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調漲不應該是一場零和遊戲【巷仔口社會學】
作者 戴伯芬 /輔仁大學社會學教授
2014/07/14
每年的大學學費調漲與否已經成為校方與學生之間鬥爭的焦點。在油電成本上揚、大學生員日益枯竭的狀況下,容許辦學績優學校的學費調漲原本無可厚非;但是學費調漲議題卻反映家長消費者在文憑市場資訊不對等下的弱勢,更激發了學生與教育部、學校之間的對立。過去,教育部一直夾在校方與學生學費調漲的衝突之中,扮演兩面不討好的角色。今年教育部確立學費調整機制,是否真的可以達到學費調漲的公平正義要求?
◎學費調漲機制
教育部改變了去年學雜費與經濟成長率掛勾的粗糙作法,考量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等指標,核定學雜費基本調幅 (102學年度為1.37%),而針對辦學績優學校可依學雜費自立計畫,調整幅度為基本調幅2倍 (2.74%)。對擬調漲學雜費的學校設財務、助學以及辦學綜合指標,檢視大學財務概況、扶助弱勢學生措施以及辦學績效等概況,做為大學學費調漲的審核機制。另一方面,教育部對於違法辦學的學校也執行學費調降機制,像是評鑑未過、助學機制執行不力、獎助學金提撥率不足、財務違規或生師比高於25者,可調降學費0.75%,至違規事項改善為止。
<詳細內容>
該文有關「學費調漲機制」敘述有誤
可參考
<試擬改正>
教育部改變了往年學雜費與經濟成長率掛勾的粗糙作法,97年起考量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等指標,核定學雜費基本調幅 (102學年度為0.75%;103學年度為0.62%),而針對辦學績優學校可依學雜費自立計畫,調整幅度為基本調幅2倍 (103學年度累積調幅2倍為2.74%)。對擬調漲學雜費的學校設財務、助學以及辦學綜合指標,檢視大學財務概況、扶助弱勢學生措施以及辦學績效等概況,做為大學學費調漲的審核機制。另一方面,教育部對於違法辦學的學校也執行學費調降機制,像是評鑑未過、助學機制執行不力、獎助學金提撥率不足、財務違規或生師比高於25者,可調降學費(不逾該學年度基本調幅),至違規事項改善為止。
教育部2014年的學費調整機制有所改變,與之前的調整標準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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