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0日 星期五

有關「國立台東大學學生宿舍低收入戶免繳住宿費」服務時數之疑義


2012811RICE投書教育部「部長信箱」

依據教育部就「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說明,服務學習時數與住宿優惠金額不具對價關係。但依「國立台東大學」公告台東校區學生宿舍低收入戶免繳住宿費申請事宜,卻規定:「獲得減免住宿費的同學必須進行公共服務:依補助金額計算服務時數,男同學服務24小時,女同學服務32小時」,顯有未妥。敬請 教育部查明處理。

參見:
國立台東大學101學年度第1學期台東校區學生宿舍低收入戶免繳住宿費申請公告

 
國立台東大學101學年度第1學期台東校區學生宿舍低收入戶免繳住宿費申請公告

一、申請資格:限符合低收入戶資格且住宿台東校區者(不含學分班及在職專班)。

二、申請期間:10161日起至101614日受理申請(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早上8時至12時,下午130分至5時)

三、獲得減免住宿費的同學必須進行公共服務:
  依補助金額計算服務時數:男4500元、生6000

  男同學:服務24小時。女同學:服務32小時。

 
2012817)教育部回復

信件編號:201208110016
承辦單位:高教司

發文日期:101-08-17
發文文號:臺高字第1010911938

回覆內容:
RICE您好,有關您來信反映國立台東大學辦理「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相關疑義,業函請學校妥處。感謝您對助學政策之關心,敬祝
闔家平安

教育部敬復

 

修正後:「獲得減免住宿費的同學必須進行生活服務學習:生活服務學習時數依學校規定。」





國立臺東大學免繳學生宿舍住宿費申請要點
94.10.17學生事務委員會議通過
96.04.16學生事務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02.1.7學生事務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02.12.12學生事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  依據:教育部102.09.16台教高()字第1020135194號函辦理,以鼓勵本校家境清寒之學生,完成學業。
二、  申請資格:
凡持有鄉鎮市公所級以上之政府低收入戶證明,本校學籍且於修業年限內(不含延長修業之學生均可申請。(不含學分班及研究所在職專班)
三、  申請方式:
()本項申請,每學期辦理乙次。
()凡符合本要點申請資格之學生請於規定期限檢附下列相關申請文件,逕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1.申請表。
2.鄉鎮市公所級以上低收入戶證明。
3.最近三個月內有效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四、 申請時間:開學日起2週內提出申請。
五、  生活服務學習:申請免住宿費之同學比照「本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作業要點」每學期需服務20小時。
六、 本要點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