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技術學院於100學年度(100年8月1日起)正式改名為「中州科技大學」
中州科技大學(中州技術學院)回饋服務學習時數
學年度 【97、98】 【99】 【100】
原公告 修正後 原公告 修正後
第一級 175 117 100 100 80
第二級 135 90 77 77 80
第三級 110 73 63 63 80
第四級 85 57 49 49 80
第五級 60 40 34 34 80
夜間進修部學生之服務時數予以減半,減免後未達一小時者應完成整時時數
【97、98學年度】
依教育部規定,學校得視查核結果,要求符合申領助學金(含免費住宿)之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並得視學習情形作為下學期核發助學金之參考。有關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及方式規劃如下:
(一)審核通過之同學,須於一年內依本校弱勢助學實施要點之獲得補助金額計算時數,完成回饋性生活服務學習。
(二)回饋服務學習時數:
家庭年收入 總補助金額(元) 服務時數(小時)
第一級 30萬以下 35,000 175
第二級 超過30萬~40萬以下 27,000 135
第三級 超過40萬~50萬以下 22,000 110
第四級 超過50萬~60萬以下 17,000 85
第五級 超過60萬~70萬以下 12,000 60
第六級 申請免費住宿 9,200 46
(三)回饋服務學習範圍:
1. 校園環境清潔與美化。
2. 協助各處室、系科簡易文書處理、美工文宣工作,參與核定之校內外公益性活動、宣導活動、會議及各項服務性工作。
3. 協助老師完成產學合作及學術之研究。
4. 不得從事危險、不當之工作。
5. 服務學習實施時間以上課時間為原則,夜間進修部學生之實施時間得另訂之。
(四)由本校各一級單位提出需求時數,由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會同服務學習組共同安排實施本措施,並由服務學習學生使用單位之承辦人負責督導,受回饋單位對學生生活服務學習工作態度及學生本務應予適當指導及督促。
(五)學生應持「生活服務學習護照」至服務學習單位報到,並在每日服務學習完後須請該單位主管簽名,並填到(離)位時間。
(六)回饋服務學習完成後,須於98學年結束前(99年7月31日前)交至學務處 課外活動指導組,以作為下學年申請資格審核之依據。
(七) 前一年未完成生活學習服務,當學年不予申請本校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要點各項補助。
(八)夜間進修部學生之服務時數予以減半,減免後未達一小時者應完成整時時數。
(九)申請第一級、第二級助學金之學生,因家庭經濟工作需求,有回饋服務學習之困難者,得申請減免回饋服務學習時數,減免以標準之半數為原則,特殊狀況得再酌減至零時數。減免回饋服務學習時數之申請應送就學補助金委員會審核。
【99學年度】
中州技術學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99學年實施作業公告
依教育部規定,學校得視查核結果,要求符合申領助學金(含免費住宿)之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並得視學習情形作為下學期核發助學金之參考。99學年度有關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及方式規劃如下:
(一)審核通過之同學,須於一年內依本校弱勢助學實施要點之獲得補助金額計算時數,完成回饋性生活服務學習。
(二)回饋服務學習時數:(服務時數=總補助金額 / 300,採四捨五入法)
家庭年收入 總補助金額(元) 服務時數(小時)
第一級 30萬以下 35,000 117
第二級 超過30萬~40萬以下 27,000 90
第三級 超過40萬~50萬以下 22,000 73
第四級 超過50萬~60萬以下 17,000 57
第五級 超過60萬~70萬以下 12,000 40
第六級 申請免費住宿 9,200 31
(三)回饋服務學習範圍:
1. 校園環境清潔與美化。
2. 協助各處室、系科簡易文書處理、美工文宣工作,參與核定之校內外公益性活動、宣導活動、會議及各項服務性工作。
3. 協助老師完成產學合作及學術之研究。
4. 不得從事危險、不當之工作。
5. 服務學習實施時間以上課時間為原則,夜間進修部學生之實施時間得另訂之。
(四)由本校各一級單位提出需求時數,由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會同服務學習組共同安排實施本措施,並由服務學習學生使用單位之承辦人負責督導,受回饋單位對學生生活服務學習工作態度及學生本務應予適當指導及督促。
(五)學生應持「生活服務學習護照」至服務學習單位報到,並在每日服務學習完後須請該單位主管簽名,並填到(離)位時間。
(六)回饋服務學習完成後,須於99學年結束前(100年7月31日前,畢業生於100年5月31日前)交至學務處 課外活動指導組,以作為下學年申請資格審核之依據。
(七)前一年未完成生活學習服務,當學年不予申請本校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要點各項補助及校內各項獎助學金,並扣操性成績5分。
(八)夜間進修部學生之服務時數予以減半,減免後未達一小時者應完成整時時數。
(九)申請學生若因家庭經濟與工作需求,有回饋服務學習之困難者,得申請減免回饋服務學習時數,減免以標準之半數為原則,特殊狀況得再酌減至零時數。減免回饋服務學習時數之申請應送就學補助金委員會審核。
(2011年1月22日 )RICE投書中州技術學院校長
新校長上任後耳目一新 改名科技大學提出建言
建議貴校立即下修服務時數,必然建立新形象!
RICE敬上
(2011年1月31日 )中州技術學院學生事務處覆函
敬啟者,您好:
非常感謝您對本校行政業務提出的建言,
這些衷心的建議對本校長期的發展確有莫大的助益
茲將本校目前對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的作法簡要說明如附檔
請查收
另外
亦請您繼續不吝對本校各項行政事務建言
協助本校能永續發展
謝謝您
敬祝 萬事順利
中州技術學院學生事務處 敬上
附檔:回覆2011年1月24日 秘書室校長公文信件簽辦單
緣由:部落客對助學金與工讀或服務學習之建言來信,建議本校立即下修服務時數,以建立新形象。
說明:
1. 依據99學年度第一次就補金會議(99年9月23日 )決議,本校弱勢助學回饋服務學習時數,最高以100小時為限。
2. 本處於99學年度第三次就補金會議(100年1月19日),提案將回饋時數明列於「中州技術學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作業細則」,最高回饋時數為100小時,餘如附表。
附表 申領弱勢助學金與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對照表
家庭年收入 總補助金額(元) 服務時數(小時)
第一級 30萬以下 35,000 100
第二級 超過30萬~40萬以下 27,000 77
第三級 超過40萬~50萬以下 22,000 63
第四級 超過50萬~60萬以下 17,000 49
第五級 超過60萬~70萬以下 12,000 34
第六級 申請免費住宿 9,200 26
3. 另本學年度第三次就補金會議通過修正「中州技術學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作業細則」第十四條之規定:學生若有特殊原因無法參與生活服務學習,得向課指組提出減免時數之申請,並由「弱勢助學減免服務時數審核小組」審核,酌予減免服務時數。
【100學年度】
100年01月19日99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生就學補助金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100年07月13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學生就學補助金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100年08月24日10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生就學補助金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100年11月02日10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就學補助金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四、助學金補助與申辦說明:
(六)審核:
1. 領取助學金之學生須參與「服務學習」,其時數以每學年80小時為上限。
2. 指導「服務學習」單位應定期考核學生學習績效,前學年服務學習績效卓著者,經「弱勢助學減免服務時數審核小組」審核通過後,得酌予減免時數。
3. 學生若有特殊原因無法參與「服務學習」,得向課指組提出減免時數之申請,並由「弱勢助學減免服務時數審核小組」審核通過後,得酌予減免時數。
4. 「服務學習」內容由指導單位規劃。
5. 本校將視申領學生之「服務學習」執行狀況,作為下學年核發助學金之參考。
6.
「弱勢助學減免服務時數審核小組」由教務長、學務長及各學院院長組成,學務長為召集人。
99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學生就學補助金委員會會議通過
注意事項:領取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者必須參與服務學習,實施日程、服務時數及單位,待教育部審查通過後公佈之
(2012年2月10日)申請100學年弱勢助學減免服務時數審核結果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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