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0日 星期四

南台科技大學弱勢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103學年度)一流學府





【南台頭條新聞】




當你誤入南台再靠北就已來不及了





教育部 部長民意信箱 回函(20141014日)

信件編號:201410030038
承辦單位: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人:王琇珊
發文日期:103-10-14
發文文號:臺教技字第10300906487

回覆內容:

先生:您好!

您於寄給部長的信,我們已經收到了,謝謝您的來信。您來信所提事項,部長十分重視,特別交代技職司處理,敬復如下:

所反映「南臺科技大學服務學習時數相關疑義」,說明如下:

一、依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規定,各校可配合「大專校院服務學習方案」,規劃具公正性、公益性及發展性之服務學習活動。另為培養弱勢學生獨立自主精神,領取生活助學金之學生應由各校安排生活服務學習。

二、另查「南臺科技大學弱勢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該要點敘明學校得要求領取助學金之學生參與「服務學習」,並得作為核發助學金或獎學金。(如附件)

三、服務學習之目的係為促進學生之社會及公民責任,依據上開計畫規定,各校得要求領取助學金之學生參與服務學習,並得作為核發助學金之參考。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學校所訂之服務學習時數,如未逾越上開計畫之規定,本部皆予以尊重。

若您對於本部回覆仍有不瞭解之處,歡迎來電(02-7736-5866)詢問,本部將竭誠為您服務。爾後您對於本部回覆內容有任何建議,仍請不吝賜教!最後,再次謝謝您寶貴的意見,謹致上十二萬分誠摯的祝福。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教育部 敬上





教育部應完善「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之服務學習規範(99教調49案)


南臺科技大學:因通過申請助學金學生可享有兩學期(一學年)之補助權益,故每學期服務50小時,兩學期共計100小時。服務學習執行時間係採申請學年度第二學期及隔一學年度第一學期實施,總計一學年。



10095日公告(草案)
100919日第112次行政會議通過
1001019100學年第一次校務會議通過


教育部


南臺科技大學






服務學習

1.目的:為促進學生之社會及公民責任,各校得要求領取助學金之學生參與服務學習,並得作為核發助學金之參考。

2.服務內容:各校可配合「大專校院服務學習方案」,規劃具公共性、公益性及發展性之服務學習活動。

3.實施原則:

(1)程序明確:各校依本計畫辦理服務學習時,應將服務學習內容及相關遵行事項載明於助學金申請表件中,並供學生以書面具結;必要時學校得辦理說明會,以求明確。

(2)內容多元:服務學習內容可結合課程或社團活動,或校內校外公益服務或講座,自行規劃服務學習內容。

(3)時數合理:服務學習時數各校得於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自行規劃,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爰各校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4)彈性制宜:各校得針對應屆畢業生、研究生、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臨時休退學或因故無法完成服務學習學生擬定替代方案。

(5)鼓勵措施:前一學年度服務學習績效卓著,或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系所前30%者,其服務學習時數得予以減免。


服務學習

(1)目的:為促進學生之社會及公民責任,學校得要求領取助學金之學生參與服務學習,並得作為核發助學金或獎學金之參考。

(2)服務內容:可配合「大專校院服務學習方案」,規劃具公共性、公益性及發展性之服務學習活動。

(3)實施原則:

1)程序明確:依本計畫辦理服務學習時,應將服務學習內容及相關遵行事項於學生申請助學金時,由供學生以書面具結;必要時得辦理說明會,以求明確。

2)內容多元:服務學習內容可結合課程或社團活動,或校內校外公益服務或講座等,最高可扺6小時。

3)時數合理:服務學習時數以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之原則下,規劃時數不因核發之助學金金額有別;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4)彈性制宜:本校得針對應屆畢業生、研究生、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臨時休退學學生或因突發傷病無法完成服務學習者擬定替代方案。

5)鼓勵措施:前一學年度服務學習績效卓著者,或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系所前30%者,其服務學習時數得予以減免6小時。

(4)服務學習時數分配比例原則如下:

1)
依時間分配,上學期及下學期分配比例各占70%,暑假占30%,寒假占30%

2)
依單位分配;

A.行政單位分配比例學期中40%;寒暑假60%,依業務需求配。

B.學術單位分配比例學期中60%;寒暑假40%,依各院大學部四技學生人數比例分配。

C.獲得助學金學生依期限上網填報,再依分配比例及學生自願分發。



103學年度】



103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於915日上午9:00起開始申請辦理,凡符合申請資格者請備齊父母親與本人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乙份,請同學至學校首頁下方>校園宣導>學雜費減免暨弱勢助學與獎學金登錄網登錄,申請日期至1020日截止,逾期恕難辦理,敬請同學掌握申辦時程,請同學詳閱相關辦法以免權益受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關心您。

相關附檔


【一流史詩】

南台科技大學弱勢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100101102學年度)







【變相工讀】



頂級9大校院(102學年度)高服務時數:偽善教育部,包庇爛學校



           102學年度  101學年度  100學年度

南台科技大學     100     100     100

興國管理學院     90    90    90
逢甲大學       80】    【80】    【80
康寧大學       80】    【80】    【80
台灣首府大學     80】    【80】    【80

大仁科技大學     80】    【80】    100
台北城市科技大學   80】    【80】    【80
東方設計學院     80】    【80】    【80
中州科技大學     80】    【80】    【80

南榮科技大學     【70】    【70】    100
嘉南藥理大學     【60】    【60】    90
嶺東科技大學     【50】    90    90
慈濟大學       【50】    【50】    90



 
99教調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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