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9日 星期日

育達科技大學家庭經濟弱勢助學補助服務學習實施計畫



育達科技大學家庭經濟弱勢助學補助服務學習實施計畫

102425日服務學習推動委員會修正通過

一、目的:為促進學生之社會及公民責任,要求領取助學金之學生參與服務學習,並作為核發助學金之參考。
二、實施對象:本校符合教育部核定家庭經濟弱勢補助之學生。
三、具體作法:
()為考量學生求學時程緊湊,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並符合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之規範,每位獲弱勢補助學生,其服務學習時數以每學年36時為原則。
()符合資格學生,申請級距為第1級(0~30萬)至學務處服務學習組網站,線上申請服務學習,依學生專長、意願分配並管控服務工作;申請級距為第2~5級(30~70萬),由學務處服務學習組提供名單,送各系分配並管控服務工作。
()學生執行服務學習工作可於一週前向服務學習組報備核可後,調整工作時間或內容。
()服務學習範圍:以本校各教學或行政單位所安排之校內服務項目為主。
四、服務學習考核:
()參與服務學習工作之學生每次完成工作時應填寫服務學習卡(如附表一),經由服務單位二級以上之主管核章,並將服務學習卡送至服務學習組彙整。
()學生須於學年內完成36小時服務時數,未完成者,本校得拒絕其下一學年申請。
五、服務內容以校內服務學習工作項目為主,如有符合下列事項時,亦得申請抵免服務時數。
()學生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達班級名次前20%者,其服務學習時數抵免18小時。
()參與校內行政單位志工或校內服務性社團、社團服務學習活動。
()參與校園多元服務學習活動。
()參與校外非營利組織(財團法人或政府立案的民間團體)之公益活動、志工服務…等。
()項次()() ()服務時數抵免最多以18小時為限。
六、參與服務學習期間,若有任何執行疑問或對於督導單位之安排有任何意見,得隨時向學務處服務學習組反應。

  育達科技大學家庭經濟弱勢助學金服務學習卡

學年:     學年度                        服務學習單位:             
系班級:                  學號:              姓名:             
服務學習時數折抵項目:
折抵
核章
學生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達班級名次前20%者,其服務學習時數抵免18小時。


參與校內行政單位志工或校內服務性社團、社團服務學習活動。


參與校園多元服務學習活動。


參與校外非營利組織(財團法人或政府立案的民間團體)之公益活動、志工服務…等。


說明:服務內容以校內服務學習工作項目為主,上述時數折抵項目總時數折抵以18小時為限。



日 期
星期
服務內容
服務時數
核章
日 期
星期
服務內容
服務時數
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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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服務工作申請與分配:
1.申請級距為第1級(0~30萬)至學務處服務學習組網站,線上申請服務學習,依學生專長、意願分配並管控服務工作。
2.申請級距為第2~5級(30~70萬),由學務處服務學習組提供名單,送各系分配並管控服務工作。
三、學生須於學年內完成36小時服務時數,未完成者,本校得拒絕其下一學年申請
服務學習單位主管評語及核章:                                      
※學生於服務學習結束後各管理執行單位請將此表送回服務學習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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