薪計。
(二)工讀時數每人累計最高不得超過每月20小時【進修部及外籍學生另行規定】。
七、本助學金之預算分配:本助學金來源為千萬基金募款及圓夢助學愛心捐,由本校全體師生及校外熱心人士捐贈。
(一)本助學金預算總金額依當年度預算之工讀助學金實際人力酌予調整及分配。
(二)因業務急需,而非於當年度核撥之本助學金,由使用單位主管依業務需要專簽送學務處申請。
八、本助學金發放作業:
各任用單位,應詳實登錄工讀生之工作事實,備妥印領清冊,並請工讀生蓋章,經單位主管簽核後,於每月15日前送至承辦單位,彙整造冊辦理請款手續,並於次月月初匯入學生帳戶(如遇假日順延一天)。
九、本助學金核銷作業:本助學金應於每月結束前辦理核銷手續,並提報獎助學金管理審核委員會追認。
十、本要點經獎助學金管理審核委員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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