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6日 星期五

104學年度學雜費調整【長庚大學】未通過



 
 




學雜費調整資訊公告專區


二、學雜費調整理由、計算方法

(一)本校學雜費於93學年調整4%迄今已10年未調整。

(二)本校104學年學雜費調整理由、計算方法如下:

1. 現狀本校學雜費收費標準低於國內私立大學校院。依各學類比較:每學期每位學生,各校平均較本校高2,272~13,183元,即每一學年差異4,544~26,366元,約高4.5%~28.5%

2. 依各校生師比:102學年本校生師比9.9(以總量報部資料,教師含專任及兼任折算)與各私立大學生師比(9.326.0)比較,本校為較低學校之ㄧ,顯示本校需負擔較高的教學成本。

3. 在學校財務方面:以102學年度為例,本校學雜費收入僅占與學生相關經常門支出之24.3%,其他學校約為27.5%81.3%,顯示本校學雜費比率明顯偏低。本校低學雜費、高教學成本之作法,致學雜費用於支付與學生學習相關經常門支出上,明顯不足,本校需由財務收入及董事會捐贈等其他收入彌補。而各校學雜費占總收入比率,以102學年度為例,本校學雜費僅占16.7﹪,其他各校學雜費約占22.4%67.2%,顯示本校學雜費比率明顯偏低,為利校務長期發展及永續辦學,實有提高本校學雜費比重,強化學校財務自足能力之需要。

4. 考量近十年消費者物價指數之增加,及提高本校學校財務自足能力,以確保教學品質並照顧弱勢學生之需求,參考本校與其他私立大學學雜費收費標準較小之差幅,提出本校104學年學雜費調幅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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